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送万通原始股!3096人被骗
买保健品送万通原始股!3096人被骗
沈阳万通国际集团公司总裁于洪刚等7人获刑 其发行股票是违法行为 涉案总额1.3亿元
沈阳万通国际集团公司以配送原始股为饵,高价销售保健品、饮水机等产品,以公司要上市直接出售公司原始股。3096名群众参与购买万通集团股票1244万股,涉案1.3亿元。10月11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案判决,沈阳万通国际集团公司总裁于洪刚等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手段 买保健品配送股票
2005年,于洪刚先后成立沈阳帝杰营销有限公司、沈阳帝杰经贸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销售的产品有康心态、硒宝片、长宝回原液等保健品。
经营期间,于洪刚向多个省市消费者及加盟商宣传称,只要购买该公司产品就可以获赠股票成为该公司股东。后来,于洪刚等人陆续通过多家经销商以销售产品配送股票或者直接销售股票的方式擅自发行股票。
于洪刚说,销售股票分两种,一种是直接购买股票,从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3单至13单的人员可以购买1万股,每股1元价值1万元人民币,购买15单和21单的客户购买1万元股票,公司另外再赠送1万股,最多可以购买15万和21万公司股票;另一种是赠股,也是购买帝杰公司产品,每个月购买21单公司产品的客户前一百名,每人赠送5000股帝杰公司股票。
升级 虚构上市卖原始股票
因为帝杰公司涉嫌传销,于洪刚注销了帝杰公司。2007年,于洪刚通过美国一家中介机构购买了一家高级仪器有限公司的空壳公司,以这家空壳公司名义投资50万美金在国内成立了沈阳万通健康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并收购了帝杰公司。
此后,于洪刚先后成立了沈阳万通源商贸有限公司、辽宁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沈阳万通健康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和沈阳市和平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组成万通国际集团。
万通公司经营饮水机、竹纤维被、床垫、保温杯等日用品。于洪刚声称公司已经在美国OTCBB板块上市交易,股票具有巨大升值潜力、会有高额的回报,同时通过缩股将原持有帝杰公司股权的人员转变为万通公司股东等方式,继续以消费者购买产品获赠股票或直接购买该公司股票等形式进行经营活动。
调查 擅自发行股票1244万股
此期间,在于洪刚的指使下,由分别时任万通集团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刘某甲、李某甲、鞠某、孙某、佟某、尹某分别负责在股票配送、销售过程中的组织、宣传、策划、为搭售股票采购产品以及财务工作。
于洪刚等7人明知未经国家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仍组织、策划并积极参与万通集团的股票宣传、发行以及公司管理工作,在境内多个省市设立61家代理经销商擅自发行股票。经审计,至2012年3月22日,参与购买万通集团股票共计3096人,持有的万通集团股票数量为12446947股,61家代理经销商预收收入共计人民币132948291.93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从未核准“美国(沈阳)万通国际集团公司”及“沈阳帝杰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OTCBB仅是电子报价系统,并非证券交易市场,且直接向客户销售股票、销售产品配送股票等行为属于擅自发行股票。
处理 万通公司七人犯罪获刑
2012年3月26日,公安机关分别将于洪刚、李某甲、刘某甲、鞠某、孙某、佟某抓获。4月24日,公安机关将尹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将涉案财物进行扣押,共计12723098.44元。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于洪刚伙同尹某等6人,违犯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以购买产品可以获赠股票等方式公开宣传,并承诺股票上市后会有高额回报,向公众吸收资金,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7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于洪刚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某、尹某、刘某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鞠某、孙某和佟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零21日,并处罚金10万元、5万元、5万元。同时,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由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返还姜某等3096名投资人。
买保健品送万通原始股!3096人被骗
沈阳万通国际集团公司总裁于洪刚等7人获刑 其发行股票是违法行为 涉案总额1.3亿元
沈阳万通国际集团公司以配送原始股为饵,高价销售保健品、饮水机等产品,以公司要上市直接出售公司原始股。3096名群众参与购买万通集团股票1244万股,涉案1.3亿元。10月11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案判决,沈阳万通国际集团公司总裁于洪刚等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手段 买保健品配送股票
2005年,于洪刚先后成立沈阳帝杰营销有限公司、沈阳帝杰经贸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销售的产品有康心态、硒宝片、长宝回原液等保健品。
经营期间,于洪刚向多个省市消费者及加盟商宣传称,只要购买该公司产品就可以获赠股票成为该公司股东。后来,于洪刚等人陆续通过多家经销商以销售产品配送股票或者直接销售股票的方式擅自发行股票。
于洪刚说,销售股票分两种,一种是直接购买股票,从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3单至13单的人员可以购买1万股,每股1元价值1万元人民币,购买15单和21单的客户购买1万元股票,公司另外再赠送1万股,最多可以购买15万和21万公司股票;另一种是赠股,也是购买帝杰公司产品,每个月购买21单公司产品的客户前一百名,每人赠送5000股帝杰公司股票。
升级 虚构上市卖原始股票
因为帝杰公司涉嫌传销,于洪刚注销了帝杰公司。2007年,于洪刚通过美国一家中介机构购买了一家高级仪器有限公司的空壳公司,以这家空壳公司名义投资50万美金在国内成立了沈阳万通健康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并收购了帝杰公司。
此后,于洪刚先后成立了沈阳万通源商贸有限公司、辽宁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沈阳万通健康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和沈阳市和平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组成万通国际集团。
万通公司经营饮水机、竹纤维被、床垫、保温杯等日用品。于洪刚声称公司已经在美国OTCBB板块上市交易,股票具有巨大升值潜力、会有高额的回报,同时通过缩股将原持有帝杰公司股权的人员转变为万通公司股东等方式,继续以消费者购买产品获赠股票或直接购买该公司股票等形式进行经营活动。
调查 擅自发行股票1244万股
此期间,在于洪刚的指使下,由分别时任万通集团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刘某甲、李某甲、鞠某、孙某、佟某、尹某分别负责在股票配送、销售过程中的组织、宣传、策划、为搭售股票采购产品以及财务工作。
于洪刚等7人明知未经国家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仍组织、策划并积极参与万通集团的股票宣传、发行以及公司管理工作,在境内多个省市设立61家代理经销商擅自发行股票。经审计,至2012年3月22日,参与购买万通集团股票共计3096人,持有的万通集团股票数量为12446947股,61家代理经销商预收收入共计人民币132948291.93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从未核准“美国(沈阳)万通国际集团公司”及“沈阳帝杰经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OTCBB仅是电子报价系统,并非证券交易市场,且直接向客户销售股票、销售产品配送股票等行为属于擅自发行股票。
处理 万通公司七人犯罪获刑
2012年3月26日,公安机关分别将于洪刚、李某甲、刘某甲、鞠某、孙某、佟某抓获。4月24日,公安机关将尹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将涉案财物进行扣押,共计12723098.44元。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于洪刚伙同尹某等6人,违犯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以购买产品可以获赠股票等方式公开宣传,并承诺股票上市后会有高额回报,向公众吸收资金,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7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于洪刚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某、尹某、刘某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鞠某、孙某和佟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零21日,并处罚金10万元、5万元、5万元。同时,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由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返还姜某等3096名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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