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事如衡 以检为平
2016年,宁波检验检疫局开展“口岸天平行动”,以进口能源和原材料风险防控为导向,以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短重”“明水”等问题为主线,以“反欺诈”为切入点,以技术执法风险管理为手段,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等贸易欺诈行为扎实有力——
宁波舟山港作为全球首个“9亿吨”大港,是全国最重要的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之一。而针对当前进口能源和原材料贸易风险高发的形势,维护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贸易公平正义,促进宁波舟山港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中转基地建设等省市地方经济战略就成为了宁波检验检疫人的必然使命。
以进口能源和原材料风险防控为导向,以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短重”“明水”等问题为主线,以“反欺诈”为切入点,以技术执法风险管理为手段,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等贸易欺诈行为扎实有力;业务工作质量督查、检验监管队伍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法定鉴定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宁波检验检疫局有力开展“口岸天平行动”,全年共查获19起、合计11929吨的进口原油、危险化学品严重短少情况,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354.8万美元。
以“天平”保障口岸贸易公平
2016年1月4日,来自沙特阿拉伯的“C.GLORY”轮靠泊宁波大榭口岸,经检验,该轮装载的阿拉伯中质原油到港密度偏小,短重447.728吨,短重率达5.1‰,涉及经济损失19.4万美元。
2016年2月27日,来自伊拉克的“NEWFRIENDSHIP”轮靠泊宁波北仑口岸,经检验,该轮装载巴士拉轻质原油发现大量明水,短重821.014吨,短重率达6.2‰,涉及经济损失15.1万美元。
……
随着品质指标差异大、发现大量明水、起运港短装、货舱排污等不同原因导致的短重案例不断被检出,“口岸天平行动”得到了众多企业的积极响应,“天平”在口岸不再只是一种衡器,也不仅是检验检疫徽标的重要组成元素,“天平”真正成为了保障贸易公平、防止贸易欺诈的一个象征。
宁波检验检疫人在“天平”上放置的第一枚砝码是“改革创新,优化大宗散货检验模式”。宁波局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开展了拼装大宗资源性货物品质稳定性、合约符合性、价格差异性等研究,开拓性地提出了“分段合并、同步卸货”拼装大宗资源性货物检验鉴定新模式,有效提高港区卸货作业和船舶速遣的效率。
第二枚砝码是“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检验鉴定工作质量”。宁波局积极响应宁波市“平安宁波”的号召,推动落实进口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工作质量检查和业务风险监控工作,进一步掌控工作质量、规避业务风险。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检测能力、产品追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级,根据加工利用状况、质量水平、风险高低对产品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的不同设定差异化检验监管措施,使监管内容、实施方式、实施主体更具针对性,确保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监管目标的重点突出。
第三枚砝码是“加强执法合作,提升检验鉴定工作效率”。开展检检合作,资源共享、技术互助、检验数据互送,构建多口岸联合检验鉴定机制。开展检企合作,定期向相关企业通报检验鉴定信息。加强检港合作,通过与码头信息化系统的联网,实现现场货物信息与检验鉴定信息的无缝传递。加强与海事、船检机构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承运船舶监督机制,及时获取、记录船舶所存在问题,定期发布问题船舶预警,实现多港协作和跟踪验证,避免同一问题重复出现。
以“天平”促进口岸经济发展
宁波舟山港承担了长江经济带45%的铁矿石、90%以上的油品中转量,以及全国约40%的油品、30%的铁矿石、20%的煤炭储备量,是保障长三角乃至全国能源与原材料供应的重要一环,而打击国际海运贸易欺诈、促进口岸经济发展,宁波检验检疫人义不容辞。
顺势而为,如“波”推“舟”。为顺应当前港口一体化建设浪潮,宁波局就落实《宁波舟山港口岸检验检疫监管一体化工作方案》与浙江局开展合作交流;2016年9月1日,宁波北仑局与浙江舟山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出台业务一体化操作规范,标志着宁波舟山港加快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基地建设在具体实施层面向前跨越了崭新的一步,开辟了全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新局面。
进口大宗散装资源性商品是宁波舟山港传统主导进口商品,吞吐量大、货值高。为缩短船舶、货物通关时间,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收货人或代理人可选择在两地报检或一地通报的方式,两地报检的前后港区加强实验室检测结果对比协作,后一港区认可前一港区鉴定结果。采用统一实验室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证书等格式,实现监管数据互认,避免重复检验鉴定。一地通报的,主检部门负责卸货前重量鉴定,辅检部门负责卸货后重量鉴定,取消移泊前后的重量鉴定。缩短船舶、货物通关时间,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2016年以来,宁波局不断推动检验鉴定监管一体化,看似简单的数据互认等鉴定便利化措施背后,折射出的正是由“口岸天平行动”所保障的贸易公平正在不断加速宁波舟山港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中转基地建设进程。
“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深化‘质优宁波’建设。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以质量提升对冲风险挑战,助力宁波打造全国质量强市标杆城市,需要我们持续开展‘口岸天平行动’。”宁波局局长卢厚林在工作报告中如是说。随着质检总局检验司《关于持续开展“口岸天平行动”的通知》的下发,2017年新一轮的“口岸天平行动”已经启动。而宁波局必将继续充分利用自身技术执法优势,严格按照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需要,强化对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检验监管,确保口岸质量安全,促进宁波舟山港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中转基地建设。
