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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商领域拟建诚信“红黑”榜

2018年01月05日 10:44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01/04/content_5287196.htm

日前,湖南省商务厅发布了《湖南省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立诚信“红黑”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全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近年来,湖南省电子商务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1年的490.59亿元迅速增长到2016年的6076.6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65.4%。与此同时,电子商务领域的诚信问题也日益凸显,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为此,湖南省商务厅联合湖南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等9部门共同制定了《湖南省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建立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以湖南省已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为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省内电子商务平台落实身份标识和用户实名登记。同时,督促电子商务平台采取有效手段对开办网店的单位和个人身份进行验证并定期更新;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各网店主体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工商登记和相关许可手续,电子商务平台负责对入驻平台的网店主体做好相关审核,定期更新并依法报送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湖南省支持和鼓励省内电子商务平台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做好对平台交易双方评价结果和服务承诺履约情况等记录的电子化存档,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将评价结果和信用积分充分公开,供市场交易主体参考。《意见》还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密切合作,促进协同发展,为各交易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体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电子商务账款支付中的作用,防范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的信用管理,联合电子商务平台、商户等市场交易主体探索建立对寄递物流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并运用好评价结果。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寄递物流企业加强对商品寄递过程中的实时跟踪管理,采用现代化、信息化的手段归集、记录商品物流信息。支持寄递物流企业建立对从业人员寄递行为的风险防范制度,完善对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管理。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寄递物流企业协同建立健全寄递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根据寄递物流企业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入驻平台的物流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意见》强调,湖南省将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守信主体“红名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红名单”主体的推介力度和金融支持以及对“黑名单”平台及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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