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消委会助力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

作为改革开放的发源地,深圳市罗湖区近年遇到“旧城之困”的发展瓶颈,目前正积极谋求转型,大力培育第三产业的发展,发展消费型经济。如何营造一个理想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及商家有口皆碑,让商业繁荣可持续发展?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不断探索并与时俱进地改革。

与时俱进整合职能

罗湖区消委会作为区一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在全国率先提出消费市场和消费维权体制改革,重新整合了机构职能,由市场监管系统(工商)纳入区政府部门,开创了全国消委会改革的先河。

记者从罗湖区消委会了解到,罗湖区消委会的日常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工作兢兢业业,去年全年处理消费投诉2300多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探索建立了“罗湖消费通”网络投诉平台,让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投诉,快速便捷;授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商户,树立良好行业风尚,提高罗湖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品牌影响力;开展商品比较试验152批次,有力地净化辖区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来罗湖放心购物;开展“消费维权培训进企业”活动,派遣讲师上门为企业讲授消费法律法规知识,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竭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是这种改革加实干的工作作风,去年12月,罗湖区消委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14-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依托3·15开展活动

罗湖区消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罗湖区消委会结合实际,紧密契合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本着‘俭朴务实,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在主力商圈,仍联合行政部门设立‘便民服务现场咨询台’,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消费投诉、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在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结果,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选择一批罗湖的优质企业,参与深圳市消委会组织的推送辖区品质消费热点的活动,满足消费者对高标准、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开展‘送调解服务进企业’活动,化解企商家与消费者的矛盾;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针对美容、健身等预付式消费和中老年人保健消费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通过3•15系列活动,树立罗湖消费品质新标杆,让消费者享受质量提升成果,让经营者因质量提升受益,促进消费质量升级,推动消费型经济改革。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今年罗湖区提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布吉河为轴,依托东门、人民南、蔡屋围、水贝、笋岗、梧桐山等六大特色商圈,构建“一条轴带,六大中心”的消费空间格局,全面改善消费体验。同时,顺应“互联网+”对传统商贸业态的颠覆性重构趋势,积极推动传统商业中心、商业街和门店市场生态创新,重点发展与电子商务错位互补的服务消费,培育新兴消费热点。面向境外游客、国内旅客和本地居民三大人群,加快构建与消费需求紧密契合的消费链条。加快传统商贸触网升级,整合珠宝、家居、工艺等传统消费,着力“智慧商圈”建设,鼓励重点商圈、大型商家发展体验式消费。

罗湖区消委会将以此为契机,联合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推动设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裁决法庭。对调解不成功的消费纠纷提供司法救济途径,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探索建立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让境外游客在罗湖放心购物;完善罗湖区“诚信联盟”商户的加入、监管和退出机制,推进“诚信联盟”全覆盖。通过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和地区消费者组织的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助力罗湖消费型经济改革。

(本报记者 陈彦 李青山)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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