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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会:双节消费谨记“四要”

2017年09月30日 13:3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7-09/28/content_4940008.htm

“网络消费要小心,预付式消费要谨慎,外出旅游要留心,食品安全要注意”, 这是国庆节、中秋节来临之际,深圳市消委会结合近两年双节期间消费热点发布的4点提示。

网络消费要小心。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深圳消委会了解到,历年双节期间,深圳消委会受理有关互联网服务类的投诉占总投诉量的比例均位居首位,成为投诉的“重灾区”。面对网络消费集中促销热潮,消费者应注意:一是慎防价格猫腻。选择信誉良好的店铺进行购物,下单时仔细查看商品的相关说明,可预先关注卖家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以及优惠券的使用规则,必要时保留图片或广告宣传内容,警惕商家价格欺诈。二是保留网上交易记录。购物后可向商家索取发票或者购物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进行维权。三是网络游戏勿沉迷。未成年学生应把握好时间,以学习为重,切勿沉迷游戏;家长应管理好孩子的作息时间,多多陪护孩子,引导孩子理性对待游戏时间;游戏商应履行社会责任,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

预付式消费要谨慎。双节期间是商家促销预付式消费会员卡的旺季,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迅速扩大,但随之而来的消费投诉也逐年增多。深圳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谨慎购卡,办卡前确定自己是否长期需要此类服务,切勿因较大优惠而忽略潜在风险,同时注意保管好办卡时的凭证或书面合同。

外出旅游要留心。国庆和中秋也是旅游旺季,消费者出游热情高涨。深圳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跟团游选择旅行社时,需查看旅行社资质和相关许可证。签订旅游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旅游购物时应理性消费,并保留商品的购物凭证。选择自驾游的消费者要做好车况检查,提前规划好路线及关注沿途天气情况,同时避免疲劳驾驶。

食品安全要注意。餐饮消费是节假日重要的一环,深圳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正规餐饮单位,对菜肴的选择切勿盲目“尝鲜”。就餐后向商家索要消费明细,并妥善保存发票等消费凭证。谨慎对待月饼、大宅蟹等食品类网购,微信朋友圈里售卖的食品风险难控,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且属于私下交易难以维权。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留存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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