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完善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三包条款和相关标准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从2013年到2018年,《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大家熟知的“汽车三包规定”已经实施5年。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5周年之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在北京召开“强化汽车修理更换退货促进产品服务消费升级推进会”。参会各方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汽车等产品“三包”制度建设、保障汽车消费者权益、维护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我国汽车三包规定实施的这5年是我国汽车产业突飞猛进的5年。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我国从2009年开始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产销国,并连续9年蝉联全球第一。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双双超过1900万辆;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2901.5万辆和2887.9万辆,5年间增长了1000万辆。小汽车“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同时,汽车带来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与实施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规范。
据了解,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前,2012年我国汽车产品平均新车故障率是17.1%;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2016年我国汽车产品平均新车故障率降到8.3%。数据变化的背后,是汽车三包规定对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巨大影响。
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到2016年,汽车企业报告的汽车“三包”投诉数量分别为121640件、132525件、160929件、157398件和174307件,除2015年小幅回落外,投诉数量都呈上升趋势,说明汽车三包规定赋予了消费者主张“三包”的权益,消费者更积极地反映产品质量问题。另外,相对于全国汽车保有数量,单车投诉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说明在“三包”规定的推动下,汽车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逐渐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
汽车三包规定还存在哪些不足,相关制度今后将如何完善,如何在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继续扩消费促内需?听听参会各方都怎么说。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介绍,现阶段汽车三包争议数量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虽然受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等客观因素影响,但是不可否认汽车三包争议仍是阻碍汽车三包制度平稳运行的原因之一。
中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王炜勇介绍,根据投诉数据分析,近5年来,消费者投诉所涉问题的前三名分别为:质量问题、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其中质量投诉问题占比有所减少,合同、售后服务类投诉占比有所上升。同一质量问题多次维修、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售后承诺是售后服务方面投诉最多的问题。
因此,中消协建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服务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出台专家评估问诊细则;完善三包规定等。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第三十二条,现有争议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协商解决、调解解决、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菡认为,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非司法途径经常存在沟通不畅、解决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司法途径又意味着成本较大、效率较低、耗时较长,媒体介入则易引发品牌危机,健全完善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是当务之急。她建议参考国外较为成熟的模式,由非政府组织担任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汽车企业共同出资并履行相关义务,保障消费者在不需缴纳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享受更多的实惠。
王琰表示,在李菡律师等专家的建议下,2016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已经启动了汽车三包第三方争议处理机制研究。
对于汽车三包规定还存在哪些不足,相关制度今后将如何完善?上海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张传荣认为,汽车三包规定还存在,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鉴定难鉴定费用高、举证难等问题。上海市工商局消保处建议,应加快完善汽车三包实施细则。
会议最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汽车等产品三包工作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三包条款和相关标准,健全第三方专家争议处理机制,特别是要探索建立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消费者监督的作用,促进产品服务消费升级和营商环境改善。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从2013年到2018年,《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大家熟知的“汽车三包规定”已经实施5年。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5周年之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在北京召开“强化汽车修理更换退货促进产品服务消费升级推进会”。参会各方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汽车等产品“三包”制度建设、保障汽车消费者权益、维护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我国汽车三包规定实施的这5年是我国汽车产业突飞猛进的5年。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我国从2009年开始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产销国,并连续9年蝉联全球第一。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双双超过1900万辆;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2901.5万辆和2887.9万辆,5年间增长了1000万辆。小汽车“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同时,汽车带来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与实施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规范。
据了解,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前,2012年我国汽车产品平均新车故障率是17.1%;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2016年我国汽车产品平均新车故障率降到8.3%。数据变化的背后,是汽车三包规定对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巨大影响。
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到2016年,汽车企业报告的汽车“三包”投诉数量分别为121640件、132525件、160929件、157398件和174307件,除2015年小幅回落外,投诉数量都呈上升趋势,说明汽车三包规定赋予了消费者主张“三包”的权益,消费者更积极地反映产品质量问题。另外,相对于全国汽车保有数量,单车投诉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说明在“三包”规定的推动下,汽车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逐渐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
汽车三包规定还存在哪些不足,相关制度今后将如何完善,如何在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继续扩消费促内需?听听参会各方都怎么说。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介绍,现阶段汽车三包争议数量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虽然受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等客观因素影响,但是不可否认汽车三包争议仍是阻碍汽车三包制度平稳运行的原因之一。
中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王炜勇介绍,根据投诉数据分析,近5年来,消费者投诉所涉问题的前三名分别为:质量问题、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其中质量投诉问题占比有所减少,合同、售后服务类投诉占比有所上升。同一质量问题多次维修、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售后承诺是售后服务方面投诉最多的问题。
因此,中消协建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服务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出台专家评估问诊细则;完善三包规定等。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第三十二条,现有争议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协商解决、调解解决、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菡认为,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非司法途径经常存在沟通不畅、解决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司法途径又意味着成本较大、效率较低、耗时较长,媒体介入则易引发品牌危机,健全完善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是当务之急。她建议参考国外较为成熟的模式,由非政府组织担任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汽车企业共同出资并履行相关义务,保障消费者在不需缴纳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享受更多的实惠。
王琰表示,在李菡律师等专家的建议下,2016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已经启动了汽车三包第三方争议处理机制研究。
对于汽车三包规定还存在哪些不足,相关制度今后将如何完善?上海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张传荣认为,汽车三包规定还存在,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鉴定难鉴定费用高、举证难等问题。上海市工商局消保处建议,应加快完善汽车三包实施细则。
会议最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汽车等产品三包工作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三包条款和相关标准,健全第三方专家争议处理机制,特别是要探索建立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消费者监督的作用,促进产品服务消费升级和营商环境改善。
-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公益诉讼+集体诉讼”胜诉 权益受损消费者获三倍赔偿(2024-09-05)
-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将于9月10日举办(2024-09-04)
- 津冀联手斩断体育用品侵权链条(2024-08-15)
- 合力遏制“照搬式”盗图盗视频侵权(2024-08-15)
- 赠品免费不免责任经营者义务推不脱(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