2016年,宁波检验检疫局开展“口岸天平行动”,以进口能源和原材料风险防控为导向,以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短重”“明水”等问题为主线,以“反欺诈”为切入点,以技术执法风险管理为手段,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等贸易欺诈行为扎实有力——
宁波舟山港作为全球首个“9亿吨”大港,是全国最重要的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之一。而针对当前进口能源和原材料贸易风险高发的形势,维护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贸易公平正义,促进宁波舟山港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中转基地建设等省市地方经济战略就成为了宁波检验检疫人的必然使命。
以进口能源和原材料风险防控为导向,以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短重”“明水”等问题为主线,以“反欺诈”为切入点,以技术执法风险管理为手段,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等贸易欺诈行为扎实有力;业务工作质量督查、检验监管队伍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法定鉴定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宁波检验检疫局有力开展“口岸天平行动”,全年共查获19起、合计11929吨的进口原油、危险化学品严重短少情况,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354.8万美元。
以“天平”保障口岸贸易公平
2016年1月4日,来自沙特阿拉伯的“C.GLORY”轮靠泊宁波大榭口岸,经检验,该轮装载的阿拉伯中质原油到港密度偏小,短重447.728吨,短重率达5.1‰,涉及经济损失19.4万美元。
2016年2月27日,来自伊拉克的“NEWFRIENDSHIP”轮靠泊宁波北仑口岸,经检验,该轮装载巴士拉轻质原油发现大量明水,短重821.014吨,短重率达6.2‰,涉及经济损失15.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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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品质指标差异大、发现大量明水、起运港短装、货舱排污等不同原因导致的短重案例不断被检出,“口岸天平行动”得到了众多企业的积极响应,“天平”在口岸不再只是一种衡器,也不仅是检验检疫徽标的重要组成元素,“天平”真正成为了保障贸易公平、防止贸易欺诈的一个象征。
宁波检验检疫人在“天平”上放置的第一枚砝码是“改革创新,优化大宗散货检验模式”。宁波局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开展了拼装大宗资源性货物品质稳定性、合约符合性、价格差异性等研究,开拓性地提出了“分段合并、同步卸货”拼装大宗资源性货物检验鉴定新模式,有效提高港区卸货作业和船舶速遣的效率。
第二枚砝码是“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检验鉴定工作质量”。宁波局积极响应宁波市“平安宁波”的号召,推动落实进口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工作质量检查和业务风险监控工作,进一步掌控工作质量、规避业务风险。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检测能力、产品追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级,根据加工利用状况、质量水平、风险高低对产品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的不同设定差异化检验监管措施,使监管内容、实施方式、实施主体更具针对性,确保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监管目标的重点突出。
第三枚砝码是“加强执法合作,提升检验鉴定工作效率”。开展检检合作,资源共享、技术互助、检验数据互送,构建多口岸联合检验鉴定机制。开展检企合作,定期向相关企业通报检验鉴定信息。加强检港合作,通过与码头信息化系统的联网,实现现场货物信息与检验鉴定信息的无缝传递。加强与海事、船检机构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承运船舶监督机制,及时获取、记录船舶所存在问题,定期发布问题船舶预警,实现多港协作和跟踪验证,避免同一问题重复出现。
以“天平”促进口岸经济发展
宁波舟山港承担了长江经济带45%的铁矿石、90%以上的油品中转量,以及全国约40%的油品、30%的铁矿石、20%的煤炭储备量,是保障长三角乃至全国能源与原材料供应的重要一环,而打击国际海运贸易欺诈、促进口岸经济发展,宁波检验检疫人义不容辞。
顺势而为,如“波”推“舟”。为顺应当前港口一体化建设浪潮,宁波局就落实《宁波舟山港口岸检验检疫监管一体化工作方案》与浙江局开展合作交流;2016年9月1日,宁波北仑局与浙江舟山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出台业务一体化操作规范,标志着宁波舟山港加快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基地建设在具体实施层面向前跨越了崭新的一步,开辟了全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新局面。
进口大宗散装资源性商品是宁波舟山港传统主导进口商品,吞吐量大、货值高。为缩短船舶、货物通关时间,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收货人或代理人可选择在两地报检或一地通报的方式,两地报检的前后港区加强实验室检测结果对比协作,后一港区认可前一港区鉴定结果。采用统一实验室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证书等格式,实现监管数据互认,避免重复检验鉴定。一地通报的,主检部门负责卸货前重量鉴定,辅检部门负责卸货后重量鉴定,取消移泊前后的重量鉴定。缩短船舶、货物通关时间,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2016年以来,宁波局不断推动检验鉴定监管一体化,看似简单的数据互认等鉴定便利化措施背后,折射出的正是由“口岸天平行动”所保障的贸易公平正在不断加速宁波舟山港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中转基地建设进程。
“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深化‘质优宁波’建设。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以质量提升对冲风险挑战,助力宁波打造全国质量强市标杆城市,需要我们持续开展‘口岸天平行动’。”宁波局局长卢厚林在工作报告中如是说。随着质检总局检验司《关于持续开展“口岸天平行动”的通知》的下发,2017年新一轮的“口岸天平行动”已经启动。而宁波局必将继续充分利用自身技术执法优势,严格按照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需要,强化对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检验监管,确保口岸质量安全,促进宁波舟山港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中转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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