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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2017年流通领域电子产品消费提示

2018年04月16日 10:40 信息来源:http://gz315.gd315.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id=13469

一、抽检概况

2017年,我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子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55款样品,经检验发现8款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我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抽检标准及检测项目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及《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 16306-2008)的抽样检验程序,监督总体为广州市流通领域经营者及广东省内该商品供货商经营的与所检样品相同商标(未标注商标的,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相同型号的商品集合。依据电子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声称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对标志和说明、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电气绝缘和抗电强度(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与电网电源的连接(与电源插头形成一体的装置)、发热和温升(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等多项性能进行了检测。

三、不合格项目及其分析

(一)电气绝缘和抗电强度(绝缘要求)项目不合格

根据标准要求,该类产品的加强绝缘应能承受3000V、1分钟的抗电强度试验。该类产品的一次电路与220V电网电源连接,二次电路需提供输出端子用以给电子产品电池充电,输出端子用户可接触,一旦一次电路和二次电路间被击穿,则意味着一次电路的高电压(220V)将可能通过击穿点而到达二次电路,导致使用者发生触电等危险。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电源适配器中变压器结构和电子线路材料不过关。

(二)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项目不合格

主要为变压器初次级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尺寸不够,其次为电子线路板上一二次电路间电气间隙太小,使得危险带电部件与可触及件之间没有足够的隔离(双重或加强绝缘)。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合格使得强弱电之间的隔离不完善,绝缘系统极易被击穿,从而使得用户可触及到的输出端子可能带危险电压,造成人员伤害,或给被充电设备造成危害。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变压器和电子线路设计不合理,强弱电之间的隔离距离不够;或是为了节省成本,变压器未作加强绝缘处理。

(三)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电源端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

电子产品使用时产生的高频信号通过电源端子经电网传播,将给环境带来电磁污染,可能会影响其他共用电网供电的设备正常工作,并有可能对家庭其他设备的使用产生影响,严重时可能会造成供电电网的电源质量下降,甚至导致附近用电设备异常动作或工作失效,引发事故。

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不重视产品电磁兼容问题,在产品设计和来料检测上存在缺陷;还有的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没有加干扰抑制器件。

(四)与电网电源的连接(与电源插头形成一体的装置)项目不合格

主要为电源插头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表现为插销上有孔,插销的开档距离、插销长度、插销离边缘的距离、插销厚度、插销弧度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对于插头的形状和尺寸要求。此项不合格容易造成接触不良及插拔插头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手机充电器的体积越来越小,而企业对标准不熟悉,导致电源插头外形尺寸、插销到边缘的距离以及插销的高度、厚度、两极间距离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五)标记和说明(标志和说明书)项目不合格

主要表现为电源适配器上铭牌标识为英文,无制造厂商名称或商标,无电源性质符号,电路板上熔断器无标识等。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记和说明不重视,未认真学习标准要求。

四、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选择产品时要清楚自身的需求和所选产品的功能,根据需求选择相应功能的产品。功能不同,产品的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异。

(二)购买标识齐全的商品。购买前需要检查产品上的CCC认证标志,其次观察主机或适配器上标志是否需包含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电源性质的符号、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额定电流、制造厂商名称或商标、型号、Ⅱ类符号、安全说明等,并核对“三包”凭证、包装盒。

(三)选购时开机检查是比较重要的环节,首先检查配件是否齐全,比如适配器、数据线、耳机、说明书、保修卡等;再次应进行开机检查,首先是看能否正常开机(进入操作系统),检查通话功能是否正常,对于智能电子产品需进一步检查CPU、显卡、内存等配置,然后检查触控、摄像头、音响、耳机、屏幕等,以及左右滑动、触摸功能是否正常,电子产品功能是否完善。

(四)购买电子产品时,一定要让经营者出具发票、三包凭证,并详细记载购买日期、品牌型号、机身号,妥善保管好。切忌为便宜几十元钱而不要发票、购物凭证。一旦出现消费争议问题,没有发票、购物凭证,职能部门难以处理。

(五)选择售后服务较好的产品。建议消费者从几方面比较:一是看全国的售后网点,遍布全国的售后网点对消费者是非常重要的;二是看售后政策,如是否实行“三包”和全国联保等。当电子产品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找销售商反映问题,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另外,请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要购买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反映。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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