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先行 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转变”的战略思想,李克强总理提出了我国已进入“质量时代”的科学研判,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也对质量工作提出了系列要求。作为质量战线的主力军,质检系统怎样响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坚持改革先行,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一、改革是最强大的发展动力。破解发展难题,就是要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首先要深化质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十二五”期间,质检总局坚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顺应质监系统分级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联合四部委印发《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层机构调整中充分体现质量元素,在市场和质量监管中发挥应有作用。推进检验检疫监管体制改革,全部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积极推进“三个一”“三互”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累计减免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250亿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标准化工作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为“三证合一”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作出了贡献。正如支树平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所言,在一系列纷繁复杂、挑战尖锐的改革中,全系统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改革意识不断深化,改革措施不断强化,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
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之际,质检系统面临着怎样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成为摆在质检系统面前的新课题。
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这一历史背景下,质检事业改革发展应该遵循怎样的工作思路?一是认清一个逻辑。要深刻领会中央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判断。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也应当是质检事业发展的大逻辑。
二要深刻领会“五大发展理念”的丰富内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贯穿的是质量和效益这根红线,追求的是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体现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是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精髓和主线。质检事业在长足发展中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如改革创新不够等,都要求我们必须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政策措施,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个破解,在攻坚克难中推动质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要深刻领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中央强调,推动经济发展,稳定经济增长,要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质检工作能够在也应该在改革中发挥自身作用,在释放消费潜力、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中有所作为。
二、我们要坚持改革先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一场深刻革命,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使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国务院也印发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此项工作排出了时间表、路线图。
质检总局积极响应,在2015年通过深化质检改革,加快了体制机制创新。累计提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达总数的1/2,取消4项职业资格认定许可,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启动强制性标准整合,建立了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和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推广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统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标准化法和计量法修改草案正式上报国务院,质量促进法、消费品安全法等立法研究启动开展。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加快推广随机抽查。质量技术基础专项(NQI专项)成为科技部优先启动重点专项之一。首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更新13项国家计量基准,批准国家标准物质622种,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931项,颁发认证证书148万张,筹建和成立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63个,争取国家级科技计划经费2.2亿元。中国代表成为发展中国家中首位当选的国际认可论坛主席。加快e-CIQ主干系统建设,完成质检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服务平台顶层设计,推进业务互联互通。
放管结合方面,质检系统完善工作思路、坚持多管齐下,将产品质量与经济发展质量有机结合起来,在持之以恒抓好产品质量的同时,切实增强大质量观念,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注重加强质量宏观管理,逐步实现从管产品向管企业、管行业、管产业转变,从抓产品质量向抓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经济质量转变,从而全面提高质量工作管理水平。
优化服务方面,质检系统充分发挥新常态下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出“五个面向”:面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面向社会开放,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面向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结合总局“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围绕“四大板块”,优化国家级质检中心、检测重点实验室布局,支持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面向结构改革、绿色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结构性改革的部署,充分利用质检技术优势,为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发挥积极作用。面向国际合作、全球治理。充分利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这一“世界语言”,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自贸区谈判,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深化双多边质检合作,巩固港澳台合作,推动自贸区战略实施。面向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三、大力改造提升传统手段,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
在此次全国质检工作会的主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互联网+质检”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质检”正是质检总局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最好诠释,也是解决质检系统数据资源虽然丰富,但信息系统彼此割裂,数据资源无法共享现象的工作路径。针对大量的“信息孤岛”“僵尸数据”已经成为阻碍质检改革发展的瓶颈,质检系统提出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共享质检大数据资源,第二步搭建质检大数据平台,第三步加强质检大数据开发利用。三步三个台阶,通过对质检大数据的开发利用,把数据盘活,让数据交流,请数据“说话”。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纵深推进,质检部门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不断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都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对一些重大和关键性改革,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工作,需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统筹研究制定政策文件,改变政出多门、力量分散的问题。在质检工作“十二字方针”的指引下,多打几套切实管用的“组合拳”,推出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改革举措,扩大改革的实际成效和社会影响,进一步展现质检系统工作有效性。
质检系统的改革不能等不能慢不能输,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质检系统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质检系统正通过不断推进事业改革发展,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