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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银手镯快递途中不翼而飞只获赔3倍邮费

2013年05月02日 11:2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xfpd/szcj/dflb/705376.html

从陕西来琼务工的杨先生虽然收入不高,但经常会给老家的亲人寄一些礼品。上月,他满怀欣喜地给母亲买了一只手镯,但当母亲收到快递时却发现镯子不见了,只剩下一个空首饰盒。

3月19日,来琼务工的陕西籍男子杨先生,在海口市华侨新村附近邮政速递点邮寄了一个价值510元的银手镯给母亲。3月23日,母亲打来电话说收到了快递,但是包裹里首饰盒还在,手镯却不见了,所以没有签收。

3月25日,快递退回海口,杨先生发现包裹纸盒下面有一个洞。杨先生打电话到海口华侨新村邮政营业部,工作人员让他到丘海大道营业点询问具体情况,并表示将着手调查。但几日以后,邮政局并没有回复此事。无奈,杨先生又打电话到海南邮政总局,工作人员要求他找出当日寄包裹时所开的发票。杨先生表示业务员并没有给他开发票。

又过了几日,杨先生再次打电话询问,邮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当时杨先生并没有要求保价,所以包裹丢了,只能按照邮费的3倍赔偿。杨先生对此很不满意,他告诉记者:“营业员在查看了我的物品之后,并没有告诉我贵重物品要保价。”

4月27日下午,商报记者打电话到海南邮政总局,工作人员称如果物品丢失,在保价的情况下邮局会进行全额赔偿,否则只能按照邮费的3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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