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乐园卫生安全谁把关? 室内室外游乐场均存在监管盲区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天气逐渐热起来,很多家长都愿意带孩子走出家门,去商场、公园游玩。为了吸引客流量,北京的很多商场里都开设了儿童游乐设施,种类多样:探险的、游艺的、竞技的……五花八门。
但是,这些儿童乐园足够卫生和安全吗?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发现,商场内的儿童乐园多是外包项目,卫生安全以及运营情况都由商家自己负责。对于儿童乐园里设备的监管存在一定盲区。除了商场里的儿童乐园,记者还发现,在公园内开设的室外游乐场,危险系数更高一些,也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
孩子们最喜欢在儿童乐园玩,玩的时候免不了在地上爬,更小的孩子甚至会把玩具放进嘴里。不少家长对儿童乐园的卫生安全状况存在顾虑,有家长认为,室内的游乐场就像幼儿园一样,每天都有孩子去。
也有家长向记者反映,在五棵松蓝色港湾的大白鲸办了年卡之后,儿童乐园的设施和游玩区域经常因装修关闭。另外,儿童乐园的管理规定也经常擅自变动,消费者在维权方面非常被动。
通过记者实地调查发现,目前商场内儿童乐园的卫生和消毒工作一般都靠自查自纠,并没有标准可依,也没有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北京世纪金源GOGOO儿童乐园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的海洋球一周清洁一次,其他小型玩具每天早晚消毒。但并没有向记者明示消毒和清洁记录。当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致电这家儿童乐园的店长询问清洁工作时,店长的答复是一个月才清洁一次海洋球,有可能洗,也有可能擦,具体取决于脏的程度。里面的玩具每天早晚都消毒,周六日进行统一大消毒。各班次都有负责的值班主管,值班主管先下去检查,检查完之后店长进行巡查。关于安全问题,儿童乐园会有培训。
不少儿童乐园还会设置沙坑游戏区,这也是吸引孩子的法宝。但沙子清理起来更加麻烦。位于北京市五棵松蓝色港湾的一家运营沙坑乐园的服务人员介绍,他们每天早上会用紫外线对沙子进行消毒。当记者追问有没有消毒记录,这位服务人员说,要看记录的不是来玩的,是来找茬的。
记者注意到,不少儿童乐园设置在商场地下一层,有异味,不通风。这样的环境实际上对孩子的健康没有好处。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实际上商场并不负责儿童乐园的安全和卫生检查,只是在消防方面对儿童乐园会有要求。北京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每天会有巡查的工作人员,主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等。
对于儿童乐园里的游乐设施是否有安全标准?比如塑料制成的海洋球有没有质量问题?玩具有没有尖利的边角?大型滑梯、充气城堡等游乐设施是不是足够安全?这些他们并不负责监管,也不清楚哪些部门会来监管。
随着数量的激增,儿童乐园服务质量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在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投诉通报中,二月份,儿童乐园的投诉也是比较集中的。2月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投诉分析,消费投诉显示儿童游乐园消费投诉成为热点问题。
“12315”工商工作人员表示,家长们的投诉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暗藏安全隐患。一些儿童乐园出现吊顶脱落、电线裸露等情况;二是消费环境令人堪忧。很多儿童游乐园建在购物中心地下楼层的边沿角落,存在通风不畅情况。还有些刚刚装修不久开业的游乐园存在未挥发净的异味;三是预付费消费存在风险。儿童游乐园多数是以预付费方式经营,发生过经营者因经营不善闭店、转让或恶意卷款逃逸的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服务。
除了设置在商场内的儿童乐园,在公园内的儿童游乐场也是吸引孩子和家长的地方。如今,在北京市大大小小的公园里,几乎都设有儿童游乐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室外游乐设施看起来存在更大的安全风险,但在监督方面却有很大空白。
记者在紫竹院公园看到,儿童游乐场内有一二十种大型游乐设施。首先在价格方面,这些设施一般坐一次就要20到30元,有的大人可以陪同,但如果想要大孩子陪小孩子坐,就必须再买一张票。
