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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质监公布十大打假案例 核桃粉也掺三聚氰胺

2011年01月27日 11:18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shizhenbianjia/2011/0126/344758.html

“妖精的口袋”装的不是小妖精,是假名牌;核桃粉的原料里竟然检出了三聚氰胺……江苏省质监系统去年组织开展了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一系列打假整治行动,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7.24亿元。省质监局昨天公布了2010年度全省质监系统十大打假典型案例。

1淘宝网“妖精的口袋”商铺销售假冒品牌服装案。

2010年4月,根据举报,省质监局稽查总队会同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查处了南京市匹尔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淘宝“妖精的口袋”商铺)制售假冒服装案,现场查获假冒服装货值近50万,涉及古奇、香奈儿、CK、D&G、BURBERRY等13个国际著名品牌。鉴于南京市匹尔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400万元。

2兴化市禾杰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生产销售核桃粉案。

2010年1月,泰州市兴化质监局在省级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兴化市禾杰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山东某公司生产的2吨原料核桃粉,涉嫌违禁物质超标,成品存库未销售。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对成品及未使用的原料核桃粉采取封存扣押。经抽样送检,显示原料核桃粉违禁物质三聚氰胺超标,质监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没收违法生产的成品、库存的问题原料和工具设备、罚款的行政处罚。2月25日,质监部门将没收的问题原料集中销毁。

3丹阳爱丹造酒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味淋系列调味料酒案。

2009年底至2010年,镇江市丹阳质监局对丹阳爱丹造酒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取得其他酒的生产许可,但未取得味淋系列调味料酒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违法生产货值金额3.1万元。质监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实施了没收违法生产的味淋系列调味料酒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4南京恒利石化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掺杂掺假案。

2010年3月,南京市质监局在南京恒利石化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液化石油气抽样检测中发现二甲醚含量为4.6%,存在掺杂掺假违法行为,货值金额19.98万元。质监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实施了停止销售掺杂掺假液化石油气、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发出质量技术监督建议书,责令该公司采取技术处理手段对问题液化石油气整改到位。据悉,二甲醚有助燃作用和腐蚀作用,是严禁充装的。

5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销售电梯案。

2009年底至2010年,根据举报,盐城质监局对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生产、并已销售到盐城地区的19台电梯均为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产品,由日立电梯(中国)公司销售给盐城某房地产公司,货值金额295.3万元,违法所得34.7万元。

6金坛市东方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2010年8月,根据举报,常州质监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会同常州计量所检定人员对金坛市东方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5台税控燃油加油机基本误差为3.46%-4.74%,均超出最大允许误差±0.30%。经断电重开后重新测量,5台加油机计量数据均准确,判定涉嫌计量违法。经查,该加油站采取在加油机电脑主板上作弊的方式偷油,每100升偷油高达4.74升。从2010年6月4日起,该加油站销售燃油经营额为96万元。

7宝应殷金有汽车机油造假窝点案。

2010年11月,根据举报,扬州市宝应质监局对宝应县殷金有机油造假窝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等品牌汽车机油以及大量包装物、产品标签、防伪合格证。经初步调查,该窝点生产冒用“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等品牌汽车机油436箱,货值金额46万元。

8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假充真SCB型干式电力变压器案。

2010年1月,根据举报,淮安质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配电房3台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销售的SCB型干式电力变压器涉嫌以假充真,后根据线索又发现淮安仕泰隆模具城由宝亨新公司供货的同样情况2台干式电力变压器。宝亨新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要求,擅自销售以铝质线圈冒充铜质线圈的干式电力变压器5台,货值金额44.2万元。

9江苏胜丰钢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热轧带肋钢筋案。

2009年底至2010年,根据举报,苏州质监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会同市质检所技术人员对苏州新区苏杭物资有限公司租用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待售的江苏胜丰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共计188吨热轧带肋钢筋涉嫌产品质量问题。经检验,上述钢筋因重量允许偏差等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不合格产品。胜丰公司违法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6.588万元,违法所得1.128万元。质监部门依法对胜丰公司实施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按规定移送公安部门。苏杭公司2名负责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南京远航肥业有限公司及南京红太阳种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及质量标志测土配方肥案。

2010年2月,根据举报,南京市溧水县质监局查获南京红太阳种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测土配方肥养分含量不足,涉嫌假冒。经查,该测土配方肥为南京远航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红太阳公司先后三次从远航公司购进测土配方肥300吨,货值金额52.08万元。经检测,上述三批测土配方肥均不合格,为冒用他人厂名及质量标识产品。鉴于远航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该案已移送溧水县公安局,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质监部门对红太阳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测土配方肥、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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