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车时突然起火 厂家称因尾气点燃秸秆引质疑
【导读】消费者购买的东风标致小轿车,半年后汽车停车时突然起火,厂家鉴定为汽车尾气点燃麦秸秆导致起火。但消费者认为,鉴定报告疑点重重。《天天315》关注:汽车起火之后。
据报道,河南驻马店的消费者刘女士去年10月2号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308小轿车,没想到开了不到半年,在一次停车时轿车突然起火燃烧起来。
刘女士:我买车的时候是2015年10月2日。2016年3月25日下午,我带着母亲还有姥爷从县医院回到我们村,就十几里路,走到该停车的地方的时候,就闻到奇怪的味道了,刚开始的味道不是很大,我没太在意。后来味越来越大,我就赶紧下车,车头开始冒黑烟,把前面车盖打开,里面已经滚滚黑烟。我妈从邻居那端水,想把它扑灭,后来慢慢起火,根本控制不住。后来119过来把火扑灭了,可是车都已经烧到没有样子,彻底报废了。
轿车报废后,厂家的技术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了鉴定。
刘女士:3月25日事情发生以后,我就给4S店售后打电话,售后人员6点左右从驻马店开车赶到事故现场,当时就拍了几张照片,让我第二天上午去 4S店写一下起火过程说明。3月29号厂家技术人员两点半左右到达事故现场,当时技术人员重点看了一下车头着火部位,拍了照片,我也大致给他描述了一下事情发生过程。当时我爸问技术人员初步鉴定结果是什么,厂家的技术人员说是发动机前部的问题。
虽然鉴定人员当时说是发动机前部问题,但后来的说法却变成:由于尾气排气温度过高点燃麦秸秆导致起火。
刘女士:等到4月1日售后人员给我打电话,厂家回复结果出来了,说不是车的质量问题,是非质量原因引起的,说是我停车的地方有麦秸秆,而排气管的温度过高,麦秸秆起火导致车辆着火,报废。
可刘女士从汽车厂家的内部技术人员打听到,如果是汽车底下的麦秸秆着火,根本不会烧成那样。
刘女士:我老公当时也问了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说不要说是麦秸秆导致的自燃,即使是下面一堆火也不可能把车烧成完全报废的样子,厂家给的回复站不住脚的,我们就认为是车的质量问题。
而且奇怪的是,汽车都烧的报废了,潮湿的麦秸秆还没烧完。
刘女士:而且就算麦秸秆引起的,从点着到产生很大气味肯定也有一个过程,何况刚开始车根本就没接近麦秸秆,如果是麦秸秆引起的,应该是麦秸秆首先燃完,然后再把车点着,可是麦秸秆压根就没有着完。麦秸秆也不是一堆,就是平摊在那一片有,是麦糠的那种,而且是碎的是潮湿的。
刘女士说,她多次停车在麦秸秆上,但从来没有出过事。
刘女士:我也不是第一次停在那了。我出去办事之前车就在那停着的,就是按照自己平时的习惯。
刘女士说,事故发生时请到了消防队来救火,但没有出具火灾原因证明。
刘女士:24号还在开,回来停在那也没事,25号开完以后回来还没有停到那的时候发生的。当时找的消防队,消防队有出警证明,当时没有来得及找他们开。我只是给他们东风标致的售后打电话,他们的售后回复像4S店售后人员给我回的一样。
刘女士认为,事故鉴定报告不能打印,没有纸质文件,只能看一眼,这也是有问题的。
刘女士:还有一个奇怪的问题,3月29号技术人员来现场勘测的结果,是不是应该有一个书面的东西给我们。我去4S店要这个纸质性结果的时候,4S店人说这是厂家的内部资料,只允许让我们看,不允许拍照,也没法打印。他说因为回复的结果是厂家给它发的邮件。给它们售后打电话,售后就推托说技术上的问题只能向上反映。东风标致全国性的售后,它也是这么说的。
而东风标致河南驻马店4S店的服务主管丁强解释,不给打印是因为正式的报告还没出来。
丁强:首先他们不是想要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我们下周给出书面形式的,可以让客户拿走。目前只是有一张故障分析表。当时客户这边打电话,说她的车辆自燃,我们就开着救援车赶到现场进行拍照,让客户写事情经过,我们这边回去写报告,提反馈等等。厂家的技术部进行鉴定的,技术当时拍照是拍细则,初步故障分析师要回去反馈,最后给了初步的分析,并不是一个最后的报告,最后报告是要等到下周,可以让客户带走,是书面形式的。