买票的时候要先办一张卡,押金10元,这张卡可以充值。缴费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一张作为缴费凭证的小票。并没有要求消费者购买保险。
游乐场里的项目五花八门。有微型过山车、有海盗船、在空中旋转的小飞机,还有带滋水功能的小火车。记者仔细观察这些游乐设施,感觉有些陈旧。有的甚至露出了电线的线头,工作人员说,暴露出电线的项目坏掉了。
当记者提出安全方面的顾虑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每天早晨营业之前会自行检查,游乐设施的厂家不会来检修。公园管理人员可能偶尔会来,具体多久来一次没有说法。
紫竹院公园管理处表示,游乐场是承包出去的,会有质检和安监部门专门来对这些设施进行年检。
记者致电北京双秀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将场地租赁给开设游乐场的个人,对于游乐设施的安全或者其他概不负责。“我们跟他签的协议,一定是他负责的。他们行业检查是人家定,人家来检查就来,有的时候通知我们,有的时候人家直接去现场查,不通知我们。”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为孩子选择游乐场所时:一是要对游乐场所进行实地观察,查看场所内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在场内维持秩序;二是查看游乐场所是否有营业执照和消防许可证等证件;三是选择办理预付费卡时要谨慎,办卡后要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及时进行维权;四是家长们要仔细阅读游乐场的游玩须知,根据孩子年龄、身高等要求选择;五是对于低幼年龄的孩子,建议家长们陪同进入游乐场所,切莫因自身监护失误而导致意外发生。
儿童游乐场所应该由谁来监管?目前我国《公共场所管理条例》没有将儿童游乐场所列入适用范畴。《条例》里规定的7大类、28种公共场所并没有涉及儿童游乐场所。因此,儿童游乐场所开设不需要卫生监督部门发证,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内,所以也没有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和准入门槛。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卫生标准来监督管理儿童游乐场所。也就是说,目前儿童游乐场所的卫生状况并无统一检测标准,儿童游乐场的卫生监督存在盲区,其卫生状况的好坏主要还是依赖商家和所有权管理方。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缺乏强制性质量安全标准,使得儿童乐园的质量良莠不齐,经营者往往不具有检测设备,没有检测能力,无法及时找出隐患。
公园内的室外游乐场则与室内儿童乐园不同,这些较为大型的游乐设施实际上存在的风险要更高一些,但在监管上却存在不小的漏洞。主要的原因是这些游乐设施的属性划分不明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属其明确监管特种设备,对于该范围以外的小型儿童游乐设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对此,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安监局的说法是,这一领域不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因此不在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内。北京市体育局的说法是,商场、超市里的儿童游乐设施不属于专业体育运动项目,因此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
这样看来,儿童乐园的安全成了没人监管的地方了。不过,这两部门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安监部门依据的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商场内外的游艺设施通常并不在这个范围内。而体育局负责监管的是体育设备,儿童的游乐设施很显然也不属于体育设备。说到底一句话,这些儿童游乐场所的设备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
眼下,儿童乐园使用的设备更新换代很快,不断有新产品出现。这些新产品出现的时候有没有进行科学审核?有没有对设计理念进行完善?我们不能让“儿童乐园”成为“监管荒原”。
家长对于儿童乐园的服务质量还是有很多顾虑。比如办了年卡的家长,遭遇儿童乐园频繁装修,以及擅自修改规则,这是否对消费者不公平?
