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在网络股票直播教室学炒股 被骗高额手续费
11月19日,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类投资骗局也“与时俱进”,利用各种最热门的技术应用改头换面,花样翻新。而新技术的私密性、隐蔽性,也让监管面临难题。
家住深圳的方女士在一个老乡的推荐下,进入一个网络股票直播教室听课。没过多久,教室里的分析师开始推荐一个叫“德丰国际”的股票投资机构,称这家机构是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而且自己在里面赚了很多钱。
禁不住教室里各种人的劝说、诱惑,方女士下载了分析师所说的炒股平台。然而,前后不到半个月,她就亏了5万元。方女士意识到被骗,急忙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侦大队对这个案子进行侦查,初步判断作案者是一个跨国犯罪集团。5月18日,这一非法经营证券、网络股票诈骗案在深圳南山正式立案。
警察调查发现,涉案嫌疑公司是位于新西兰的某集团,它通过在境外架设服务器,以所谓开发炒股软件——德丰国际、中信财富、金帝国际等,鼓吹具备双向操作(做多、做空),T+0,20倍杠杆等功能优势,并虚构炒股资金由新西兰政府监管等信息,在中国境内大肆发展代理商。
代理商组建团队并安排业务员通过QQ互加好友的方式发展客户,以学习炒股为名,拉拢客户进入QQ群和视频直播间。代理商成员根据分工扮演讲师、分析师、客户等角色,对群内讲师的炒股技术进行吹捧,诱骗客户。
但实际上,当客户下载炒股软件、开设账户、捆绑银行账号进行操盘时,这个软件并不进行真实交易股票,而且以放大20倍杠杆资金进行计算,收取客户每天高达6%的高额手续费、隔夜费,导致不少人在短期内严重亏损。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以新西兰某集团为首,窝点分布中国多个省市、涉案人员高达几百人、利用炒股软件虚假交易的跨境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关于这个案例涉及的相关问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做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这类网络投资骗局有哪些共性特点?
芦云:我原来也接手过这一类型的案件。我觉得,他无论是怎么编出花样,核心无外乎几个情况:首先他得有一个主体,他需要杜撰一个公司或者机构,然后就需要有一个操作的软件或者平台。实际上很多的案例显示,这个操作软件和平台是他们少数几个人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说它不是实时的交易数据。第三,他们要杜撰一个产品,号称这些交易在国外某些场所上进行实时的对接。第四,他需要有大量的业务人员,这些业务人员通过各种社交平台,比如百合网、QQ等等,去跟人拉关系,谈着谈着就说我在哪儿投资了一个什么产品,忽忽悠悠就把人拉过来了。都是这样的一种模式,所以说路数看起来是一样的。我们在跟检察院沟通的时候,他这里边有一个节点,就是说判定它是诈骗还是非法经营有一个关键节点,就是这个后台可不可以人为操纵,如果说这个后台可以被少数人人为去进行操作,那么就认定为是诈骗,如果说这个后台是不能够被操作的,是开放性的,甚至跟国外的一些平台是对接的,那么他可能只是一种非法经营。在这类案件中,很多从业人员年龄很小,他们对于所从事的行为是否违法行是完全不知道的,他们说我就是打打电话怎么怎么样,但是殊不知这个行为其实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
经济之声:今天这个案例的蒙蔽性也挺强的,他说我来教炒股,大家可能就没想那么多,可能会理解为是不是一个什么培训机构。对此怎么看?
李斌:第一点,他说能告诉你技术、给你分析趋势,那么话说回来,有谁能准确的预测中国股市呢?如果他要能那么准确的预测,他还干嘛去做培训?他早去自己炒股去了。第二点,还要看他是不是能够操纵交易,也就是要看是不是有真实的股票交易。如果是代你委托理财的,那你就更要慎重了。你要想,你从事的这种交易,对你的资金安全有任何的保障吗?非法的债权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觉得这种行为无异于赌博,把你自己搁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当中,而且又没有一个绳索让你爬得上来,所以说你必定会摔得很惨。
经济之声:钱投出去了,还能找回来吗?
