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据中国政府网7月11日消息,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期内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原则同意《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应加快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建立适应新型服务贸易特点的监管模式,探索对医疗器械等服务贸易特殊物品进一步简化通关通检流程,扩大快速验放机制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适用范围,构建全新高效的申报前检疫监管模式,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推进智能通关,探索通过信息分析对高风险旅客及托运行李进行快速筛查,提高旅客通关效率;在现行规则体系下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探索跨境电商分类监管模式,试点保税免税一体化监管运营,尝试建立跨境电商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跨境电商商品全程可追溯;完善口岸服务功能,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实行无纸化通关通检模式,充分发挥口岸功能作用;加强京津冀口岸功能衔接,创新内陆和沿海口岸物流联通新模式,探索在天津港和北京平谷国际陆港之间采用新型转关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深化通关通检一体化改革,探索京津冀区域“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推进新兴产业跨区域融合发展,科学规划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支撑系统,打造面向京津冀、服务全国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据中国政府网7月11日消息,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期内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原则同意《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应加快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建立适应新型服务贸易特点的监管模式,探索对医疗器械等服务贸易特殊物品进一步简化通关通检流程,扩大快速验放机制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适用范围,构建全新高效的申报前检疫监管模式,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推进智能通关,探索通过信息分析对高风险旅客及托运行李进行快速筛查,提高旅客通关效率;在现行规则体系下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探索跨境电商分类监管模式,试点保税免税一体化监管运营,尝试建立跨境电商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跨境电商商品全程可追溯;完善口岸服务功能,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实行无纸化通关通检模式,充分发挥口岸功能作用;加强京津冀口岸功能衔接,创新内陆和沿海口岸物流联通新模式,探索在天津港和北京平谷国际陆港之间采用新型转关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深化通关通检一体化改革,探索京津冀区域“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推进新兴产业跨区域融合发展,科学规划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支撑系统,打造面向京津冀、服务全国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2021-07-07)
- 一季度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逾九成(2021-04-29)
- 人工智能查侵权 南宁海关截至4月上旬共查获涉及知识产权类货物30批次(2021-04-28)
- 从严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 海关去年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3万次(2021-04-27)
- 大连海关无害化销毁一批侵权货物(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