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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全国首个观影服务规范:影院应免费提供3D眼镜

2019年09月10日 14:0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09/09/content_7521880.htm

9月6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召开全省影视行业观影消费维权工作新闻通报会,依法纠正该省观影服务中存在的强制消费、不平等格式条款、行业“潜规则”等消费侵权行为。同时,湖北省消委会联合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布了全国首个《关于影院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观影的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影院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国家检验合格、符合卫生要求的3D眼镜供观影使用,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租售3D眼镜,允许消费者自带3D眼镜观影。

给行业定规矩

会上,湖北省消委会副秘书长蔡浩通报了《全省影视行业观影消费维权调查情况报告》。报告指出,5月24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看3D电影得自掏腰包买眼镜”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官微迅速发声,指出此种行为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大消费者反应强烈。

为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妥善处置消费舆情,净化观影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湖北省消委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观影消费侵权问题公益诉讼诉前约谈劝谕活动。据统计,全省各市州消委会共向省内200多家影院发出了《观影消费侵权问题 公益诉讼诉前约谈劝谕函》,明确指出:影院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观影,违反合同法基本义务,属于单方违约行为;在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的前提下,销售、租赁3D眼镜属于强制消费行为;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6月21日,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积极回应湖北省消委会劝谕。经过多次沟通磋商,本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湖北省消委会、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于9月初联合制定了《规范》,并于9月6日正式发布。

据了解,《规范》共有5条,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影院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国家检验合格、符合卫生要求的3D眼镜供观影使用,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租售3D眼镜,允许消费者自带3D眼镜观影。

“为了巩固维权成果,湖北省消委会决定设立湖北省电影业消费维权工作专业委员会,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积极发挥消费者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观影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机制,更好地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湖北省消委会秘书长陈方军说。

约谈劝谕效果佳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24日《中国消费者报》刊发《看3D电影得自掏腰包买眼镜》报道后,湖北省消委会于5月29日至6月3日,委托武汉市区两级消协组织,对武汉市30家主流影院开展了3D眼镜消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30家影院中仅有10家影院为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观影,占比33%。该调查结果印证了《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的内容。

针对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观影的行为,6月5日,湖北省消委会召开了观影消费侵权问题公益诉讼诉前约谈劝谕会,要求被约谈的影院在收到劝谕函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湖北省消委会表示,将组织暗访调查,如发现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启动公益诉讼,申请法院禁止令,严令禁止该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了解被约谈影院整改落实的情况,7月27日至8月10日,湖北省消委会委托《中国消费者报》湖北记者站,对武汉市100家影院开展诉前“回头看”调查,45名志愿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进行体验式观影,重点体验影院是否为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并完成回访调查问卷。参与此次调查的志愿者有政协委员、律师、消协秘书长、大学教授、学生、企业高管、公务员和媒体记者。

调查结果显示,100家影院中,有75家影院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了免费3D眼镜观影,占比为75%,比6月初的调查结果提高了42个百分点;有10家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占本次调查影院的10%;有15家影院企图打“擦边球”,向消费者主推付费租赁3D眼镜(只在消费者索要免费眼镜时才提供),整改得还不彻底。调查数据说明,在湖北省消委会向全省所有影院发出劝喻函后,大部分的影院积极整改,履行院线企业应尽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月底,湖北省各市州消委会(武汉市除外)对约谈劝谕的132家影院进行调查回访也显示,所有影院均做到了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观影。

仍有影院玩花招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和志愿者在“回头看”调查中发现,部分影院在向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时,玩花招让消费者掏腰包。一些影院以3D眼镜发放完了等各种理由搪塞消费者,将消费者引导到付费租赁3D眼镜柜前,让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租赁3D眼镜;部分影院提供免费3D眼镜,但需要消费者交押金,而且现场只接受现金,很多消费者因为没有带现金,被迫选择通过影院内的3D眼镜柜付费租赁3D眼镜。

记者对武汉银兴菲林国家影城(万达影城)群星城店进行暗访。当记者持票入场时,工作人员将记者拦下,直接把记者指向了3D眼镜租赁柜。

“影院不是免费提供3D眼镜的吗?”记者问。

“发完了”。工作人员称。

记者在观影入口处观察了20多分钟,30名消费者都被影城工作人员指向3D眼镜租赁柜,租赁了眼镜后重新入场。影院并没有发放免费的3D眼镜。而观影结束后,记者归还3D眼镜,两副眼镜被收取了4.96元。

湖北省消委会在此次通报中也指出,有的影院单方设定免费发放3D眼镜的门槛,称只有存钱办卡成为影院会员才能享受免费的3D眼镜观影,变相增加消费者的负担。部分影院免费提供的3D眼镜质量差,达不到观影效果,很多时候,消费者为了追求观影效果不得不重复去租赁或购买3D眼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戴盛仪表示,影院除了在购票厅等显著位置公开承诺向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外,还应该在购票网站或APP等购票平台提示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就合同邀约而言,影院方应该主动在提供给消费者的电影票上直接明确标示:免费提供3D眼镜”。(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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