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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家园破产追踪:辛酸供货商举牌“还我血汗钱”

2014年02月18日 14:20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402/t20140218_514877676.shtml

今年1月7号,多位消费者向《天天315》节目反映,2013年元旦以后,东方家园北京石景山区八角店突然关门停业、人去楼空,令消费者措手不及,他们办理的会员卡中都还存有余额没有退还,有的消费者购买的货品还没有送货。东方家园关门后,他们只能反复多次联系供货厂家,多次联系工商部门,但发货及退款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注意到一年前的1月7号,就有多家媒体爆出东方家园京城5家门店关门停业的消息,但当时大家关注更多的是东方家园倒闭的原因。对于东方家园关门停业,谁来退赔消费者货款的问题,当时媒体和消费者们得到的答案是,东方家园两大股东东方集团和龙柏宏易资本都声称,自己没有参与东方家园建材的实际运营,相互推卸责任。再后来消费者赔偿事宜一直搁置,没有任何相应的善后解决办法出台。

1月7号我们节目报道了,东方家园多家门店关门后的遗留问题待解一事。节目播出前,我们的记者曾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了北京石景山区工商分局的电话,当时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走法律程序来解决。

工作人员:你上法院起诉吧?

记者:只能上法院起诉吗?

工作人员:我们这现在当事人都不在,我们也没法给你调解啊。

记者:之前是不是也应该有像我这样类似情况的消费者打过电话了?

工作人员:对,就是因为找不到他们当事人都走了,所以也没法调解。

记者:您这边也没找到公司的当事人了吗?

工作人员:没有,因为它这个公司在咱们这是分支机构嘛,所以它可能是全市性的。

1月7号节目播出后,我们又陆续接到了多位东方家园供货商,消费者,员工打来的电话,他们说,2013年3月到11月期间,他们先后在北京各区县人民法院对东方家园提起诉讼,并全部获得民事判决胜诉的结果,但是后来胜诉的他们因无法提供东方家园的办公地址以及资产状况等信息而又再次陷入维权困境。

消费者:所以他们都胜诉了,你们都拿到材料了吗?胜诉了但是执行不下去,说是没有财产执行不了。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东方家园京城旧店4家门店都由居然之家接手。这一消息也让追讨欠款的供货商,消费者,员工们看了到一丝希望。但现在也只剩东方家园最后一家关门的门店也就是东方家园石景山八角店还挂着东方家园的牌子,其他门店现在都已经成为居然之家的新店。所以从去年12月到现在,在北京市东方家园石景山八角店门口,不管天气有多冷,你都能看到十几个人安静的站在大门口,等待结果。

昨天,我们节目的记者来到北京市东方家园石景山八角店所在地。东方家园八角店门口摆放着两辆货车,在这里维权的消费者和供应商告诉记者,用货车堵住门口实在是迫不得已的做法。

消费者:原因是这样的,房子它又租给居然了,就是在我们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我们反对它再把场地再去租给别人,这个诉求我觉得咱们区政府的支持,上次他们居然来的时候也是区政府来了人,帮助我们就是把居然劝退回去了,现在区政府也在出面在协商,看看怎么能更好尽快的帮我们解决,所以产生了我们在这里堵,它不能让这个牌子变了,否则的话我们将来讨债的话,我们都没有地方去讨了。

记者:24小时,包括年三十都在这里堵?

消费者:对,增多了,其实不止这些人。

记者:里面东西也没搬走是吧?

消费者:其实里面的东西也就是运营商的,它自身没有什么,只是一个空房子。

供应商李女士(化名)告诉记者,东方家园八角店院内的空地上原来摆放着很多家具,也是一些家具厂商为了追讨货款而摆在那里的,年前刚搬走。据了解,东方家园已经给他们退还欠款,这也让后来到这里来维权的人看到一线希望。

李女士:这是最后一个店了,我们没有办法了,家里面什么都管不了,都在这儿站一天等,这么等,要不站出来都不站出来这个什么时候能解决呢?

记者:每天大概有十几个人?

李女士:对,至少有十几个人在这。

记者:就在外边站着?

李女士:一直就这么站着,我们一个人感冒都感好几翻,只能这样没办法。

记者:那吃饭怎么办?

