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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孩子买手机 商家遭家长投诉

2015年01月23日 08:08 信息来源:厦门日报

10岁的孩子瞒着大人偷偷买了一部手机,母亲王女士发现后大为生气。更令她气愤的是,卖手机给孩子的店家居然还不同意退货。 王女士拨打了12315求助。

王女士说,几天前,未满十岁的儿子小东(化名)悄悄从家里拿了500多元钱,在同学推荐下,到学校附近的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售价495元的手机,还有一张标价60元的联通号码卡。

没多久,小东偷买手机的事就被妈妈王女士发现了。王女士很生气,带着孩子和手机,找到手机店要求退货。谁知,由于无法提供手机的购买凭证,商家拒绝退货。

鹭江工商所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0周岁以下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则需要监护人追认才能确认其行为有效。购买手机明显已经超出了未成年人的消费能力,监护人可视其为无效。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扣除折旧,以260元的价格回收了这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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