丁先生说,当时客户有着火的视频,但是不给他看。
丁强:我们跟客户已经讲过了,聊了大概几个小时。客户对我们这边是要求我们店里赔偿,我们只是说进行安抚,跟客户讲这个车的问题。当时客户聊的时候,客户拍了现场照片,他们不想我们看,也不让我们看结果,我们自己只能拍照分析,当初的视频不让我们看。这个不好说的,你想解决问题不给我们真正的沟通,这个也没法处理啊,对吧。
但是刘女士却否认了丁先生的这种说法。
刘女士:没有啊,4S店要什么给什么。没跟我们要过视频,也没有说要看我们手机上照片。就是说4S店的人自己在现场拍了几张照片,看了下现场就走了,想跟他们说,然后是哪个地方先起的火,他们也没有要。
安理律师事务所郑传楷和《车质网》传播副总裁张炤虎先生共同就今天的这个案例来进行点评。
经济之声:首先在这起纠纷当中双方对厂家的鉴定结论是有分歧的,按照消费者的描述开始是车头起黑烟,尾气管维度过高才产生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产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张炤虎:汽车投诉分成两种,现场和非现场。在非现场的情况下,只能根据一些以往的经验来判断。以前自燃事故是出现过的,比如几年前一个广本的雅阁也是自燃,消费者进行了投诉,但是厂家说因为你当时喝酒了,车内有酒精遇到一些特殊的环境,导致车内自燃。这个情况是因为麦秸秆,麦秸秆是不是导致汽车自燃的一个主要原因,现在无法判断,但是现在能够说的是这个事情还是应该有专业的鉴定结构,通过专业鉴定机构来给予一个鉴定,无论公安消防部门的鉴定,还是汽车技术第三方的鉴定,这样我们才能由技术方面鉴定的结果去说事情。
经济之声:按照这个厂家的结论如果说真的是尾气管的温度过高,而间接引燃麦秸秆的话,从法律上是不是就可以因此免责了呢?
郑传锴:如果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事故,厂商是不需要基于产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进行赔付的。但是我补充一点,鉴定的有效性的问题,按照我们国家公安部事故的调查规定,厂商显然是没有火灾事故的调查和鉴定管辖权的,通常火灾事故都是由公安消防部门来进行管辖的,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和以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如果县级的公安部门做不认定的话,应当由第三方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来做出认定,肯定不是由厂商来做出认定的。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厂商的这个所谓的鉴定报告应该是无效的。
经济之声:刘女士在讲述的过程当中讲到了几个细节,第一个就是说它的先生,就是在东风标致内部工作的,这辆车其实是以内部成本价的价格来购买的,像这样的车辆是不是在质量上可以降低它的要求?
张炤虎:完全不可以,咱们国家产品质量法是有规定的,车辆作为大宗耐用消费品,质量是具有同一性和国家强制认证的,无论你是用什么样的价格购买到这台产品,只要有正规的销售发票,有机动车产品合格证,它的质量是受到强制性的保护,你必须达到这样强制性保护质量要求,才能够出厂,才能够销售。无论你是用打折价还是内部价,甚至转让不花钱,这都跟产品质量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这一条是说不通的。
经济之声:有的时候会看到内部人士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可以买到以产品质量有瑕疵而产生折扣的车,这样的车辆其实大的原则上的一些质量保证是必须要过关的对吗?
张炤虎:对,它有国家的强制的"3C"认证,有一些所谓的处理车或者有一些叫特装车,次一等质量要求的车,但是它在关键部位质量上,像类似能够引起自燃这种,如果是有缺陷的话,它这个质量是说不过去的,无论是什么样的说法,无论是什么样级别质量要求的车辆都是不能够销售的。
经济之声:车辆自燃一般会由哪几种原因导致的?