对此,北京市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认为,这的确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商家出于对自身经营风险的一个考虑,但正是因为有这种原因,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游乐场所的清洁消毒和安检记录是否应该主动明示给消费者?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认为,游乐场所的清洁消毒和安检记录应该主动明示给消费者。因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讲,消费者有知情权,知情权体现在经营者的告知义务,而这种明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可以看到,例如地铁或者公交上可以看到什么时候进行了消毒,还有当天的签字。
商场与儿童乐园的关系多属于租赁关系,并不对儿童乐园的卫生和安全情况负责。如果消费者在儿童乐园遭遇人身安全方面的纠纷,商场是否应该负责?邵桐表示,对于出租柜台,包括在展会期间租赁柜台的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遭遇人身伤害,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就本案例而言,商场与提供儿童娱乐场所的经营者是承包关系,租赁关系和承包关系在法律上是两种关系。如果是一个内部对外的承包关系,原则上来讲,还是应当由商场主体对外承担责任。即如果出现需要赔偿损失的客观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商场经营主体追究责任,后续再由商场和其承包方按照他们的承包协议互相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儿童乐园的服务质量监管并没有标准可依。相关资料显示,儿童游乐场所成了“三不管”地带。对此,芦云指出,由于涉及儿童娱乐场所方面的行政法规等相关法律的缺失,导致监管部门没有执法的依据,目前更多是经营者自律的一种监管方式。因此她建议,首先应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立法,这样一来,执法机关才有法可依,并进行相应的监管。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产品质量法》中对于产品质量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有相应的规定,对于儿童领域的保护,可以参考上述相关法律。另外,可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尽快在安全标准包括清洁卫生等方面出台强制性标准,以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权利。
如果在儿童乐园或者游乐场遇到消费纠纷,邵桐建议消费者通过三个方面搜集相关的证据进而进行维权。第一,如果现场发生了安全事故,陪伴未成年人进行游戏的家长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取证。第二,如果情况紧急,消费者没有时间进行拍照和录像的,可以报警,由警方调取公共场所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第三,可以收集相关证人的证言包括事后补充证据。
有一个血淋淋的教训近在眼前。就在3月25日,俄罗斯克麦罗沃“冬季樱桃”商场四层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顶层,那里有数个电影院和儿童游乐设施。共计64人遇难,其中包括41名儿童。据俄新社报道,俄罗斯建设和住宅共用事业部长米哈伊尔?梅尼日前表示,已责成各地方建设监查部门检查各商场开设的儿童游乐场所位置是否合理。他指出,俄罗斯有一套自2009年至2012年有效的设计施工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商场的儿童游戏室的位置不能高于二楼,离出口处距离不能超过20米。虽然已经有了规定,但由于管理的疏忽才酿成这样的悲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儿童乐园都设置在商场的地下一层,大多在较为靠里的位置,有的还有异味,不通风。这样的现状亟待改善。不能发生悲剧之后再引起大家注意,而是要防患于未然。在制定相关规则方面,芦云认为,从儿童设施、玩具和场所设置本身来讲,其有相应的设计质量以及安装标准和要求,她呼吁尽快出台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另外,设施设置在哪里,包括高度、距离等问题一定要周密考虑,特别是发生紧急情况需要逃生时,一定要考虑到儿童的特殊性。此外还应加强相应的监管。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天气逐渐热起来,很多家长都愿意带孩子走出家门,去商场、公园游玩。为了吸引客流量,北京的很多商场里都开设了儿童游乐设施,种类多样:探险的、游艺的、竞技的……五花八门。
但是,这些儿童乐园足够卫生和安全吗?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发现,商场内的儿童乐园多是外包项目,卫生安全以及运营情况都由商家自己负责。对于儿童乐园里设备的监管存在一定盲区。除了商场里的儿童乐园,记者还发现,在公园内开设的室外游乐场,危险系数更高一些,也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
孩子们最喜欢在儿童乐园玩,玩的时候免不了在地上爬,更小的孩子甚至会把玩具放进嘴里。不少家长对儿童乐园的卫生安全状况存在顾虑,有家长认为,室内的游乐场就像幼儿园一样,每天都有孩子去。
也有家长向记者反映,在五棵松蓝色港湾的大白鲸办了年卡之后,儿童乐园的设施和游玩区域经常因装修关闭。另外,儿童乐园的管理规定也经常擅自变动,消费者在维权方面非常被动。
通过记者实地调查发现,目前商场内儿童乐园的卫生和消毒工作一般都靠自查自纠,并没有标准可依,也没有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北京世纪金源GOGOO儿童乐园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的海洋球一周清洁一次,其他小型玩具每天早晚消毒。但并没有向记者明示消毒和清洁记录。当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致电这家儿童乐园的店长询问清洁工作时,店长的答复是一个月才清洁一次海洋球,有可能洗,也有可能擦,具体取决于脏的程度。里面的玩具每天早晚都消毒,周六日进行统一大消毒。各班次都有负责的值班主管,值班主管先下去检查,检查完之后店长进行巡查。关于安全问题,儿童乐园会有培训。
不少儿童乐园还会设置沙坑游戏区,这也是吸引孩子的法宝。但沙子清理起来更加麻烦。位于北京市五棵松蓝色港湾的一家运营沙坑乐园的服务人员介绍,他们每天早上会用紫外线对沙子进行消毒。当记者追问有没有消毒记录,这位服务人员说,要看记录的不是来玩的,是来找茬的。
