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五省区域认证监管联合执法“走出大西北”
近日,西北五省区认证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赴沪参加泛长区域认证监管第十次联席会议,打破了西北五省认证监管执法不能与发达地区有效对接的困境,成功将西北五省认证监管执法工作“送出去”。
今年4月,宁夏检验检疫局牵头,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检验检疫局在银川签署了《西北五省区检验检疫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建设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内容,西北五省区检验检疫局将在认证执法监管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联合宣传、出口食品农产品备案联动检查和协查、执法培训、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加强协作。
泛长三角地区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建立已久,拥有完善的工作机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为进一步推动西北五省区检验检疫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的建设,由宁夏局带队组织西北五省区认证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赴沪参加泛长区域认证监管第十次联席会议,观摩学习泛长三角地区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沟通交流认证执法监管难题,为有效开展西北五省认证监管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近日,西北五省区认证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赴沪参加泛长区域认证监管第十次联席会议,打破了西北五省认证监管执法不能与发达地区有效对接的困境,成功将西北五省认证监管执法工作“送出去”。
今年4月,宁夏检验检疫局牵头,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检验检疫局在银川签署了《西北五省区检验检疫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建设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内容,西北五省区检验检疫局将在认证执法监管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联合宣传、出口食品农产品备案联动检查和协查、执法培训、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加强协作。
泛长三角地区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建立已久,拥有完善的工作机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为进一步推动西北五省区检验检疫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的建设,由宁夏局带队组织西北五省区认证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赴沪参加泛长区域认证监管第十次联席会议,观摩学习泛长三角地区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沟通交流认证执法监管难题,为有效开展西北五省认证监管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2021-07-07)
- 一季度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逾九成(2021-04-29)
- 人工智能查侵权 南宁海关截至4月上旬共查获涉及知识产权类货物30批次(2021-04-28)
- 从严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 海关去年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3万次(2021-04-27)
- 大连海关无害化销毁一批侵权货物(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