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签证便利化 提升原产地证利用率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化的发展,我国区域性经济合作日趋频繁,目前已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5个自贸协定。为进一步落实自由贸易区战略和服务“走出去”,使更多的企业更好地享受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改革原产地备案企业的管理模式、加大签证便利化和提升证书利用率显得尤为重要。
原产地备案企业管理现状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住中国代表机构、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以及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的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等均可以申请原产地备案。备案企业登录原产地证企业备案&核准平台输入电子信息,涵盖企业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手签人员信息等内容,并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纸质资料。已备案的企业如需更改相关信息,需要在备案平台上提交申请,同时,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纸质申请表。
陕西检验检疫局的签证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目前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太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比如,根据相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每两年须对备案企业年审一次,核查企业信息概况。其实签证人员平时能够通过备案平台、签证情况等了解企业现状。企业如果有需要变更的信息,大多数均能及时提交申请。陕西局于2015年9月取消原产地备案企业年审,不再要求企业携带资料前来集中年审,为便利原产地备案企业,节约企业成本,简化原产地操作程序,变革企业管理模式迈出了第一步。再例如要求企业来签领原产地证书时必须是备案过的手签员携带相关资料来办理,不得代签代领。有时企业急需签领证书,但是由于备案的手签员因为企业内部岗位调整、出差、休假等等原因不在岗,变更手续还未办理完或还未办理,就会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领到证书,容易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此外,签证人员还发现在空白证书领用、核销的管理中,陕西局要求企业核销时提供核销单、所有签发正确的证书复印件和作废证书正副本,资料过多、手续繁杂,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不便。这些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管理模式,与当前提倡的便利企业发展外贸理念相违背,亟须作出改变。
目前检验检疫部门的做法
通过调研,笔者发现很多检验检疫机构已经对原产地备案企业的管理作了一定程度的改革,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原产地证书的利用率。例如:纳入诚信管理机制,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对诚信等级低的企业严格监管;对优质企业实施双向邮寄证书政策,使企业实现“足不出户”领取证书;建立产品负面清单,对清单上的产品进行严格管理,清单外产品抽查等措施。
对下一步原产地备案企业管理的思考
放宽对企业申领人员的管理,不再强制要求申领人员备案,采取企业授权制度。只要前来申领证书的人持有企业的授权书,被企业认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签证人员即可签发证书。此举可以免去申领人员备案变更的繁杂手续,减少了领证时间和成本,保证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能够顺利的领取证书。取消申领人员考核,改为对企业授权人员的政策宣讲。
简化证书核销手续。由于使用正确的证书在签发时已经留存过副本,核销时再提交该证书的复印件属于重复工作,不但给企业带来了不便,还造成了纸张浪费。因此,核销时只需提供核销单和作废证书正副本,在核销单上标明正确使用、作废即可。
给予诚信企业更多便利。陕西局于2015年1月实施的原产地证无纸化申领措施中纳入了企业诚信机制,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A级和B级的企业采取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实行无纸化。下一步可以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比如对最高信用等级企业提出申请可以享受“双向邮寄”服务,企业可以“足不出户”领到证书。另外,最高信用等级企业可以领取更多的空白证书,减少核销、领用次数。同时,可以建立异地企业管理制度,真正方便企业。
放宽对完全原产产品的管理,加强对非完全原产产品的管理,建立产品负面清单。企业备案时,无论是生产型企业还是贸易企业,只要产品是完全原产的,签证人员不需进行现场查验。对非完全原产产品,签证人员可以进行现场查验;如是外地企业生产的产品则优先在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异地调查;如业务管理系统中无法进行异地调查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异地调查结果单》。如企业出口的产品含有非原产成分且类型单一成分不变,可半年或一年提供一次《产品成本明细单》。建立产品负面清单,对于清单内产品严格监管,清单外产品进行不定时抽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宽手签人员管理、简化核销手续、为诚信企业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诚信和风险管理,要求企业在简化相关手续的同时做好资料保存工作,做到3年内资料有据可查,要求企业如实申报,自觉加强诚信守法建设。对企业进行不定时抽查,加强在签证中、签证后以及推证查询等阶段的原产地调查工作,加强对企业涉原产地证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和处罚处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化的发展,我国区域性经济合作日趋频繁,目前已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5个自贸协定。为进一步落实自由贸易区战略和服务“走出去”,使更多的企业更好地享受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改革原产地备案企业的管理模式、加大签证便利化和提升证书利用率显得尤为重要。
