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冒伪劣 鼓励优质优价——全国人大代表热议如何建立健全质量竞争机制
虽然不是代表委员、也没有进京开会,但知名企业家马云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意外地“火”了。
马云在两会上受到关注,源于代表委员对实体经济振兴的关注。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谈及实体经济振兴时表示,“实体经济不好搞,马云有‘功劳’。”
“在淘宝上,有300多家打着‘马可波罗瓷砖’‘马可波罗卫浴’等旗号的店铺,只有两家经过授权,其他的都是‘李鬼’。”在黄建平看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网店对实体经济是个很大的伤害。
“全国人大代表隔空喊话马云”,黄建平的观点一经抛出,立即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黄建平的“喊话”,淘宝第一时间就在微博上进行了回应:打假我们担,管理渠道的责任要由品牌方来担;实体经济好有我们的“功劳”;打假实干难于做秀,让我们呼吁严打假货。随后,马云又在微博发文呼吁打假法律的修改、完善和进步,希望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
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人大代表和马云的“隔空对话”,许多代表委员、普通消费者,都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发表了看法、传达了心声。尤其是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代表委员们更对打击假冒伪劣、推行优质优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应当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同时建立健全我国的质量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不能让质量竞争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从而让消费者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
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
“市面上卖的小米手机中,有30%——40%都是假的。”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雷军发言时,附议马云说的“像治理酒驾那样打击假货”。
事实上,马云在微博上发表“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观点之后,雷军就转发了马云的微博。并表示:“假货是社会的毒瘤,损害了国货形象和消费者的信心,坚决支持加大打击假货的力度!”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
雷军表示,绝大多数的制假售假者,几乎不承担法律责任,违法成本极低,获利极丰。对于打击涉假,我国的法律规定,制假售假,案值在5万元以内的,不予追究责任,案值在5万元以上的,顶多判7年,这是20多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释,严重脱离了今天的实际情况。这样一来,99%的制假、售假者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参考酒驾处罚,销售一件假货拘留7天,制造一件假货,负刑事责任,今天的制假售假情况会好很多。知识产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现状,也会大大改观。”
除了小米手机,小米充电宝也深受其害。雷军表示,“小米充电宝在市场份额上占有很大的比重,占了市场80%的份额,这其中有80%是假货。天桥上、便利店、大学城到处都是小米充电宝,多数是假的。”
作为“喊话”的主角,黄建平在今年两会上专门带来了一份《关于打击网络售假侵权行为振兴实体经济的建议》,他在建议中提到,网络证据本身具有时间短、易丢失、难保存、跨区域、不规范等特点。“现在违法分子多数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居无定所、流动作业,甚至将服务器分散到境外,导致被侵权的实体企业取证难,维权成本远大于侵权成本,即便胜诉,也无法认定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所获收益。法定酌情赔偿没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实践中酌定赔偿额超过50万元的都凤毛麟角,不足以威慑侵权人。”他认为,若是“劣币驱逐良币”,不仅会让实体企业成本大幅增加,更严重影响实体企业的创新激情和研发投入。
在代表们看来,假货的泛滥不仅仅对消费者、品牌权利人和各类电商平台带来伤害,同时也对中国制造的形象带来损害,假货是社会问题,要严刑厉法。在打击假货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依靠更为严格的刑罚,另一方面要形成合力,多管齐下。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朱雪芹完全支持应当像查酒驾一样严刑厉法打假,她认为打假关乎中国制造、中国质量的提升,不能让充斥市场的假货继续损害中国制造的声誉,劣币驱逐良币必须得到遏制。一定要把假货生产消灭在萌芽状态。
提倡“质量优等生”优质优价
代表们认为,在打击假冒伪劣的同时还应当扶优,让优质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通过鼓励优质优价打造更多的中国品牌,提升中国质量水平。“许多中国人千里迢迢去日本大肆采购日用品,这一现象从侧面反映了国内消费者对国产品牌质量的犹豫与顾虑。”全国人大代表、江南控股集团董事长黄作兴表示,只有进一步加强国内产品的质量管理,中国品牌才能走得更远,“质量中国”4个字才会更硬。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把“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健全优胜劣汰质量竞争机制。“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就是要让千军万马去过独木桥,支持胜出的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创造高质量的品牌。”黄作兴建议,国家建立制造业、工业产品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对产品开展监测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奖优罚劣,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市场的准入门槛。
此外,黄作兴还建议政府向全社会公开评估中脱颖而出的“质量优等生”,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质量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国人对国产产品质量的信心。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丽芬对此也深表赞同。“今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用一个章节提出了全面提升质量水平的要求。但是,目前的市场情况是,很多政府采购项目大都采用最低价中标。这种只考虑价格,完全不考虑投标者的信用、质量、服务等合理成本和利润的做法,导致了市场秩序较为混乱、恶意竞争频发、诚信履约精神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企业对创新研发失去了动力,这将严重影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她说。
对于目前招标机构泛滥、招标行为不端的现象,陈丽芬建议,政府应明确监管部门,出重拳清理整顿;要建立招标行业自律机制和量化的评价体系,坚决淘汰违法违规招标机构。同时制定统一的行业评标标准,完善评标办法,杜绝最低价中标,营造“优质优价”的竞争环境,加速消费结构的优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端化的消费需求。
一些代表认为,要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还需要规范检测标准,加大监督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比如对产品标准的认定和检测要严格执行,加大力度打击投机取巧,防止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说。
“质量检验检测的不规范导致产品质量的公信力受到伤害,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检验检测机构没有把握好,给不合格的产品颁发了合格证书。”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沈志刚建议,统一管理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公开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和检验检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追责机制。
一手抓打击假冒伪劣、一手抓鼓励优质优价,双管齐下既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更能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权益。难怪不少网友都对代表们的建议点赞,希望自己的消费能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安心、舒心、放心而不烦心。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