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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台意见 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建设

2017年03月22日 08:16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7-03/22/content_83220.htm?div=-1

3月20日,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建设指导意见》,从三方面出台9项措施推动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行业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要求,培育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推动出口产品向出口品牌转变。

福建局将严格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要求,切实做好创建“品牌培育工程”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质量全过程监管。做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国外推荐注册工作,拓宽对外注册国别、产品类别和企业数量。同时,严厉打击非法出口行为,维护企业品牌形象和合法权益。

确定培育重点,继续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示范企业建设,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及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地方区域特色的出口品牌产业群,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出口品牌培育联合激励机制,从资金、税费、政策、技术等方面为“品牌培育工程”创建提供支持。同时,鼓励企业参与“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龙头企业对外商标注册,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企业。

实施品牌报备,对于以自主品牌申报出口的产品,全面实施以过程合格评定结果为放行依据的监管模式,实现“即报、即核、即放”。同时,将企业纳入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升信用等级,带动企业品牌创建积极性。推动标准引领,指导创建企业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提高产品品质透明度和消费者的信任度,鼓励企业制定更严格的企业标准,通过提升产品品质带动品牌创建。搭建直销平台,支持有影响力的企业按照“闽货供应商+国际物流企业+海外华人超市”模式,建设海外直销网络平台,支持企业优先进入直销平台,为品牌闽货“走出去”提供便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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