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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视明广告涉嫌误导 频繁滴眼有害无益

2014年09月04日 14:39 信息来源:http://www.gd315.gov.cn/show-10-43572-1.html

从“保护视力,每天三次珍视明”的老广告,到现在“开屏就滴珍视明”的新宣传,珍视明公司似乎誓要把旗下产品“四味珍层冰硼滴眼液”打造成随手可及的生活必需品。

不过,这款滴眼液属于药品,有严格的用药剂量和适应症,珍视明如此随意宣传,涉嫌误导消费者,并会给公众带来健康隐患。

“开屏就滴珍视明”属误导

在由新生代导演郭敬明和《小时代3》几位演员代言的珍视明“四味珍层冰硼滴眼液”视频广告中,郭敬明表述说:“长看屏幕易伤眼,保护视力,开屏,请滴珍视明”。珍视明官方新浪微博上,则直接将“请”字改为“就”字,变为“开屏就滴珍视明”。

难道开屏真的要滴珍视明滴眼液吗?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谢立科表示:“滴眼液属于药品,不能随便乱滴。哪怕是看电子屏幕,只要眼睛没有不舒服就不需使用滴眼液。如此广告宣传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据了解,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2008年时请韩庚为珍视明品牌做代言,广告宣传语为“保护视力,每天三次,珍视明”。2012年改请汪涵做代言,其广告语变为“要想视力好,天天珍视明。”

然而,纵观整个滴眼液品类,以润眼、防近视为卖点的品牌并不少,珍视明难以在竞争中突显出来。

2013年末,珍视明再次转变广告宣传策略,借美国眼科协会提出的“视频终端综合征”一词做文章,提出“屏幕伤眼”概念,并言称“全球超过50%的人”患病,甚至宣传说“防不胜防的屏幕伤害已经成为21世纪的绝症!”。自此,珍视明开始重点宣传“开屏护眼”这一理念,选择郭敬明做形象代言。

就这样,经过两次广告宣传策略的转变,珍视明逐渐把“每天三次”的滴眼液包装成为了“开屏就滴”的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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