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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蔬菜“挂羊头卖狗肉” 认监委对涉事认证机构发出风险预警

2018年05月14日 10:27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80512/t20180512_524230658.shtml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超市里打着有机标识的蔬菜未必真“有机”,央视焦点访谈一则报道揭开了有机蔬菜背后的玄机。记者日前了解到,针对央视的报道,北京市快速作出反应,北京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和市质监局联合启动对全市连锁超市的大排查。国家认监委也在发布公告,对涉事认证机构:北京五岳华夏管理技术中心发出风险预警,暂时不得对外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6日晚播出了“有机蔬菜有玄机”的报道,曝光了一些超市售卖的有机蔬菜存在的问题,比如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应在销售场所设立有机产品销售专区或陈列专柜,并与非有机产品销售区、柜分开。但是一些超市却故意将有机菜和普通菜混在一起卖。

而那些贴着“有机”标的蔬菜也未必一定是有机的。报道中,央视记者购买了某品牌胡萝卜等有机蔬菜,然后根据有机码提供的信息前往生产基地,但这个产地根本没有种植胡萝卜;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个生产基地甚至还藏有大量化肥。随后检测结果证实,记者购买的几种所谓“有机菜”都检出有机生产标准所禁用的农药残留。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说,这里面涉及到认证和标准的问题,认证机构应该对产品负责任。但是现在“认证”的东西太多,有些认证机构就会为一些不法经营者背书。按照法律的规定,实际上认证机构要承担责任,如果认证机构出具了虚假的认证,造成了后果和损失,认证机构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认证资格也有可能被吊销。

针对连锁超市有机蔬菜和普通蔬菜混放销售问题,北京市商务委立即行动,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商务委和物美、超市发、京客隆、永辉、家乐福等20余家大型连锁超市迅速开展排查和自查。这一措施能解决问题吗?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回答说,这些都是事后的救济措施。最高法院关于食品药品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报告,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认证机构本来是个监督者,监督食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有机”的标签是生产者贴上去的,超市只是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采购了一批经过认证的有机食品,它们有认证的资格,有认证证书,超市就是没有责任的,超市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被认证为有机食品的食品,它无法知道它不是有机食品呢,所以超市只要在事后及时下架整顿,清理进货渠道,明确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就可以了。

邱宝昌说,如果最后经过鉴定,这个被认证的有机食品不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的强制性标准,比如农药超标,消费者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十倍赔偿。那么要谁赔呢?是让商超赔还是让生产者赔?如果商超的采购手续合法,来源也合法,食品可追溯,它就不用承担十倍的赔偿责任。如果食品的生产者生产了不合格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就要承担十倍的责任。如果最后的鉴定结果显示这个食品是合格的,但它实际上是无机的、普通的蔬菜,这就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行为并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而是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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