张炤虎:车辆自燃一般三种原因,一种原因就是有特殊或者特定物理环境,夏天自燃产生的比较高,在一个高温、高压环境之下,有可能导致车辆在使用当中出现问题,因为车辆可靠性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能够实现的功能,如果突破物理极限就有可能影响使用。再有一个就是汽车本身设计有缺陷,管路等可能由于设计缺陷会发生我们专业术语摩擦,一旦发生摩擦就有可能出现短路或者起火自燃情况。第三种情况,就是用户使用不当,比如私自改装车辆,加装一些电器,改装了一些电路的走向,这样有可能也会导致自燃。
经济之声:哪一种原因的自燃,厂家是要承担责任?
郑传锴:首先这些责任肯定是要由厂家来承担的,高温情况下还要看它是否是综合原因,还是说单纯的由于高温的原因,产生的车辆自燃的单纯的风险,恐怕是要由消费者自行负担。如果是由于消费者来改装引起车辆自燃肯定不需要厂家承担的,但是如果是由于厂商提供的这种车辆存在线路老化情况,而且在质保期之内恐怕还是要由厂家承担相应责任的。
经济之声:对于汽车自燃原因,怎么样来进行鉴定呢?
张炤虎:咱们国家过去有8家指定鉴定机构,现在可能更多了。但鉴定机构通常都不接受个人申请,还是应该通过消协通过法律,通过质检部门,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由机构来提出申请,这样的鉴定才能够在这些部门进行,但是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已经出事故,作为报险或者报事故来进行鉴定的也是可以的,通常这些鉴定机构都可以给予一个权威第三方认证。
经济之声:如果当事人双方意见有分歧怎么办?
张炤虎:意见有分歧就通过法律程序来去解决,或者通过消协、质检部门,双方会商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如果都不认可就走法院程序,由法院指定可能会更熟悉一些。
郑传锴:如果在鉴定机构选定上,双方有责任的话,首先消费者作为车辆的持有人,当然有权利到消防机关进行鉴定,如果对消防机关的鉴定还存有异议或者很难做出一个明确的结论的话,在委托的过程当中,如果双方对选定鉴定机构存在异议,恐怕要由法院进行摇号或者由法院进行指定,如果对于鉴定内容有实质性异议,首先各方当事人还有权利聘请专家证人来对相应内容进行质疑,另外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由法院再指定新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做出一份鉴定出来。
【导读】消费者购买的东风标致小轿车,半年后汽车停车时突然起火,厂家鉴定为汽车尾气点燃麦秸秆导致起火。但消费者认为,鉴定报告疑点重重。《天天315》关注:汽车起火之后。
据报道,河南驻马店的消费者刘女士去年10月2号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308小轿车,没想到开了不到半年,在一次停车时轿车突然起火燃烧起来。
刘女士:我买车的时候是2015年10月2日。2016年3月25日下午,我带着母亲还有姥爷从县医院回到我们村,就十几里路,走到该停车的地方的时候,就闻到奇怪的味道了,刚开始的味道不是很大,我没太在意。后来味越来越大,我就赶紧下车,车头开始冒黑烟,把前面车盖打开,里面已经滚滚黑烟。我妈从邻居那端水,想把它扑灭,后来慢慢起火,根本控制不住。后来119过来把火扑灭了,可是车都已经烧到没有样子,彻底报废了。
轿车报废后,厂家的技术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了鉴定。
刘女士:3月25日事情发生以后,我就给4S店售后打电话,售后人员6点左右从驻马店开车赶到事故现场,当时就拍了几张照片,让我第二天上午去 4S店写一下起火过程说明。3月29号厂家技术人员两点半左右到达事故现场,当时技术人员重点看了一下车头着火部位,拍了照片,我也大致给他描述了一下事情发生过程。当时我爸问技术人员初步鉴定结果是什么,厂家的技术人员说是发动机前部的问题。
虽然鉴定人员当时说是发动机前部问题,但后来的说法却变成:由于尾气排气温度过高点燃麦秸秆导致起火。
