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保委约谈后续:7家网络售票平台承诺整改
)5月17日,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机票退改签乱象,已对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进行了约谈,7家平台均表示将取消捆绑销售,把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此前,江苏省消保委正式向15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及航空公司发出约谈函,要求自收到函件10个工作日内前往江苏省消保委接受调查(详见《中国消费者报》5月7日1版《江苏省消保委正式约谈东航、途牛等15家企业》)。
据江苏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介绍,此次约谈涉及携程旅行网、去哪儿网、飞猪旅行网、驴妈妈旅游网、同程旅游网、艺龙旅行网和途牛旅游网等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约谈内容包括:平台自营产品的飞机票退改签规则和依据、消费者售后服务部的工作机制、对于入住平台的机票代理商的监督管控机制以及相关的平台机票、酒店等相关产品捆绑销售的状况以及整改对策。
在约谈中,江苏省消保委提出了两条重点建议:一是建议确定退改签票收费应当与经营者可能收益减少相适应的原则,不得设定“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格式条;二是建议严格航空机票代理人的告知责任范围,将代理的航空公司收费与自身的服务收费区分告知,切实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真实”告知责任义务。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表示,虚心接受消保委的意见并开展整改,把选择权还给了消费者。
据了解,造成国内机票退改签费用混乱的局面,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执行规则,导致同一航线、同一航程,而不同的航空公司会出现相差一倍的退票费。下一步,江苏省消保委将对8家航空公司开展约谈。
江苏省消保委法律顾问童天武认为,相对于订票平台,航空公司是块硬骨头,他们对退改签所采取的措施更加关键。“《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希望通过约谈,能让管理层和各个航空公司知道,‘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的政策’显然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童天武说。
)5月17日,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机票退改签乱象,已对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进行了约谈,7家平台均表示将取消捆绑销售,把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此前,江苏省消保委正式向15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及航空公司发出约谈函,要求自收到函件10个工作日内前往江苏省消保委接受调查(详见《中国消费者报》5月7日1版《江苏省消保委正式约谈东航、途牛等15家企业》)。
据江苏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介绍,此次约谈涉及携程旅行网、去哪儿网、飞猪旅行网、驴妈妈旅游网、同程旅游网、艺龙旅行网和途牛旅游网等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约谈内容包括:平台自营产品的飞机票退改签规则和依据、消费者售后服务部的工作机制、对于入住平台的机票代理商的监督管控机制以及相关的平台机票、酒店等相关产品捆绑销售的状况以及整改对策。
在约谈中,江苏省消保委提出了两条重点建议:一是建议确定退改签票收费应当与经营者可能收益减少相适应的原则,不得设定“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格式条;二是建议严格航空机票代理人的告知责任范围,将代理的航空公司收费与自身的服务收费区分告知,切实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真实”告知责任义务。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表示,虚心接受消保委的意见并开展整改,把选择权还给了消费者。
据了解,造成国内机票退改签费用混乱的局面,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执行规则,导致同一航线、同一航程,而不同的航空公司会出现相差一倍的退票费。下一步,江苏省消保委将对8家航空公司开展约谈。
江苏省消保委法律顾问童天武认为,相对于订票平台,航空公司是块硬骨头,他们对退改签所采取的措施更加关键。“《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希望通过约谈,能让管理层和各个航空公司知道,‘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的政策’显然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童天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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