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围绕提高质量出台振兴实体经济措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就“振兴实体经济”答记者问(摘录)

编者按:3月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宁吉喆共同出席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面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首场记者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这一主题,就媒体舆论普遍关注的如何看待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当前价格形势与价格改革、振兴实体经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去产能、双创、民间投资和脱贫攻坚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现摘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就“振兴实体经济”回答记者的提问。

凤凰卫视记者:近年来,我们发现实体经济面临很多压力,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尤其是经济脱实向虚的问题,引起社会非常大的关注,有很多评论认为,如果持续这种脱实向虚,可能对我们经济持续长久发展造成很大的冲击。请问在新的一年有没有新的政策来振兴我们的实体经济?

张勇:昨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17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当中,对支持和振兴实体经济进行了论述,并且特别强调实体经济从来是我国发展的根基。那么,事实上经过将近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这其中应该说实体经济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发展创造了很好的基础和条件。

在这期间,我国的实体经济也充分展现了自己的活力和创造力,竞争力也进一步提升,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将着力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化改革,二是优化环境,三是打造平台。

深化改革方面,这些年为企业在市场上能够更好地发展,我们在简政放权、降税减费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同时运用一些市场手段,通过PPP、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模式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在优化环境方面,政府不断改革产业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实施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防止政府过度和不正当干预市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同时按照中央去年下发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我们进一步加快推进产权制度的法制化建设。同时,我们还联合相关部门建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实体经济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打造平台方面,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国家级新区已经达到了18个,批复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同时启动建设4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89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实体经济发展到今天,确实面临着很多困难、矛盾以及挑战,这些既有长期积累形成的供给质量效率不高等结构性问题,同时,也有市场环境不完善等机制性障碍,还有全球产业格局深度调整,国际产业同质化竞争非常激烈的外部压力等问题。因此,实体经济要进一步发展,企业内功需要练好。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始终把促进、振兴实体经济发展作为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相关工作。

这次政府工作报告经过全国人大批准之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关于支持和振兴实体经济具体措施和政策,具体到发改委来说,主要围绕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做到四个着力:

一是要着力补齐短板,增加有效供给。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制度建设,给企业进一步发展空间、促进企业的质量升级,要有一个进一步适合需要的新的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体系方面的建设,需要加大力度。

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各位记者也注意到,虽然我们下了很大的气力,在降税减费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对于如何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使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发展,还需要我们政府进一步做好工作。

三是着力实施创新驱动,转换发展动能。进入新时代以后,再靠过去的一些老的传统的发展模式确实很难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因此,作为政府相关部门,我们要进一步创造条件,促进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动能,为企业开辟一个新的天地。

四是着力化解过剩产能,清除落后产能,使市场能够更加持续健康,使实体经济发展得更稳健。关于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我再多说一句,虚拟经济产生于实体经济,它也要服务于实体经济,我觉得这个原则是不能变的,政府在制定政策措施当中,也要始终坚持和贯彻这个原则。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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