刘女士:等到4月1日售后人员给我打电话,厂家回复结果出来了,说不是车的质量问题,是非质量原因引起的,说是我停车的地方有麦秸秆,而排气管的温度过高,麦秸秆起火导致车辆着火,报废。
可刘女士从汽车厂家的内部技术人员打听到,如果是汽车底下的麦秸秆着火,根本不会烧成那样。
刘女士:我老公当时也问了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说不要说是麦秸秆导致的自燃,即使是下面一堆火也不可能把车烧成完全报废的样子,厂家给的回复站不住脚的,我们就认为是车的质量问题。
而且奇怪的是,汽车都烧的报废了,潮湿的麦秸秆还没烧完。
刘女士:而且就算麦秸秆引起的,从点着到产生很大气味肯定也有一个过程,何况刚开始车根本就没接近麦秸秆,如果是麦秸秆引起的,应该是麦秸秆首先燃完,然后再把车点着,可是麦秸秆压根就没有着完。麦秸秆也不是一堆,就是平摊在那一片有,是麦糠的那种,而且是碎的是潮湿的。
刘女士说,她多次停车在麦秸秆上,但从来没有出过事。
刘女士:我也不是第一次停在那了。我出去办事之前车就在那停着的,就是按照自己平时的习惯。
刘女士说,事故发生时请到了消防队来救火,但没有出具火灾原因证明。
刘女士:24号还在开,回来停在那也没事,25号开完以后回来还没有停到那的时候发生的。当时找的消防队,消防队有出警证明,当时没有来得及找他们开。我只是给他们东风标致的售后打电话,他们的售后回复像4S店售后人员给我回的一样。
刘女士认为,事故鉴定报告不能打印,没有纸质文件,只能看一眼,这也是有问题的。
刘女士:还有一个奇怪的问题,3月29号技术人员来现场勘测的结果,是不是应该有一个书面的东西给我们。我去4S店要这个纸质性结果的时候,4S店人说这是厂家的内部资料,只允许让我们看,不允许拍照,也没法打印。他说因为回复的结果是厂家给它发的邮件。给它们售后打电话,售后就推托说技术上的问题只能向上反映。东风标致全国性的售后,它也是这么说的。
而东风标致河南驻马店4S店的服务主管丁强解释,不给打印是因为正式的报告还没出来。
丁强:首先他们不是想要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我们下周给出书面形式的,可以让客户拿走。目前只是有一张故障分析表。当时客户这边打电话,说她的车辆自燃,我们就开着救援车赶到现场进行拍照,让客户写事情经过,我们这边回去写报告,提反馈等等。厂家的技术部进行鉴定的,技术当时拍照是拍细则,初步故障分析师要回去反馈,最后给了初步的分析,并不是一个最后的报告,最后报告是要等到下周,可以让客户带走,是书面形式的。
丁先生说,当时客户有着火的视频,但是不给他看。
丁强:我们跟客户已经讲过了,聊了大概几个小时。客户对我们这边是要求我们店里赔偿,我们只是说进行安抚,跟客户讲这个车的问题。当时客户聊的时候,客户拍了现场照片,他们不想我们看,也不让我们看结果,我们自己只能拍照分析,当初的视频不让我们看。这个不好说的,你想解决问题不给我们真正的沟通,这个也没法处理啊,对吧。
但是刘女士却否认了丁先生的这种说法。
刘女士:没有啊,4S店要什么给什么。没跟我们要过视频,也没有说要看我们手机上照片。就是说4S店的人自己在现场拍了几张照片,看了下现场就走了,想跟他们说,然后是哪个地方先起的火,他们也没有要。
安理律师事务所郑传楷和《车质网》传播副总裁张炤虎先生共同就今天的这个案例来进行点评。
经济之声:首先在这起纠纷当中双方对厂家的鉴定结论是有分歧的,按照消费者的描述开始是车头起黑烟,尾气管维度过高才产生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产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张炤虎:汽车投诉分成两种,现场和非现场。在非现场的情况下,只能根据一些以往的经验来判断。以前自燃事故是出现过的,比如几年前一个广本的雅阁也是自燃,消费者进行了投诉,但是厂家说因为你当时喝酒了,车内有酒精遇到一些特殊的环境,导致车内自燃。这个情况是因为麦秸秆,麦秸秆是不是导致汽车自燃的一个主要原因,现在无法判断,但是现在能够说的是这个事情还是应该有专业的鉴定结构,通过专业鉴定机构来给予一个鉴定,无论公安消防部门的鉴定,还是汽车技术第三方的鉴定,这样我们才能由技术方面鉴定的结果去说事情。
经济之声:按照这个厂家的结论如果说真的是尾气管的温度过高,而间接引燃麦秸秆的话,从法律上是不是就可以因此免责了呢?
