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调查餐饮最低消费:整体改善明显,年夜饭“低消”仍较普遍
2019年春节将至,正值餐饮消费的高峰期,餐饮行业存在的一些乱收费情况如何?收取最低消费(以下简称“低消”)问题在省消委会调查监督后是否有改善?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欢度春节、畅享消费,近期广东省消委会组织开展了“回头看”调查,在2018年8-9月调查发现收取“低消”的47家餐馆企业中,选择25家规模较大、人气较旺的餐馆,进行回访调查。
现状:“低消”问题明显改善,其他收费依然存在
本次“回头看”调查发现,经去年的调查监督,广东餐饮行业“低消”问题整体有所改善,调查涉及的25家餐饮企业中,有22家平日时节已取消“低消”,整改率达到88%。然而,在此次回访调查中,仍然有3家餐馆包间仍在平日设置了60-800元不等的人均最低消费标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们分别是:深圳四季酒店卓粤轩(包间人均最低消费700-800元;包间茶位费比大厅贵;加收10%服务费)、深圳同湘会世界金融中心店(包间人数少,按人均最低消费60-120元收取)、汕头潮人半岛茶楼(包间人均最低消费400元)
同时,省消委会在回访调查中发现,平日包间收取比大厅更高茶位费、包间不能享受特价菜、包间菜式价格贵于大厅、加收服务费等其他形式的包间收费现象仍普遍存在。
问题:年夜饭“低消”普遍,提价明显花样多
在此次调查中,虽然回访餐馆平日设置低消的现象有所减少,但由于年关将至,不少餐馆又设置了年夜饭最低消费,并且有些餐馆不只局限于包间,大厅也同样设置了低消。调查的25家餐馆中,有9家餐馆设置了年夜饭最低消费,占总体样本的36%,最低消费标准最少1280元,最高达8888元。
值得注意的是,与2018年8-9月时的调查相比,有7家餐饮借年夜饭的契机提高了收费标准,其中提高最“低消”费标准的5家,菜价上涨1家,服务费上涨1家。除此以外,不少餐馆对年夜饭设置各种收费名目,提高年夜饭的价格,这类餐馆共17家(含部分设置最低消费的餐馆),占总体调查样本68%。设置的收费名目主要有以下六种:一是指定消费套餐、酒水果盘,涉及3家餐馆,其中1家餐馆规定大厅也必须点套餐。二是消费不达最低消费标准或不消费套餐,则加收房间费、服务费或茶位费,涉及餐馆2家。三是加收5%-15%不等的服务费,涉及8家餐馆,其中3家餐馆大厅和包间在年夜饭当天均要收取服务费,5家同时收取最低消费和服务费。四是包间不能享受特价菜,涉及3家餐馆。五是包间茶位比大厅高,涉及6家餐馆。六是包间菜式价格贵于大厅,涉及3家餐馆。
消费提示:春节餐饮消费要做到“五注意”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消费者愉快祥和过节,省消委会在新年来临之际,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年夜饭消费提示:一是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安全可靠的餐厅;二是明确预定项目。预定时要询问清楚收费标准,如有无最低消费、包间费、服务费等。与商家约定好用餐时间、人数等事项;三是“定金”和“订金”要弄清。预定时缴纳费用要谨慎,了解清楚商家收取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交纳的预定费用能否退还及退还要求,保管好单据;四是当心菜单玩忽悠。为了图吉利,部分商家喜欢套用一些喜庆的菜名,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弄清楚每道菜的主要食材、价格、规格等内容,遇到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来与商家进行协商;五是先看账单后结账。餐后仔细核对账单,看是否与实际消费项目相符,对账单有异议及时提出,确认无误后再付款,并索要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问题,方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件回顾:广东省消委会调查监督餐饮“最低消费”
根据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是明令禁止的,但不少餐饮企业依然逆法而行,或者游走灰色地带。2018年8-9月,广东省消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场所收取最低消费及相关问题调查”活动,调查对象是广东10个代表地市抽取100个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餐饮企业。调查发现,近五成(47家)餐饮场所设置了最低消费,还有其他各种名目繁多的包间收费,有接近六成餐饮场所对包间内收取了其他费用,例如包间费、高价茶位费、套餐费、限制特价菜消费、提高菜式价格等。为推动解决“低消”问题,广东省消委会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指出“最低消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呼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共同打造友好和谐餐饮消费环境,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和餐饮行业协会分别提交建议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省市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电视台七个栏目跟进报道,事件还引起其他省市领导重视,要求当地组织检查。此次调查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餐饮行为收取“最低消费”顽固问题的纠正整改。
