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持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之国策——国务院参事葛志荣学习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感怀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这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
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发展,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创造了中国发展速度奇迹。一项重要经验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准确把握全球正处于和平与发展时期,积极主动实施对外开放,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等比较优势,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顺势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吸收引进外资和外企,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得到跨越式发展,外汇储备持续增加,并用其陆续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又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尤其是2001年12月我国在经历十六年艰难的谈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开放跨入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辉煌成果和显著进步。如今,我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货物贸易位居世界第一,对外直接投资位居世界第三,已从经贸和制造后进国家变成了经贸大国和制造大国。世界银行曾评论,中国是在全球进程中少数几个获益较多的发展中经济体。可以说,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成就了三十多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始终坚持的对外开放战略。
当今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发展面临新需求,对外面临新挑战,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更加坚定地坚持、积极主动地扩大、深化、提高对外开放战略和对外开放大局。从国际看,首先是世界经济增长低迷态势仍将延续。自2008年金融危机至未来一段时间,世界经济将长期处于缓慢复苏和调整中,全球性产能过剩,竞争加剧,“逆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倾向抬头。产业转移出现高端制造业向美欧回流,低端产业向东南亚和印度迁徙的趋势。WTO框架下多边谈判停滞不前,区域贸易自由化趋势另辟蹊径。主要经济体政策走向及发展趋势变数较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其次是全球生产价值链分工在不断深化。过去各国产业间分工如今越来越多地体现为产业内甚至是产品内分工。价值链的升级从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的环节,向资本和技术密集的环节或者向信息和管理密集的环节移动,这是全球分工新的发展趋势。此外,世界新技术革命发展迅速,推动新兴产业蓄势待发。只有准确把握住新一轮技术革命才能在新兴产业发展中占得先机。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速度换挡、结构升级、动力转换,这是新常态最突出变化。以前我们是靠不断增加要素投入来实现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外延式增长。进入新常态以后,则是重在如何用好外部资源和外部市场,加速我国技术创新,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有我国和世界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我们的比较优势在于廉价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如今这些优势逐渐消失。但我们更应看到自身具备的优势,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充裕、市场规模庞大、产业配套齐全、科技进步加快、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经济发展具有良好支撑条件,宏观调控还有不少创新手段和政策储备。这都是我们参与新时期全球竞争的中国比较优势。同时,我国从经贸小国变成经贸大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对我国承担对世界经济的责任和义务充满更多的期待,而面对重塑世界经济治理规则和秩序,我国也将会在多方面有更强的能力和更多的诉求,发出中国的声音,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全球经济秩序。
总之,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对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外部环境变化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这些都让我们有了参与全球竞争的新基础和新期待。我们只有在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中,利用好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才能推进我国的经济结构在全球市场上升级,才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来保证我国的和平发展和和平崛起。基于此,我们应更加坚持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坚持推动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一、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就要不断增强参与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的能力。要在多边和区域层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在重塑经贸规则等重大议题上,发中国声音,提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积极参与和继续引领重要议题讨论和新规则的制定,努力营造一个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环境。当前,面对美欧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们应从长远战略高度,一如既往、旗帜鲜明地坚持和继续支持全球经济一体化,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要积极参与各国际组织并发挥好引导作用,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领域的话语权。要大力推进新型国际合作,尤其是“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是我国重大对外开放战略,也是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实现共商共建共享,综合采用投资、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等手段以及推进外交、军事等层面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开展全方位共建,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还要加快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建设,深化沿边开放,构建大通关和检验检疫合作机制。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推动区域和全球经济发展提升和治理能力提高。
二、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就要大力推进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经济全球化符合世界各国的根本利益,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基本保障。要支持WTO作为国际贸易多边体制的主渠道地位,坚持推进实施世贸原则和规则,重视和加强WTO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我国自贸战略实施,在运用和发展好已建立的区域或双边自贸关系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和引导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亚太自贸区等区域自贸关系的建立,推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等谈判,促进区域和全球经济共同繁荣发展。要积极支持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早日生效实施。可按照协定要求,及时总结推广我国在自贸试验区的做法经验,加强我国各口岸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科学有效 地运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支持跨境电商模式的应用发展,争取我国成为全球实施WTO《贸易便利化协定》、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先行示范。
三、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就要切实加快我国对外经贸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我国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要提升我国的出口结构,增强我国技术和资本密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使我国在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业和生产环节上形成新的国际竞争力,以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过去我们靠便宜价格、靠低成本来参与全球竞争,现在我们主要要靠以质取胜,靠质量、技术、服务、标准、品牌来形成参与全球竞争的新优势。对内对外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叫响中国品牌,发挥好我国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技术性贸易措施在扩大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对外经贸质量和效益。还要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国际上服务贸易占货物贸易的比重已占近四分之一,而我国只有10%左右,比全球平均水平低15个百分点,作为我国对外经贸的薄弱环节和发展重点,服务贸易将为扩大开放提升到新的高度。
四、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就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国家要为企业和资金、技术、装备等“走出去”制订更有力的政策和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包括在技术、标准、金融等方面的支持。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跨国企业的全球化,要培育一大批中资的跨国企业和全球品牌。跨国企业依靠产品、技术、管理、服务、标准、品牌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和整合资源。我们需要参与配置全球资源的主动权,就是要依靠自己的跨国企业来参与全球资源的配置、合作与竞争。由此可见,打造我国的跨国企业和全球品牌具有战略意义,也是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必经之路。当然,我们也需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一起“走出去”。需要强调,在鼓励“走出去”的进程中,中国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应有的社会责任,在环保、就业、教育、医疗、慈善等公益事业方面为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群众和当地社会作出积极贡献,树立中国企业乃至中国国家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我国近四十年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变,源于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政策。在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奋斗征程上,我们也必须坚持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之国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奋斗目标才能实现。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