记者注意到,不少儿童乐园设置在商场地下一层,有异味,不通风。这样的环境实际上对孩子的健康没有好处。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实际上商场并不负责儿童乐园的安全和卫生检查,只是在消防方面对儿童乐园会有要求。北京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每天会有巡查的工作人员,主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等。
对于儿童乐园里的游乐设施是否有安全标准?比如塑料制成的海洋球有没有质量问题?玩具有没有尖利的边角?大型滑梯、充气城堡等游乐设施是不是足够安全?这些他们并不负责监管,也不清楚哪些部门会来监管。
随着数量的激增,儿童乐园服务质量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在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投诉通报中,二月份,儿童乐园的投诉也是比较集中的。2月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投诉分析,消费投诉显示儿童游乐园消费投诉成为热点问题。
“12315”工商工作人员表示,家长们的投诉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暗藏安全隐患。一些儿童乐园出现吊顶脱落、电线裸露等情况;二是消费环境令人堪忧。很多儿童游乐园建在购物中心地下楼层的边沿角落,存在通风不畅情况。还有些刚刚装修不久开业的游乐园存在未挥发净的异味;三是预付费消费存在风险。儿童游乐园多数是以预付费方式经营,发生过经营者因经营不善闭店、转让或恶意卷款逃逸的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服务。
除了设置在商场内的儿童乐园,在公园内的儿童游乐场也是吸引孩子和家长的地方。如今,在北京市大大小小的公园里,几乎都设有儿童游乐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室外游乐设施看起来存在更大的安全风险,但在监督方面却有很大空白。
记者在紫竹院公园看到,儿童游乐场内有一二十种大型游乐设施。首先在价格方面,这些设施一般坐一次就要20到30元,有的大人可以陪同,但如果想要大孩子陪小孩子坐,就必须再买一张票。
买票的时候要先办一张卡,押金10元,这张卡可以充值。缴费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一张作为缴费凭证的小票。并没有要求消费者购买保险。
游乐场里的项目五花八门。有微型过山车、有海盗船、在空中旋转的小飞机,还有带滋水功能的小火车。记者仔细观察这些游乐设施,感觉有些陈旧。有的甚至露出了电线的线头,工作人员说,暴露出电线的项目坏掉了。
当记者提出安全方面的顾虑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每天早晨营业之前会自行检查,游乐设施的厂家不会来检修。公园管理人员可能偶尔会来,具体多久来一次没有说法。
紫竹院公园管理处表示,游乐场是承包出去的,会有质检和安监部门专门来对这些设施进行年检。
记者致电北京双秀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将场地租赁给开设游乐场的个人,对于游乐设施的安全或者其他概不负责。“我们跟他签的协议,一定是他负责的。他们行业检查是人家定,人家来检查就来,有的时候通知我们,有的时候人家直接去现场查,不通知我们。”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为孩子选择游乐场所时:一是要对游乐场所进行实地观察,查看场所内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在场内维持秩序;二是查看游乐场所是否有营业执照和消防许可证等证件;三是选择办理预付费卡时要谨慎,办卡后要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及时进行维权;四是家长们要仔细阅读游乐场的游玩须知,根据孩子年龄、身高等要求选择;五是对于低幼年龄的孩子,建议家长们陪同进入游乐场所,切莫因自身监护失误而导致意外发生。
儿童游乐场所应该由谁来监管?目前我国《公共场所管理条例》没有将儿童游乐场所列入适用范畴。《条例》里规定的7大类、28种公共场所并没有涉及儿童游乐场所。因此,儿童游乐场所开设不需要卫生监督部门发证,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内,所以也没有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和准入门槛。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卫生标准来监督管理儿童游乐场所。也就是说,目前儿童游乐场所的卫生状况并无统一检测标准,儿童游乐场的卫生监督存在盲区,其卫生状况的好坏主要还是依赖商家和所有权管理方。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缺乏强制性质量安全标准,使得儿童乐园的质量良莠不齐,经营者往往不具有检测设备,没有检测能力,无法及时找出隐患。
公园内的室外游乐场则与室内儿童乐园不同,这些较为大型的游乐设施实际上存在的风险要更高一些,但在监管上却存在不小的漏洞。主要的原因是这些游乐设施的属性划分不明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属其明确监管特种设备,对于该范围以外的小型儿童游乐设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对此,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安监局的说法是,这一领域不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因此不在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内。北京市体育局的说法是,商场、超市里的儿童游乐设施不属于专业体育运动项目,因此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
这样看来,儿童乐园的安全成了没人监管的地方了。不过,这两部门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安监部门依据的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商场内外的游艺设施通常并不在这个范围内。而体育局负责监管的是体育设备,儿童的游乐设施很显然也不属于体育设备。说到底一句话,这些儿童游乐场所的设备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
眼下,儿童乐园使用的设备更新换代很快,不断有新产品出现。这些新产品出现的时候有没有进行科学审核?有没有对设计理念进行完善?我们不能让“儿童乐园”成为“监管荒原”。
家长对于儿童乐园的服务质量还是有很多顾虑。比如办了年卡的家长,遭遇儿童乐园频繁装修,以及擅自修改规则,这是否对消费者不公平?
