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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助推永春芦柑出口印度尼西亚

2015年12月04日 08:49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年11月12日至26日,“中国芦柑之乡”永春县共向印度尼西亚出口永春芦柑129吨、货值19.39万美元。

去年以来,印尼要求中国柑橘在出口前实施2~3℃、16~18天的低温处理办法,对福建省出口永春芦柑品质影响大,阻碍出口。

福建检验检疫局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改用熏蒸处理,出口时间大大节省,而且能较好地保持果实品质。同时,提前组织对果园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控普查,引导和帮扶29家、3.22万亩出口注册果园和27家注册包装厂建立健全生产、加工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并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面落实便捷通关措施,促进企业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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