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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谨记三大提醒五项注意

2014年02月24日 14:15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shizhenbianjia/2014/0110/526340.html

春节临近,有市民开始采购烟花爆竹庆祝新年。常州市公安局就如何正确购买、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作出提醒,以便增强市民安全意识,共度欢乐祥和新年。

选购方面三大提醒

1.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店去购买,不要贪图便宜到无证摊点摊铺、流动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2.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时,要观察其标志标识是否完整,产品名称、产品级别、类别、燃放说明、警示语、制造商的厂名、厂址等是否清晰。烟花爆竹应粘贴当地经销商的防伪标签。

3.烟花爆竹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无变形、无损坏、无漏药;绿色的安全引火线无藕节。选购烟花爆竹的量不宜过多,避免长期存放,如家庭需临时存放时,应远离火种、避免潮湿、避免儿童可达之处。

燃放方面五项注意

1. 广大市民采购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选择的燃放地点必须认真执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规定,同时为减少环境污染,建议广大市民尽量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

2.燃放前请仔细阅读燃放说明,并按燃放说明要求选择合适的地点,安全燃放。

3.老年人、有生理缺陷者、酒后或酒醉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应在成人监护下燃放。

4.不燃放礼花弹、摔炮、拉炮、砸炮及不定向飞行的烟花爆竹。

5.烟花爆竹燃放时应选择平整的地面,不要将烟花爆竹放置在楼板、砖块等与地面形成落差的高台上,以免燃放过程中震动移位倒落发生事故。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时,如熄火、断火等,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探头或用眼睛靠近观看,一般为15分钟后再行处理。

另外提醒一点,居民节日期间若走亲访友,出门前务必关闭门窗,防止他人燃放过程中未燃尽的爆竹烟花飞入住宅内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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