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站位 有效服务——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局长云铎对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思考与体会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府已经吹响质量的号角,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正确引导企业从制造向创造转变,从速度向质量转变,从产品向品牌转变。以全面优化标准降低企业成本,以提升质量化解产能过剩,以树品牌补短板,促进经济创新发展。
全面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以品牌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和自治区《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呼和浩特市结合实际,加快形成质量共治机制,开展质量强旗、县、区活动,共同推动“质量强市”建设。
一是加强质量奖工作。鼓励、培育企业创建全国、自治区质量奖。认真做好市质量奖的推荐、宣传、评选工作,组织获奖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实施品牌战略。围绕呼和浩特市装备制造、光伏材料、食品药品等优势产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和质量竞争力;建设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形成具有地区鲜明特点的质量印记,服务地区经济转型升级。三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向社会公开公示质量信用信息;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督促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共享和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共同激励守信企业,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对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开展质量宣传和企业质量管理培训,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营造质量诚信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强化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获证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管理,督促实验室保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创建有机产品示范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督促获证组织持续满足认证要求,打击认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认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五是按照《呼和浩特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对旗县区质量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考核主要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3个领域,通过目标确定、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考核和报批通报5个环节开展考核评价。
全面实施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有效推进和规范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标准化有利于稳定和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促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增强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竞争力。质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发挥人文、环境、品牌、规模、特色等优势,集中创建一批标准化项目,创出成果、创出经验、创出亮点,争取标准“话语权”,达到示范、引领和号召的效果,让标准成为传承文化、弘扬文明、提振经济、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惠及社会、惠及民生。
加强诚信计量建设,以扎实的计量工作助推经济发展。计量是标准的技术手段,计量在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继续深化民生计量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医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气)机和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公平、准确;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计量行为;切实研究运用计量手段,加强能源计量建设,引导企业依法配备计量器具、应用能源计量数据,为提质增效、节能降耗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分析,实现节能降耗,有效服务生产生活。
全面协调、履职尽责,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中一项重要内容。特种设备具有技术含量高、危险性较大等特点,且有些设备往往与易燃、易爆、易腐蚀以及危化品紧密相关,涉及监管部门多。要将特种设备纳入“大安全”监管体系当中,列入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范围。需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达到齐抓共管共治的格局。
全面增强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为提质增效服务。围绕政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有效开展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各级政府要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必要的资金保障;年内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学生校服、成品油、日用品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经济健康绿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