李女士:吃饭自己带一点饭,早班晚上7点到晚上7点,吃凉饭,没办法,连热的地方都没有,自己在家里面带点热水,这一杯水喝完了,热的,那就得矿泉水喝是凉的了没办法。

消费者:晚上值夜班的时候,车窗都是霜。

消费者:那手脚都僵着,你说谁不愿意在热被窝里面呆着啊。今天好像她,明天是我,我们就这么整宿的,我们一个女人,我们天天睡在马路上面,我们都50多岁了。

消费者:而且下午开始都不敢多喝水,上厕所也麻烦。

消费者:也没地吃饭。

记者注意到这里没有坐的地方,在这里维权的人都得一直站着。天气很冷,记者站了一个小时就觉得全身都冻透了,他们却要在这里从早上7点一直站到晚上7点,昨天有将近20人在这里守候,有一半是50岁以上的老人。

一位供应商告诉记者,大家不管天气多冷,都会按时按点值班,因为大家认为,一旦将这家店被改造成居然之家的新店,那就真的无处维权了。

供货商:我们原先在他们家园另一个店,现在的来广营也是居然进入了,然后我们在那维权的时候居然出面了,政府出面了,派出所出面了、法院出面了,给我们做了一个调解,这样做了一个调解民事财政书,答应是在2013年的12月5号之前给我们钱,所以我们就在那维权的也就给撤了,可是到现在他们就没有按照那种方法方法执行,告诉我们半年之后不能影响他们的经营,不影响他们这个那个,我们大家伙都做到了,可能他们我们有一个会议纪要,四方出面、几方出面。

供货商:居然之家出面、东方家园出面、还有我们这个供货商出面,结果实际上是东方家园把政府还有我们消费者、供货商给欺骗了。

消费者:这次又要说居然又要进了,现在它这个店又要给居然,这种方法我们觉得它根本是不对的,因为我们跟东方家园签的合同也没到期呢,再者现在所有店里面的货物全是我们供应商的。

供应商:我们的货都还没搬出来,可是呢……

供应商:我就是只说供应商的一条,没要求我们的所有的供应商进行退货,这里面的货都应该是我们的。

供应商:别的店呢,那货也全丢了,他们也不负责任,我不说别人就我自己的木门,我属于2012年10月份才进入了它这几个店,我木门的成本,我仍进去了几十万,可是我现在一个门我都没看到,自己是45万。

供应商:34万多吧。

供应商:我这边也是供货商,欠了44万多?

供应商:87万6,也是代理商,仍然没有结帐。

在这里维权的除了东方家园的供货商,还有消费者,以及东方家园的员工和东方家园装修公司的工长,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他们的经历。

消费者:当时她是国庆之前先去做预存,预存的钱在国庆时候活动再买东西,预存的钱剩余的没花到的钱它也没有退给我,然后当时买的货,没给我货,给我办理的退货,是他们主动要求跟我说办理退货,然后办理退货以后钱也照样没给我,最后还是一个没来得急退的,然后就相当于还是一个合同,就是说起诉的时候,就要求它把这个一起都解除合同,还钱,这些全部加起来是7万2千多块钱,如果说能诉讼费的话就接近7万5千多块钱,最后虽然是胜诉了,但是这个钱还是照样拿不到,最伤心的一件事就是因为我用的是他们的装修公司嘛,这是我们的装修合同,正常的话他们应该12月底就应该装完了,这个一直拖到1月份,就是因为它东方家园关门的这个事儿,工人也没心干活,拖到一月份我的活到没有干完,因为当时他欠我的钱,当时一个店长签的字,说这笔钱不还我,我余下的大概也就1、2万块钱的尾款就不用给它交,结果到后来的时候,按理说我已经交的那部分钱,他们可以支付工人和工长的工资什么的,因为我们的合同规定是,我把钱交到东方家园,然后工长、工人到东方家园去结算,结果不给他,一分钱都不给他,然后让工长跟工人跟我要钱,然后就老是带着家人,带着工人去纠缠我,我打120报警都三次,威胁我,让我给他这个钱,最后没办法,我就给了他这笔钱,这都已经是到2013年4月份了,最后在没竣工的情况下,签了一个验收单,而且给了我一个未竣工情况下的结算证明,上面还盖着公司的章,一个工长他是绝对拿不到公司的章的,这个事情他们在里面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他在关门的时候,在门上贴的是歇业盘点,然后就这样关门,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什么都没解决,给我们消费者真的是增加了无尽的烦恼。

消费者:我提前预存了5万,然后还有1万多没花,后来让它退钱,它这钱就不退了。

消费者:我们这交了5万多块钱现金,把钱交了,货取不出来了。

员工:像这个店,有的多的跟这干10年的,他是非正常解除合同的,然后应该有一个补偿。

记者:你在这是干了多长时间?

员工:我是干了10年,每个人有一份协议,算是按劳动法赔偿,像10来年的,基本能4、5万,我觉得2、3年这个店如果要全算应该有100多人,那么现在跟这维权的有30多人,一开始让我们上劳动仲裁,仲裁调解完了以后又上法院。

员工:就是东方家园商业有限公司。

记者:它关门之前你们也不知道?

