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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惠普电脑保修单不保修 维修费用谁买单?

2011年11月08日 09:3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wqxw/490190.html

齐鲁网11月7日讯 烟台市民于女士最近有点烦,她今年五月份购买了一台惠普牌的笔记本电脑,上个月突然开不了机了,由于是在保修期内,于是于女士就把电脑送到了维修站,对方倒也痛快,给于女士开了保修单,可没过几天,对方的态度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于女士告诉记者,这台笔记本电脑用了还不到一年,于是就把电脑送到了位于烟台芝罘区芝罘屯路的惠普维修店进行保修,那里的工作人员经过检查,给于女士开具了这张保修单,承诺保修。

烟台市民于女士:“然后27号又发了短信,说你订的配件到了,工程师正在给你更换中,检测好了就和你联系,当时还挺高兴的。”

正当于女士高兴之际,没想到,惠普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又给她打来了电话。

烟台市民于女士:“你这个电脑不能给你保修了,说你这个电脑进水了,我说怎么能进水呢,反正你这个电脑打开以后,工程师检测以后说进水了。”

明明已经当场检查过了电脑,并且也开具了保修单,怎么过了几天就变成电脑进水不能保修了呢?昨天下午,记者随于女士又一起来到了这家惠普维修站。

烟台市民于女士:“你当时给我开了张保修单吧,你这个工作程序我不理解。”

维修站工作人员:“一看没有情况的话都给保修,但是在维修过程中,解机的过程中,打开以后发现烧了,或者进水的情况是有的,这种情况是不予保修的,就是属于一个非正常使用。”

工作人员解释说,只要客户把保修期内的电脑送来保修,工作人员都是简单的检查一下,如果没有明显的外部损坏,他们都会开具保修单。

于女士说,维修站工作人员的解释让她难以接受,工作程序也让人不可理解,这电脑保修单真的是随便就可以开的吗?

西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曲学松:“这个商家在接受了这个电脑以后,经过了检查 并开具了一个维修(保修)单,开具维修(保修)单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商家对自己

维修义务的一个确认,另外一个含义也是法律上的一个承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就成立了一个维修合同关系,这样的话 又经过了几天商家又以电脑的损坏是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这个理由来拒绝维修的话在法律上就没有道理了,而且也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惠普维修站的行为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于女士已经被该家维修站告知需要自己承担一千多元的主板更换费用,我们也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跟踪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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