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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假发票可追刑责 两招识别真假发票

2014年01月20日 10:12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cn/2014/01/16/ARTI1389842410783288.shtml

两招教你准确识别假发票

没有正规的统一税务发票代码的假发票较易识别,济南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指出了另外两种容易忽视的情况:一是如果取得发票后发现发票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与名称不符,可以确认该发票为假发票;二是如果取得发票后发现发票种类与所开具的业务内容不符,比如用商业零售发票填写住宿费,也都被视为不按规定使用的假发票、假业务。消费者拿到发票后要擦亮眼睛看仔细,特别是需要使用发票进行报销的人员,以免造成难以补救的后果和损失。

那么该如何准确识别假发票呢?记者从国税部门了解到,如果消费者在取得发票后不能确认发票真伪,最快捷、准确的鉴别方法是通过国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非本地的拨打区号+12366)查询,工作人员可直接查询到发票的流向,以此来判断发票的真伪。还可以登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涉税查询平台(www.sd-n-tax.gov.cn/col/col44302/),如查询普通发票,进入新版普通发票真伪查询界面;如需查询专用发票,进入发票流向查询页面,录入发票号码、代码和验证码进行查询。

买卖假发票可追究刑事责任

截止2013年12月底,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共查处违规纳税人211户,落实虚假发票2.5万份,涉及金额6.4亿元,查补税款2800万元,罚款及滞纳金1880万元,其中3户纳税人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提醒,买卖假发票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另外,如涉及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各级国税部门始终保持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涉票违法犯罪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纳税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张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既需要公安、国地税等政府部门的严格执法,更需要全社会共同树立防范虚假发票的守法意识。税局工作人员李焕庆告诉记者,消费者如果对取得的发票有疑问,可当场要求更换或者拨打“12366”举报,也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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