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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企业应及时关注减让清单

2017年02月21日 09:32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7-02/21/content_81190.htm?div=-1

近期,《亚太贸易协定》第四届部长级理事会在泰国曼谷举行。协定成员国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以及准备加入《协定》的蒙古国均派高级别代表团参会。各成员国代表在第四届部长级理事会上签署了第四轮谈判成果文件——《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体现了《协定》第四轮谈判成果。

根据《修正案》的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成果,我国一般减让清单,即承诺减税清单,包括2191个税目产品(按2012版税则计算,以下同),主要包括鱼类、蔬菜、茶叶、化工制品、纺织服装、鞋类、钢铁制品、机动车零部件、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产品。特殊减让清单,即在自愿基础上单方面给予协定内最不发达国家特惠税率安排。我国的特殊减让清单包括给予孟加拉国和老挝的181个特惠税率产品。

据悉,各协定成员国同意于2017年7月1日实施《修正案》各方减让成果。蒙方正式加入《亚太贸易协定》后,也将尽快实施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实施第四轮关税减让之后将进一步促进亚太国家彼此间的贸易往来,亚太贸易证书的“纸黄金”作用将愈发的明显。

根据统计,2016年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共办理亚太证书1480份,金额6602万美元,按照5%的平均关税减免幅度计算,可以为企业带来约330.1万美元的关税减免。实施第四轮减让之后,从亚太协定成员国进口产品将更加便宜,特别是蒙古国也加入到亚太自贸协定成员之中后,将进一步扩大亚太自贸协定的受惠范围,产品出口蒙古的企业也将从中受惠。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台州出口企业应及时关注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正案》各方的减让清单,及时与客户沟通,充分享受亚太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助力“台州制造”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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