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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委会为电商企业消费维权把脉问诊

2018年10月16日 10:5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10/15/content_6343445.htm

10月12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召开电子商务企业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提前为即将到来的双十一消费维权工作把脉问诊。

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探索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去年3月,湖南省工商局、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审时度势,创造性地在省内10家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快速高效处理消费者的网络消费投诉。

座谈会上,快乐购、友阿云商等10家电商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维权工作情况。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对电商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客观分析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对后段工作特别是即将到来的双十一消费维权工作作了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

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在充分肯定电商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成绩的同时,对维权服务站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的应有之义,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境界。电子商务企业要认真按照“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的要求,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要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学习。要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尤其在当前,要重点学习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牢固掌握该法精髓,学以致用,做到学法、用法、守法。三是科学处理网络消费纠纷。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配齐人员和设备,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每一起消费者投诉,切实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李沐强调,国务院办公厅刚刚下发的《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强调了电商消费维权工作,特别是针对电商销售重要时间节点,对电商平台提出了高标准要求。因此,即将到来的“双11”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是一次大的考验和检阅,电商企业在满足消费者网络消费需求的同时,一定要严把产品入门质量关,千方百计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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