对此,北京市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认为,这的确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商家出于对自身经营风险的一个考虑,但正是因为有这种原因,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游乐场所的清洁消毒和安检记录是否应该主动明示给消费者?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认为,游乐场所的清洁消毒和安检记录应该主动明示给消费者。因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讲,消费者有知情权,知情权体现在经营者的告知义务,而这种明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可以看到,例如地铁或者公交上可以看到什么时候进行了消毒,还有当天的签字。
商场与儿童乐园的关系多属于租赁关系,并不对儿童乐园的卫生和安全情况负责。如果消费者在儿童乐园遭遇人身安全方面的纠纷,商场是否应该负责?邵桐表示,对于出租柜台,包括在展会期间租赁柜台的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遭遇人身伤害,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就本案例而言,商场与提供儿童娱乐场所的经营者是承包关系,租赁关系和承包关系在法律上是两种关系。如果是一个内部对外的承包关系,原则上来讲,还是应当由商场主体对外承担责任。即如果出现需要赔偿损失的客观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商场经营主体追究责任,后续再由商场和其承包方按照他们的承包协议互相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儿童乐园的服务质量监管并没有标准可依。相关资料显示,儿童游乐场所成了“三不管”地带。对此,芦云指出,由于涉及儿童娱乐场所方面的行政法规等相关法律的缺失,导致监管部门没有执法的依据,目前更多是经营者自律的一种监管方式。因此她建议,首先应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立法,这样一来,执法机关才有法可依,并进行相应的监管。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包括《产品质量法》中对于产品质量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有相应的规定,对于儿童领域的保护,可以参考上述相关法律。另外,可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尽快在安全标准包括清洁卫生等方面出台强制性标准,以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权利。
如果在儿童乐园或者游乐场遇到消费纠纷,邵桐建议消费者通过三个方面搜集相关的证据进而进行维权。第一,如果现场发生了安全事故,陪伴未成年人进行游戏的家长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取证。第二,如果情况紧急,消费者没有时间进行拍照和录像的,可以报警,由警方调取公共场所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第三,可以收集相关证人的证言包括事后补充证据。
有一个血淋淋的教训近在眼前。就在3月25日,俄罗斯克麦罗沃“冬季樱桃”商场四层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顶层,那里有数个电影院和儿童游乐设施。共计64人遇难,其中包括41名儿童。据俄新社报道,俄罗斯建设和住宅共用事业部长米哈伊尔?梅尼日前表示,已责成各地方建设监查部门检查各商场开设的儿童游乐场所位置是否合理。他指出,俄罗斯有一套自2009年至2012年有效的设计施工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商场的儿童游戏室的位置不能高于二楼,离出口处距离不能超过20米。虽然已经有了规定,但由于管理的疏忽才酿成这样的悲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儿童乐园都设置在商场的地下一层,大多在较为靠里的位置,有的还有异味,不通风。这样的现状亟待改善。不能发生悲剧之后再引起大家注意,而是要防患于未然。在制定相关规则方面,芦云认为,从儿童设施、玩具和场所设置本身来讲,其有相应的设计质量以及安装标准和要求,她呼吁尽快出台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另外,设施设置在哪里,包括高度、距离等问题一定要周密考虑,特别是发生紧急情况需要逃生时,一定要考虑到儿童的特殊性。此外还应加强相应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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