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创新引领 打破地方保护——访全国人大代表万隆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万洲国际董事局主席、双汇集团、双汇发展董事长万隆,就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供给侧结构调整,创新管理、升级产品,打破冷鲜肉地方保护,让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等内容提交了建议。
作为中国双汇的缔造者和领航人,第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万隆都备受媒体关注。
万隆表示,双汇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从中国本土发展起来的跨国公司。“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和思路为集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明确引领。他说,肉和老百姓的生活密不可分,双汇是中国最大的肉类企业,在确保食品安全,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肉类食品,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有着更为重大的社会责任。
作为连续四届的全国人大代表,这位曾经出资71亿美元收购美国最大的猪肉企业——美国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的双汇集团掌门人,万隆曾不止一次感叹:“双汇最大的敌人并不是强大的跨国公司,国内的地区封锁、‘诸侯经济’、地方保护主义才是双汇最大的对手”!
2000年,双汇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引进了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屠宰冷分割生产线,率先把冷鲜肉引进国内。“冷鲜肉是双汇第一家从国外引进到国内的。以前,杀猪卖肉大多是凌晨宰杀,清晨上市,一把刀杀猪,一杆秤卖肉,没有什么品牌。我们打出了双汇冷鲜肉的招牌,结束了国内卖肉没有品牌的历史,开创了中国肉类品牌。”万隆说,比起传统的热鲜肉,冷鲜肉有很多优点,第一就是更健康更安全。冷鲜肉除了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还要进行低温冷却排酸工艺,并且要在0~4℃的低温下贮藏、运输和销售。第二个优点是更有营养,这是因为在加工过程中其汁液不易流失。第三是冷鲜肉口感更好。
据万隆介绍,在欧美发达国家,冷鲜肉占到市场份额的90%以上,几乎没有人吃热鲜肉。而我们国内平均只有约25%,上海、香港等发达地区可以达到70%~8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一般的乡镇只有2%左右,此外还有大量的冷鲜肉空白市场。可以说,国内冷鲜肉市场潜力巨大。
今年1月11日,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加强肉类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开展全市农贸市场猪肉销售摊档升级改造,督促经营者安装冷肉类冷藏设备,到2017年3月底,实现全市猪肉冷链销售。此外,《方案》还提到要加大肉类销售点检测力度,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肉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深圳肉类质量安全水平。深圳此举预示着冷鲜肉将在全国市场迎来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
然而,据万隆介绍,在广西平果县、田东县、湖南岳阳等地,双汇却不断遭遇“地方保护”的尴尬。双汇冷鲜肉进入当地市场后,由于品质好、价格公道,受到当地老百姓的欢迎。但正因如此,当地经营传统热鲜肉的个体商贩利益受到影响,其结成团伙,围攻打砸双汇经销商的门店;在有些地方,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甚至为维护本地屠宰厂的利益,不给双汇经销商办理相关证件,强行关店。
“去年人大会议上,我提了一个建议,就是取消定点屠宰,实行许可制度,实行品牌化经营。这样有利于合格产品的市场大流通,才符合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我的建议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做了很多调查工作。”万隆表示,近期国家又提出来深化改革,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随着这些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落后的观念、落后的制度、落后的企业必将被逐步淘汰。
据万隆介绍,目前双汇在全国近20个省市建设了30多家现代化的屠宰和肉类加工基地。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与高标准、现代化、规模化的冷鲜肉生产能力相配套,双汇在31个省市建有300多个销售办事处,建立了现代化的冷藏物流系统,“全国除新疆、西藏外,内地其他地方都可以做到朝发夕至。”万隆表示。
万隆特别强调,地方保护主义是阻碍和干扰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障碍,有效打击和清除地方保护主义是深化改革、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合格产品全国大流通、抓好食品安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全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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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