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推动迈入质量时代——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用这么大的篇幅强调质量,我倍感振奋、深受鼓舞。特别是总理讲到的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让我有切身的体会和强烈的共鸣。”说到今年全国两会上质量元素尤其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的质量部署,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质检总局原副局长蒲长城既感到兴奋激动又欢欣鼓舞。
作为一名在质检系统工作多年的老质检人,蒲长城一直心系我国的质量发展和质量事业。“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质量工作,明确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说起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重视,蒲长城如数家珍:“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年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李克强总理指出,质量发展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和转型之要,要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在蒲长城看来,今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关键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时期,迫切需要按照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质量工作的要求,综合采取质量提升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如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蒲长城带来了3个方面的实实在在的建议。他建议以质量提升行动奏响质量时代的号角。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同时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质量,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的看重。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可以说是全面提升质量水平的最大抓手,必须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政府有关部门都参与到质量提升行动中来,通过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水平,进而促进经济整体提质增效升级。特别要瞄准实体经济、瞄准老百姓日用消费品,组织摸底调查,找准薄弱环节,开展质量攻关,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要聚焦国计民生需要,抓好旅游、物流等行业服务质量,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成为社会新风尚。
蒲长城还建议,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雕琢质量时代。工匠精神是中华文明的宝贵精神财富,带有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色彩。近两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弘扬工匠精神,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工匠精神是敬业守信、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职业精神,也是一种价值取向。厚植工匠精神的企业,一定是具有质量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企业;崇尚工匠精神的国家,一定是一个拥有健康的市场环境和稳定的人文素养的国家。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不仅需要创新驱动,更需要脚踏实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工匠精神,雕琢时代品质。弘扬工匠精神,关键是要在广大企业中广泛宣传和践行工匠精神,塑造恪尽操守的职业精神和重视质量的企业文化。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借鉴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实现产业和教育的深度融合,完善技术性人才培养、交流机制,培育一批高技能、紧缺型、创新型“大国工匠”。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升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让追求卓越成为社会取向。
蒲长城最后建议,以打造质量品牌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随着经济发展和物质文明极大丰富,市场竞争、商品消费越来越多体现为品牌竞争和消费。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品牌事业起步较晚,品牌总体实力依然不强,而国内高端品牌需求旺盛,有效供给难以满足,以致出现了我国游客出国抢购电饭煲、智能马桶盖等“扫货”现象。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品牌核心竞争力,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突破口,也是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提振国内消费信心的关键所在,更是培育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抓手。要加强品牌发展的统筹规划,建立品牌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在财政、税收、金融、科技方面出台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确立强有力的政策导向,要创新品牌发展的培育手段,建立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社会化品牌建设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品牌研究、咨询、宣传、维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品牌评价和宣传,对内引导国内消费者破除对“洋品牌”的消费误区、品牌迷信,增强公众对自主品牌的认可度和自信心,对外利用各种外交场合和对外交流机会,积极宣传推介我国优势品牌,为中国品牌“走出去”积累口碑、树立形象。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