芦云:很难很难。通过一些案例,我发现这种案件一般都是群体性的,有很多投资人、受害者的钱一旦套出来之后,就已经全部被瓜分或者挥霍了,到最后不仅收益拿不回来,很可能本金都拿不回来。
11月19日,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类投资骗局也“与时俱进”,利用各种最热门的技术应用改头换面,花样翻新。而新技术的私密性、隐蔽性,也让监管面临难题。
家住深圳的方女士在一个老乡的推荐下,进入一个网络股票直播教室听课。没过多久,教室里的分析师开始推荐一个叫“德丰国际”的股票投资机构,称这家机构是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而且自己在里面赚了很多钱。
禁不住教室里各种人的劝说、诱惑,方女士下载了分析师所说的炒股平台。然而,前后不到半个月,她就亏了5万元。方女士意识到被骗,急忙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侦大队对这个案子进行侦查,初步判断作案者是一个跨国犯罪集团。5月18日,这一非法经营证券、网络股票诈骗案在深圳南山正式立案。
警察调查发现,涉案嫌疑公司是位于新西兰的某集团,它通过在境外架设服务器,以所谓开发炒股软件——德丰国际、中信财富、金帝国际等,鼓吹具备双向操作(做多、做空),T+0,20倍杠杆等功能优势,并虚构炒股资金由新西兰政府监管等信息,在中国境内大肆发展代理商。
代理商组建团队并安排业务员通过QQ互加好友的方式发展客户,以学习炒股为名,拉拢客户进入QQ群和视频直播间。代理商成员根据分工扮演讲师、分析师、客户等角色,对群内讲师的炒股技术进行吹捧,诱骗客户。
但实际上,当客户下载炒股软件、开设账户、捆绑银行账号进行操盘时,这个软件并不进行真实交易股票,而且以放大20倍杠杆资金进行计算,收取客户每天高达6%的高额手续费、隔夜费,导致不少人在短期内严重亏损。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以新西兰某集团为首,窝点分布中国多个省市、涉案人员高达几百人、利用炒股软件虚假交易的跨境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关于这个案例涉及的相关问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做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这类网络投资骗局有哪些共性特点?
芦云:我原来也接手过这一类型的案件。我觉得,他无论是怎么编出花样,核心无外乎几个情况:首先他得有一个主体,他需要杜撰一个公司或者机构,然后就需要有一个操作的软件或者平台。实际上很多的案例显示,这个操作软件和平台是他们少数几个人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说它不是实时的交易数据。第三,他们要杜撰一个产品,号称这些交易在国外某些场所上进行实时的对接。第四,他需要有大量的业务人员,这些业务人员通过各种社交平台,比如百合网、QQ等等,去跟人拉关系,谈着谈着就说我在哪儿投资了一个什么产品,忽忽悠悠就把人拉过来了。都是这样的一种模式,所以说路数看起来是一样的。我们在跟检察院沟通的时候,他这里边有一个节点,就是说判定它是诈骗还是非法经营有一个关键节点,就是这个后台可不可以人为操纵,如果说这个后台可以被少数人人为去进行操作,那么就认定为是诈骗,如果说这个后台是不能够被操作的,是开放性的,甚至跟国外的一些平台是对接的,那么他可能只是一种非法经营。在这类案件中,很多从业人员年龄很小,他们对于所从事的行为是否违法行是完全不知道的,他们说我就是打打电话怎么怎么样,但是殊不知这个行为其实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
经济之声:今天这个案例的蒙蔽性也挺强的,他说我来教炒股,大家可能就没想那么多,可能会理解为是不是一个什么培训机构。对此怎么看?
李斌:第一点,他说能告诉你技术、给你分析趋势,那么话说回来,有谁能准确的预测中国股市呢?如果他要能那么准确的预测,他还干嘛去做培训?他早去自己炒股去了。第二点,还要看他是不是能够操纵交易,也就是要看是不是有真实的股票交易。如果是代你委托理财的,那你就更要慎重了。你要想,你从事的这种交易,对你的资金安全有任何的保障吗?非法的债权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觉得这种行为无异于赌博,把你自己搁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当中,而且又没有一个绳索让你爬得上来,所以说你必定会摔得很惨。
经济之声:钱投出去了,还能找回来吗?
芦云:很难很难。通过一些案例,我发现这种案件一般都是群体性的,有很多投资人、受害者的钱一旦套出来之后,就已经全部被瓜分或者挥霍了,到最后不仅收益拿不回来,很可能本金都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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