员工:不知道,都不知道,只是就知道那会儿是给供应商结帐困难,然后给顾客送不了货。

记者:哪一家装修公司?

工长:就东方家园,东方家园有一家装修公司,我是工长,我们这边的话,工长总共是8个人,从2012年50%的人工费都是没有给我们,我们原来在八角店东方家园接单的,跟客户签合同,签完了合同我们去施工,客户把所有的施工款都交给东方家园,等我们动工完了以后,东方家园再把钱打给我们,我们把客户的工地或者跟他签完合同工地都协商完的,协商完了以后东方家园不给我们打钱,然后一欠一拖,拖下来以后,拖到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欠着我们十几万,十几万我们欠着工人呢,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个结果。

工人:押金、质保金主要就是人工费了,因为施工的时候有施工费用。

昨天记者前去采访时,有供应商拿出了之前和东方家园签订的合同,他们认为东方家园是早有预谋。

供货商:东方集团它在1999年成立的时候,它以集团公司名义跟我们签的合同,然后后续的话,它应该是在2011年前后,最后变更到东方商业这个公司跟我们签合同的过程,就是它做名称变更的时候,我们自己没有得到任何一个书面或者当面的解释,就是它的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拆分了两部分,一部分实业,一部分商业,其实到最后跟我们签合同在变更的时候是一个商业的空壳公司,我一点都不知道。

供货商:像我这个判决书是跟东方家园的商贸有限公司签的,等于从它商业建材公司又派生出一个商贸有限公司,所以说它在签这个合同之前它已经做好了准备,就是用不同的空壳公司来跟我们供货商来签合同,但是我们没有这个意识去查它到东方集团到底派生出多少个公司。

供货商:就是在它停业之前其实它已经做了,两三年的准备了,好像我2011年就没拿到合同,逼着你签,签完不给你,我们不能不签,因为它这个款陆续老是压着你的。

追讨欠款的供货商,消费者和员工还提到,东方家园京城5家店在12月陆续关店,之前他们应该很清楚自己的资产状况,但是东方家园却还在10月1号推出了大力度的促销活动。

供货商1:应该是在年底关的门,然后它在10月份搞了一次大型的促销活动,逼着我们厂家发货,不发货就不给你结款,完后它实际真给钱了,给的是空头支票。

供货商2:促销之前还做了一次预存增值,存1000块钱在里面,你的卡上就显示出1100块钱。我当时是一次预存了12万,比我更多的都多很多,这次预存完了马上就国庆促销,所以当时看起来是非常的优惠,所以非常多的人就把钱都卷进来了,所以我们就觉得它是有预谋的,但是我们要告它欺诈的话,我们又拿不出证据来。

所以从去年12月到现在,在北京市东方家园石景山八角店门口,不管天气有多冷,你都能看到十几个人安静的站在大门口,等待结果。

还要等多久钱才能要回来?我们希望是越快越好!希望这些追讨欠款的供货商,消费者和员工们能尽快拿回欠款。

东方家园遗留问题怎么解决?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胡钢律师对此评论。

专家建议供货商向北京中院申请执行判决

2013年3月到11月期间,这些供货商,消费者和员工们先后在北京各区县人民法院对东方家园提起诉讼,并全部获得民事判决胜诉的结果,但是后来胜诉的他们因无法提供东方家园的办公地址以及资产状况等信息而又再次陷入维权困境。对于这个难题该如何解决,胡钢律师分析,首先我们本案中相当多的消费者或者供应商都是已经获得胜诉判决,这里面有一个逻辑关系,这些胜诉判决应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者裁定,这类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拒绝履行我们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如果是胜诉涉及的案件属于是一审就结案的话,那么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那么当事人是否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了执行?另外如果申请执行的话,按照我们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一般是在6个月内要执行完毕的,没有执行完毕的话,那么我们的申请执行人,就是我们的供应商或者消费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比如说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是这么一个逻辑。

其次,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这点请非常注意。关于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说一般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中,一般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者联系方式等等,但是本案的情况,恰好是我们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的资料,但是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包括执行员,相当多的权力包括以后查询、扣押、冻结、划拨等等权力,甚至对于违反法律拒绝执行或者说是成立财产转移财产这种情况都可以对相关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本案中涉及到若干案件已经进入到了执行程序的话,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其对执行联动的威慑机制,这项机制实际上是要求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放在一个更高的位置。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也确实得到了增加我们的党务、行政和司法机关是联合制订了这种相关联动机制的文件,这种规范性文件。

