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维权出重拳 保民生守底线

图一:河南省副省长孙运锋(右一)在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景劲松局长(左二)的陪同下检查市场。

图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宋环英(左二)、12315主任陶云峰(右一)在验收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优质的消费环境、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守牢市场安全底线、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系列示范创建活动……2022年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频出“铁拳”,努力打造优质的消费环境,全方位提振消费信心,为河南省经济健康发展和消费维权事业撑起一片明净的蓝天。

优化消费环境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邀请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国消费者报社等19家中央驻豫媒体和本省媒体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会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劲松表示,2022年,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一系列“铁拳”行动,为河南省创造了优质的消费环境。

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2022年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以建材、成品油、涉疫物资、农业生产资料、机动车及零部件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计量器具违法作弊、食品非法添加等行为。加大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惩治不检测出报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不实检测报告、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铁拳”行动查处的结果,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分十批向社会公布了100多个典型案例。

强化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大宗商品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开展医疗器械、教育培训、金融理财等领域广告治理;开展“平安市场”创建,严查不公平格式条款等合同违法;深入开展散煤治理、烟草市场整治和“双打”工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推动12315和12345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示范创建,推进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培育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企业200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00家。通过一系列消费维权举措,河南省优质消费环境优势凸显。

严守安全底线

守护好市场安全底线是消费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更是消费者安居乐业、提振消费信心的保障。守护好四个市场安全底线,一直是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为消费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的坚强后盾。

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为了守牢这道底线,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健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两个责任”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年度考评和食品安全县评价验收内容,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清单一承诺”制度全覆盖、各级包保干部包保督导全覆盖;同时还纵深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守牢药品安全底线。持续实施药械保质保供工程,对阿兹夫定原料药和制剂实施全周期监管,对河南省内两家阿兹夫定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实施监管效能提升工程,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严厉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实施政务服务优化工程,对重点创新药械研发上市提前帮扶指导,提升现场检查能力和审评审批效能;实施能力作风锤炼工程,开展覆盖药监分局80%以上人员的监管执法培训。

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压紧压实特种设备安全“四方责任”,集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集中开展燃气压力管道、燃气气瓶、电梯等专项整治,巩固长垣起重机械、太康锅炉、郑州大型游乐设施等质量提升成效,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守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综合运用事前准入、风险监测、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手段,及时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全力做好“一老一小”用品、食品相关产品、危化品、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监管护棉”行动。

整合维权资源

今年3月,河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推出的“放心消费在中原”示范创建活动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验收活动圆满结束。目前,河南省已认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示范企业和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共21150家,其中:示范街区、景区、园区、乡村738个、示范企业18324家、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2088个,2022年新增示范创建主体6307家,“放心消费在中原”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长期以来,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作为河南省消费维权的主力军,联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一系列辉煌成果。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22年,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组织立足法定职能,认真解决消费纠纷,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540件,解决27261件,投诉解决率92.2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91.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273件,加倍赔偿金额17.14万元。另外,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预付费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的现状,认真回应预付式消费政协提案,积极研究出台《河南省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强化预收资金风险管控,力争在河南省构建政府监管、市场风控、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预付式消费新格局。

2022年,河南省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各类诉求 220.45万件,同比增长21.41%。其中,投诉55.61万件,举报26.31万件,咨询138.5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3亿元。另外,河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的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已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市场主体7301家,无理由退货件数125.32万余件,退货金额5694.4万元。2022年度河南省新增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566家,无理由退货单位数量、退货件数及退货金额均大幅增长。

多措并举,协作配合,统一指挥,发挥合力,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将消费维权资源优化整合,发挥了越来越大的合力优势。

“有了这样的合力,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会更显优势,更见成效,消费环境将会更洁净,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将会更足,河南省的消费经济将会更加健康稳步高质量地发展。”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田文才说。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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