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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续保高峰 提醒车主不要掉进续保陷阱

2015年10月14日 11:38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5/10/14/018518533.shtml

车险

使用800元现金券

报价立涨1100元

用不用现金券报出两种价 商家“最终解释权”不合法

去年买新车时赠送了800元续保现金券,结果今年续保时,车险出现两个价,不用现金券,车险3300元带赠品,用了现金券,车险4400元还赠品,算下来还不如不用。最近,市民张先生就遇到这样的事。进入车险续保高峰,这个时间也是车险市场最“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时候,提醒车主一定不要掉进续保陷阱。

用不用现金券

车险报出两个价

张先生介绍说,去年他在4S店买了新车,当时除了赠送了两次保养之外,还有800元续保的现金券。今年他到4S店做保养,想到还有不到一个月保险就要到期,就跟工作人员咨询了一下保险报价。“由于我去年车没有出险,今年续保可以享受折扣,第一次他们按照去年的保险报价为3300多元,确实比去年便宜了一些,额外还赠送我三样赠品。”

张先生想到去年还给了800元续保现金券,如果可以直接抵减,那保费就只有2500多元。于是张先生问工作人员:“我还有800元续保现金券。”这时工作人员回复说:“要使用续保现金券,保险就得重新报价。”这次算下来,保费一下子变成了4400元,使用续保现金券减去800元也要3200多元,而且没有任何赠品,相当于比之前的报价还要高。

活动最终解释权

在商家不合法

昨日,记者找到了4S店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如果使用续保现金券就不能享受车险电销报价,只能按照4S店渠道的报价计算。车险价格并不是4S店来定价的,而是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价。

至于续保现金券上明确标明,使用的最终解释权在商家。这位负责人表示,现金券是销售部门印制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

而事实上,20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已颁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

李利威律师认为,商家只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并无对合同有最终解释的权利,而且按照《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即商家的解释。

车险续保网销和电销

更便宜吗?

车险通过网销和电销渠道,大部分都会更便宜些,因为销售省去了中间渠道,15%的销售佣金可以返给消费者。但一定要注意,要通过保险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进行购买,不要轻信陌生的车险代理人所谓的促销。

如果投保人选择了送单上门服务,在接到保险员第一次送保单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核对保单信息是否准确,保险条款的内容是否为自己选择的险种,价格是不是和电话确认的一模一样等。

在第二次送单时,要记得查看在各种保险凭证上是否盖有保险公司的专用印章,从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为日后的理赔带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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