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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验检疫局出台13条措施 促进经济增长

2014年08月13日 08:45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日前,新疆检验检疫局出台了13条促进措施,支持新疆外贸稳定增长。据悉,这13条具体措施包括着力优化外贸结构,进一步加强进口、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三个方面。

针对服务进口,有5项措施。一是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地方申报建设水果、肉类、粮食等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二是推进进口资源性商品示范区建设,对进口原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进口铁矿、煤炭等产品,根据风险等级实行快速验放。三是促进哈萨克斯坦小麦、红花籽、葵花籽玉米、大豆、亚麻、油菜籽,吉尔吉斯斯坦产牧草,蒙古国产油菜籽,乌克兰产玉米等资源性农产品扩大进口。四是开展进口农产品风险分析,早日完成进口塔吉克斯坦产柠檬、吉尔吉斯坦产甜瓜、石榴、樱桃、蒙古国产油菜籽等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程序。五是大力服务新疆畜禽品种改良和养殖产业升级,支持新疆优良畜种和遗传物质进口。

针对改善外贸环境,有3项措施。一是加快推行检验检疫与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工作。二是推进检验检疫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预约报检”、出口农产品绿色通道措施,缩短企业办理时限。三是推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单一窗口”模式和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互”合作机制。

在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方面,出台5项措施,分别涉及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出口、支持和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以及支持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申报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在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方面,该局制定促进边民互市区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检验检疫措施,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在喀什经济开发区实施“先行先试”的检验检疫特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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