只有把各种的执法机关,我们的各个部门积极性带动起来,特别是信息流动调动起来,才能挖出更多的线索。比如说现在财产找不到,公司地址也人去楼空,那么我们知道可以从人的角度来找,因为公司的法律代表人,它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总经理、财富负责任等等都会在我们的劳动保障部门有相关劳动保障的资料,通过这些资料是能够找到这些个人的,找到这些个人就能找到公司相关运行情况,特别是财务数据。第二个消息来源就是说或者证据来源,就是所谓钱的问题,钱一般都是要走银行的,那么我们的当事人我们的申请执行人在以往的商务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掌握了对方的相关银行帐户开户行等信息,那么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也完全可以通过这些信息来找到相关财产的流转情况,因为既然东方家园公司钱已经收了,钱一定有一个流转的过程,转移财产也不是那么轻易的,违法的行为必将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胡钢律师还进一步分析认为,消费者、供应商不能够提供东方家园的办公地址以及资产状况,其实并不构成这件事情不能执行的最主要的原因,而是执法机构应该加大它的执法力度。

包华评论员也认为是在执法不力问题,当事法院没有积极主动的推进执行过程。其次,执行透明的问题,法院法官可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但是这些努力,我们的消费者、供货商并不知晓,并不知道法院执行进展到什么程度,法官都在做些什么。如果执法公平和执法透明这两件事情能够解决的话,大家也不会在三九寒冬,守在大街上去解决自己的问题,因为大家都知道站在大街上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那块牌子立在那和不立在那,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和供货厂商来说其实没有实质义务,关键在于我们要对东方家园整体资产情况进行清算,进行盘点,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消费者和供货商才有可能拿会自己应有的钱。

东方家园破产前搞促销涉嫌欺诈

很多供应商认为,东方家园和供应商续签合同时,东方家园没有明确告知合同主体已经变更,有消费者和员工还提到,东方家园京城5家店在12月陆续关店,在10月份的时候应该清楚自己的资产状况,但是东方家园却在10月1号推出了大力度的促销活动。因此他们认为,东方家园是早有预谋,存在商业欺诈行为,但是他们又没有相关的证据。如果东方家园存在欺诈行为,能否查出相关的蛛丝马迹?

对此,包华认为,这个蛛丝马迹真的是很清楚的,也就是说在自己被迫关店之前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曾经引诱消费者来进行存款,同时逼迫供应商来给付货物,在这种情况之下,其实主观上的恶意是很明显的。虽然供应商目前可能没有任何证据材料,但是这么多人的诉说对于公共机构来说,对于公权力机构来说是有一个证明作用和效力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其实是应当启动一个形势的报案持续,由我们的供货商、消费者拿着自己手上的凭证进行报案,报案之后在汇总了公众提供的资料之后,由公安机关来负责调查,看其中到底是怎么样的,而且,这件事情的复杂程度可能往往已经超过公安机关一家所能够解决的范畴,应该是多部门联动的。

至于从法律上应该怎么查,由谁来查是?谁来举证?在胡钢律师看来,本身任何一个法律纠纷解决,在于我们相关权利方或者说利益受害方,或者说利益有关方的积极主动,我们相关的消费者也好,我们的供应商也好,建议首先是团结起来尽可能的,把相关证据材料组织的更完整、更加有效一些,向我们的相关执法机构也好,司法机构也好形成一种共同举报、共同要求主张自己权利的这么一个过程。当然整个要求维权的过程应当秉持一个依法、理性、成本的这么一个原理,同时也希望我们相关执法机构也好,我们的司法机构也好,将法定的这种相关联动执行威慑机制或者说联动执法机制切实的启动,并且把它运转好,以切实维护我们供应商的权利,我们消费者的权利来保证我们司法环境、我们市场秩序的和谐和稳定。

专家呼吁相关部门积极介入及早解决

现在追讨欠款的供货商,消费者,员工们每天都待在东方家园八角店门口等待东方家园关于何时能够退还欠款的答复。现在他们除了等待以外还能做些什么?对此,包华建议,我们的消费者,我们的员工和供货商还可以做两件事情。第一个督促法院尽快的统一执行,也就是说原来散落在各个区县法院的执行案件给它汇总在一起,由北京市法院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它的执行以及它的清算,这样它的透明度和它的力度会更高。其次,公安机关的办案是一条途径,法院只是审查了民事案件,这个民事案件中是否设计了刑事犯罪我们不得而知,只有由公安机关来介入才能够查明,在这种情况之下,向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报案,民事和刑事共同推进,这件事情可能会进展到水落石出。这件事情之所以到今天这部田地。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没有能够及时的进行介入和解决,我们的司法机关一案一判,我们的人民政府个别职能部门对这件事情来讲,给的建议只是一个起诉,然后把所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责任全部推给了我们的消费者、推给了供应商和员工这是一个公共性事件,里面需要多个个体,在这种情况之下公共部门的介入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期待着公共部门大力的介入,以及尽早能够看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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