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315资讯

浙江:到2022年对普通商品全面实行无理由退货

2018年10月10日 10:51 信息来源:http://news.china.com.cn/2018-10/09/content_65479928.htm

9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放心消费在浙江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浙江正全力研究制定扩大放心消费的政策举措,通过放心消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到2022年浙江全省消费环节将对普通商品全面实行无理由退货。

“放心消费”如今已成为浙江新“名片”。2016年12月,浙江首次提出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2017年召开的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调,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2018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列入浙江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

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以来,浙江消费动力更加强劲,消费对浙江经济增长的贡献从2013年的39.7%提高到2017年的56.3%,成为第一动力。

今天召开的会议透露,下一步浙江将扩大放心消费,目标是示范全覆盖、质量大提升、百姓更满意。

在覆盖领域上,到2020年,浙江将累计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万家以上,基本覆盖该省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领域、重点场所及经营服务性企业。到2022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占浙江省市场主体总量的1%,全面覆盖浙江省主要行业和新兴领域。

在商品和服务整体质量方面,到2022年,浙江的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力争达96%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在百姓满意度方面,到2022年,浙江省消费环节对普通商品全面实行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达0.98以上。

记者了解到,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浙江省将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启动创建一批放心示范单位,力争创建千家放心市场、两万家放心商店、万家放心网店、万家放心餐饮、千家放心景区、十万家放心工厂。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还将做大做强放心消费新平台,并通过完善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明码实价制度和支付安全保障制度、最严监管制度和消保制度及消费者评价制度,加快形成放心消费制度闭环,确保“放心消费在浙江”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