2019年春节将至,正值餐饮消费的高峰期,餐饮行业存在的一些乱收费情况如何?收取最低消费(以下简称“低消”)问题在省消委会调查监督后是否有改善?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欢度春节、畅享消费,近期广东省消委会组织开展了“回头看”调查,在2018年8-9月调查发现收取“低消”的47家餐馆企业中,选择25家规模较大、人气较旺的餐馆,进行回访调查。
现状:“低消”问题明显改善,其他收费依然存在
本次“回头看”调查发现,经去年的调查监督,广东餐饮行业“低消”问题整体有所改善,调查涉及的25家餐饮企业中,有22家平日时节已取消“低消”,整改率达到88%。然而,在此次回访调查中,仍然有3家餐馆包间仍在平日设置了60-800元不等的人均最低消费标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们分别是:深圳四季酒店卓粤轩(包间人均最低消费700-800元;包间茶位费比大厅贵;加收10%服务费)、深圳同湘会世界金融中心店(包间人数少,按人均最低消费60-120元收取)、汕头潮人半岛茶楼(包间人均最低消费400元)
同时,省消委会在回访调查中发现,平日包间收取比大厅更高茶位费、包间不能享受特价菜、包间菜式价格贵于大厅、加收服务费等其他形式的包间收费现象仍普遍存在。
问题:年夜饭“低消”普遍,提价明显花样多
在此次调查中,虽然回访餐馆平日设置低消的现象有所减少,但由于年关将至,不少餐馆又设置了年夜饭最低消费,并且有些餐馆不只局限于包间,大厅也同样设置了低消。调查的25家餐馆中,有9家餐馆设置了年夜饭最低消费,占总体样本的36%,最低消费标准最少1280元,最高达8888元。
值得注意的是,与2018年8-9月时的调查相比,有7家餐饮借年夜饭的契机提高了收费标准,其中提高最“低消”费标准的5家,菜价上涨1家,服务费上涨1家。除此以外,不少餐馆对年夜饭设置各种收费名目,提高年夜饭的价格,这类餐馆共17家(含部分设置最低消费的餐馆),占总体调查样本68%。设置的收费名目主要有以下六种:一是指定消费套餐、酒水果盘,涉及3家餐馆,其中1家餐馆规定大厅也必须点套餐。二是消费不达最低消费标准或不消费套餐,则加收房间费、服务费或茶位费,涉及餐馆2家。三是加收5%-15%不等的服务费,涉及8家餐馆,其中3家餐馆大厅和包间在年夜饭当天均要收取服务费,5家同时收取最低消费和服务费。四是包间不能享受特价菜,涉及3家餐馆。五是包间茶位比大厅高,涉及6家餐馆。六是包间菜式价格贵于大厅,涉及3家餐馆。
消费提示:春节餐饮消费要做到“五注意”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消费者愉快祥和过节,省消委会在新年来临之际,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年夜饭消费提示:一是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安全可靠的餐厅;二是明确预定项目。预定时要询问清楚收费标准,如有无最低消费、包间费、服务费等。与商家约定好用餐时间、人数等事项;三是“定金”和“订金”要弄清。预定时缴纳费用要谨慎,了解清楚商家收取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交纳的预定费用能否退还及退还要求,保管好单据;四是当心菜单玩忽悠。为了图吉利,部分商家喜欢套用一些喜庆的菜名,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弄清楚每道菜的主要食材、价格、规格等内容,遇到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来与商家进行协商;五是先看账单后结账。餐后仔细核对账单,看是否与实际消费项目相符,对账单有异议及时提出,确认无误后再付款,并索要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问题,方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件回顾:广东省消委会调查监督餐饮“最低消费”
根据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是明令禁止的,但不少餐饮企业依然逆法而行,或者游走灰色地带。2018年8-9月,广东省消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场所收取最低消费及相关问题调查”活动,调查对象是广东10个代表地市抽取100个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餐饮企业。调查发现,近五成(47家)餐饮场所设置了最低消费,还有其他各种名目繁多的包间收费,有接近六成餐饮场所对包间内收取了其他费用,例如包间费、高价茶位费、套餐费、限制特价菜消费、提高菜式价格等。为推动解决“低消”问题,广东省消委会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指出“最低消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呼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共同打造友好和谐餐饮消费环境,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和餐饮行业协会分别提交建议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省市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电视台七个栏目跟进报道,事件还引起其他省市领导重视,要求当地组织检查。此次调查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餐饮行为收取“最低消费”顽固问题的纠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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