郑传锴:如果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事故,厂商是不需要基于产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进行赔付的。但是我补充一点,鉴定的有效性的问题,按照我们国家公安部事故的调查规定,厂商显然是没有火灾事故的调查和鉴定管辖权的,通常火灾事故都是由公安消防部门来进行管辖的,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和以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如果县级的公安部门做不认定的话,应当由第三方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来做出认定,肯定不是由厂商来做出认定的。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厂商的这个所谓的鉴定报告应该是无效的。
经济之声:刘女士在讲述的过程当中讲到了几个细节,第一个就是说它的先生,就是在东风标致内部工作的,这辆车其实是以内部成本价的价格来购买的,像这样的车辆是不是在质量上可以降低它的要求?
张炤虎:完全不可以,咱们国家产品质量法是有规定的,车辆作为大宗耐用消费品,质量是具有同一性和国家强制认证的,无论你是用什么样的价格购买到这台产品,只要有正规的销售发票,有机动车产品合格证,它的质量是受到强制性的保护,你必须达到这样强制性保护质量要求,才能够出厂,才能够销售。无论你是用打折价还是内部价,甚至转让不花钱,这都跟产品质量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这一条是说不通的。
经济之声:有的时候会看到内部人士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可以买到以产品质量有瑕疵而产生折扣的车,这样的车辆其实大的原则上的一些质量保证是必须要过关的对吗?
张炤虎:对,它有国家的强制的"3C"认证,有一些所谓的处理车或者有一些叫特装车,次一等质量要求的车,但是它在关键部位质量上,像类似能够引起自燃这种,如果是有缺陷的话,它这个质量是说不过去的,无论是什么样的说法,无论是什么样级别质量要求的车辆都是不能够销售的。
经济之声:车辆自燃一般会由哪几种原因导致的?
张炤虎:车辆自燃一般三种原因,一种原因就是有特殊或者特定物理环境,夏天自燃产生的比较高,在一个高温、高压环境之下,有可能导致车辆在使用当中出现问题,因为车辆可靠性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能够实现的功能,如果突破物理极限就有可能影响使用。再有一个就是汽车本身设计有缺陷,管路等可能由于设计缺陷会发生我们专业术语摩擦,一旦发生摩擦就有可能出现短路或者起火自燃情况。第三种情况,就是用户使用不当,比如私自改装车辆,加装一些电器,改装了一些电路的走向,这样有可能也会导致自燃。
经济之声:哪一种原因的自燃,厂家是要承担责任?
郑传锴:首先这些责任肯定是要由厂家来承担的,高温情况下还要看它是否是综合原因,还是说单纯的由于高温的原因,产生的车辆自燃的单纯的风险,恐怕是要由消费者自行负担。如果是由于消费者来改装引起车辆自燃肯定不需要厂家承担的,但是如果是由于厂商提供的这种车辆存在线路老化情况,而且在质保期之内恐怕还是要由厂家承担相应责任的。
经济之声:对于汽车自燃原因,怎么样来进行鉴定呢?
张炤虎:咱们国家过去有8家指定鉴定机构,现在可能更多了。但鉴定机构通常都不接受个人申请,还是应该通过消协通过法律,通过质检部门,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由机构来提出申请,这样的鉴定才能够在这些部门进行,但是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已经出事故,作为报险或者报事故来进行鉴定的也是可以的,通常这些鉴定机构都可以给予一个权威第三方认证。
经济之声:如果当事人双方意见有分歧怎么办?
张炤虎:意见有分歧就通过法律程序来去解决,或者通过消协、质检部门,双方会商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如果都不认可就走法院程序,由法院指定可能会更熟悉一些。
郑传锴:如果在鉴定机构选定上,双方有责任的话,首先消费者作为车辆的持有人,当然有权利到消防机关进行鉴定,如果对消防机关的鉴定还存有异议或者很难做出一个明确的结论的话,在委托的过程当中,如果双方对选定鉴定机构存在异议,恐怕要由法院进行摇号或者由法院进行指定,如果对于鉴定内容有实质性异议,首先各方当事人还有权利聘请专家证人来对相应内容进行质疑,另外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由法院再指定新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做出一份鉴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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