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攻方向 提高供给质量——国务院参事 张纲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必须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从生产端入手,提高供给质量,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推动我国经济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必须坚持的战略思路。
提升供给质量正在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近5年来,我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从83.06提高到83.51,累计增长0.45;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从10.2%下降到8.4%,降幅达1.8个百分点。这组数据既反映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实效,又展现出产业间结构优化的趋势。例如,以先进制造业为标志的质量主导型产业比重逐年加大,2016年我国智能电视的产量达到9310.1万台,在彩色电视中的产量占比达到59.04%,同比提高11.05个百分点;工业机器人的产量达到72426台,同比增长119.7%;新能源汽车的产量达到45.9万辆,同比增长39.9%。质量提升提振了消费信心,促进了消费升级,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2016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2万亿元,同比增长10.4%,消费在经济增长中发挥出主要拉动作用。
全面提高供给质量任重道远。尽管质量提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我国与主要工业国家质量水平仍有显著差距,这种差距不是偶然性、局部性、微小性差距,而是系统性、全局性、结构性差距。一是产品质量合格率总体偏低。2016年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虽然同比提升了0.5个百分点,但仍有8.4%的产品抽查不合格。其中,有1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低于80%。产品质量一次合格率不高,增加了制造成本,影响着消费信心。二是制造业质量效益普遍不高。2016年,我国企业质量损失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约为2%,远超发达国家(日本约为0.76%);出口商品平均单价为12.76美元/千克,远低于德国(53.58美元/千克)、日本(29.72美元/千克)、美国(18.72美元/千克)。“中国制造”徘徊在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三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匮乏。2016年,世界品牌价值评价实验室(Interbrand)发布的全球最佳品牌100强中,只有2家中国企业,而美国高居榜首,多达52企业,其中制造企业24家。四是质量技术基础薄弱。我国被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仅为美国的53%,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总量的0.97%,产品质量检不了、检不准的问题突出,高端测量仪器仪表、高性能检测系统和仪器基本依赖进口。五是出口商品屡遭境外通报召回。多年来,中国出口产品遭美、欧通报召回产品批次的占比高居榜首,其中2016年度占美国通报召回产品批次总数的54.6%,占欧盟通报召回产品批次总数的56.3%,约40%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出口贸易直接损失达933.8亿美元。现阶段,在世界经济仍然低迷、“逆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倾向抬头的背景下,全面提高供给质量不仅更加紧迫,也更具有挑战性。
提高供给质量必须深化改革。提高供给质量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既要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又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创建质量效益型发展的新目标。打破狭义质量分析观,将质量与效益紧密联系,确立两者衔接、统一的指标体系,使企业、行业、社会、政府明确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的路径,为质量创新注入更大驱动力。
二是建立产业结构分析的新方法。借鉴欧盟经验,基于质量维度将产业分为质量主导型产业、质量-价格中性产业、价格主导型产业。有针对性地通过质量投入,促进质量进阶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制造业由中低端迈向中高端。
三是创建国家质量基础建设(NQI)的新优势。统筹布局,整体构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技术支撑体系。在实施国家科技重点研发计划(NQI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同时,设立一批国家质量基础应用示范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升级的技术服务。
四是创新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机制。建立全国统一、资源共享、反应灵敏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有效跟踪、研判、评议、应对技术性贸易摩擦,帮助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为制造业“走出去”提供制度性保障。
五是实施质量提升重大工程。以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装备及热点消费品为切入点,设立一批质量攻关项目,如数控机床质量升级、高铁关键零部件质量突破、通讯移动设备核心部件(芯片)标准突破、家用电器国际比对、婴幼儿奶粉质量稳定可控、高端检测仪器和医疗器械国产化等,解决重点领域的质量可靠性、一致性、安全性、适用性问题。同时,推进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基于大数据的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工程等。
六是创新制度政策体系。制定质量促进法和质量责任法,完善质量法制体系;设立标准创新型企业、质量引领型企业制度,享受国家扶持政策;构建质量导向的财税优惠政策和质量融资增信制度;建立技能型人才成长的激励制度体系(含薪酬、户籍、生活、政治待遇等);创立综合性的国家品牌建设示范区;培育质量文化产业等。
七是完善“大质量”工作格局。围绕改善供给侧结构、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中心任务,强化统一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包括制定质量发展规划,统筹质量管理资源,完善质量促进政策,实施质量综合管理,组织质量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基础设施,营造质量品牌培育环境,加强质量监督执法活动等。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