原产地备案企业管理现状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住中国代表机构、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以及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的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等均可以申请原产地备案。备案企业登录原产地证企业备案&核准平台输入电子信息,涵盖企业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手签人员信息等内容,并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纸质资料。已备案的企业如需更改相关信息,需要在备案平台上提交申请,同时,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纸质申请表。
陕西检验检疫局的签证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目前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太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比如,根据相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每两年须对备案企业年审一次,核查企业信息概况。其实签证人员平时能够通过备案平台、签证情况等了解企业现状。企业如果有需要变更的信息,大多数均能及时提交申请。陕西局于2015年9月取消原产地备案企业年审,不再要求企业携带资料前来集中年审,为便利原产地备案企业,节约企业成本,简化原产地操作程序,变革企业管理模式迈出了第一步。再例如要求企业来签领原产地证书时必须是备案过的手签员携带相关资料来办理,不得代签代领。有时企业急需签领证书,但是由于备案的手签员因为企业内部岗位调整、出差、休假等等原因不在岗,变更手续还未办理完或还未办理,就会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领到证书,容易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此外,签证人员还发现在空白证书领用、核销的管理中,陕西局要求企业核销时提供核销单、所有签发正确的证书复印件和作废证书正副本,资料过多、手续繁杂,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不便。这些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管理模式,与当前提倡的便利企业发展外贸理念相违背,亟须作出改变。
目前检验检疫部门的做法
通过调研,笔者发现很多检验检疫机构已经对原产地备案企业的管理作了一定程度的改革,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原产地证书的利用率。例如:纳入诚信管理机制,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对诚信等级低的企业严格监管;对优质企业实施双向邮寄证书政策,使企业实现“足不出户”领取证书;建立产品负面清单,对清单上的产品进行严格管理,清单外产品抽查等措施。
对下一步原产地备案企业管理的思考
放宽对企业申领人员的管理,不再强制要求申领人员备案,采取企业授权制度。只要前来申领证书的人持有企业的授权书,被企业认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签证人员即可签发证书。此举可以免去申领人员备案变更的繁杂手续,减少了领证时间和成本,保证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能够顺利的领取证书。取消申领人员考核,改为对企业授权人员的政策宣讲。
简化证书核销手续。由于使用正确的证书在签发时已经留存过副本,核销时再提交该证书的复印件属于重复工作,不但给企业带来了不便,还造成了纸张浪费。因此,核销时只需提供核销单和作废证书正副本,在核销单上标明正确使用、作废即可。
给予诚信企业更多便利。陕西局于2015年1月实施的原产地证无纸化申领措施中纳入了企业诚信机制,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A级和B级的企业采取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实行无纸化。下一步可以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比如对最高信用等级企业提出申请可以享受“双向邮寄”服务,企业可以“足不出户”领到证书。另外,最高信用等级企业可以领取更多的空白证书,减少核销、领用次数。同时,可以建立异地企业管理制度,真正方便企业。
放宽对完全原产产品的管理,加强对非完全原产产品的管理,建立产品负面清单。企业备案时,无论是生产型企业还是贸易企业,只要产品是完全原产的,签证人员不需进行现场查验。对非完全原产产品,签证人员可以进行现场查验;如是外地企业生产的产品则优先在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异地调查;如业务管理系统中无法进行异地调查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异地调查结果单》。如企业出口的产品含有非原产成分且类型单一成分不变,可半年或一年提供一次《产品成本明细单》。建立产品负面清单,对于清单内产品严格监管,清单外产品进行不定时抽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宽手签人员管理、简化核销手续、为诚信企业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诚信和风险管理,要求企业在简化相关手续的同时做好资料保存工作,做到3年内资料有据可查,要求企业如实申报,自觉加强诚信守法建设。对企业进行不定时抽查,加强在签证中、签证后以及推证查询等阶段的原产地调查工作,加强对企业涉原产地证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和处罚处理工作。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2021-07-07)
- 一季度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逾九成(2021-04-29)
- 人工智能查侵权 南宁海关截至4月上旬共查获涉及知识产权类货物30批次(2021-04-28)
- 从严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 海关去年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3万次(2021-04-27)
- 大连海关无害化销毁一批侵权货物(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