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提信心促消费 求质量谋发展

图一:太原市古县城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受到消费者青睐。

图二:在太原市尖草坪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个体户等待不到10分钟就能拿到营业执照。

过去一个“3·15”年度,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提振消费信心、促消费稳增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2022年7月15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内,太原市个体户李先生在个体智能审批一体机上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8分钟就拿到了自己的营业执照。这是《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太原市尖草坪区走访时遇到的情景。李先生告诉记者,原本以为起码得两三天才能拿到证件,没想到10分钟不到就办完了。

2022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为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出台30条工作措施,全力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切实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还出台了涵盖年报公示、信用修复、分类监管等方面的《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持续优化山西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协调组织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银保监局、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推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山西省直属各有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山西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上,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助力经营主体倍增,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在山西,企业开办基本实现了“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实现“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80136户个体工商户足不出户办理了营业执照。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试点有序开展,住所登记、歇业备案管理办法出台实施。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省本级审批事项363件,出台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24条措施、“个转企”办法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成功转企3891户,培训19607户,政银合作帮助2.9万余户个体工商户贷款57.6亿元。截至2022年底,山西省新登记经营主体103.8万户,同比增长101.92%,实有经营主体达到397.9万户,同比增长26.10%。

改善消费环境

2022年8月7日,在山西省忻州市怡朵珠宝店,记者看到店内醒目位置悬挂着“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牌匾。“看到这样的承诺,我们买东西就特别放心,我们就敢消费。”恰巧在店内消费的吴女士这样对记者表示。

近年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西省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商会,组织了全省2批共89家珠宝店加入黄金珠宝七日无理由退货行列。2023年,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将继续推进这项工作,全省第三批60家黄金珠宝行业实体店即将也加入该行列,让消费者在山西购买黄金珠宝更有保障。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开展了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涉及拍卖、房屋买卖等消费领域。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安全问题受到消费者极大关注。为了让消费者对相关产品的各项指标有更详细的了解,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进行了比较试验,对随机购买的产品进行了第三方检测,并公布了比较试验结果。

山西省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022年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13.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00万元。忻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22年,山西省高规格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出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3项地方标准,推动全省3.7万余名干部包保25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9万余户,排查风险问题3.4万余个,处置率99.7%。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0.26万批次,开展“你点我检”1.72万批次。2022年,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两品一械”案件4632件,罚没款4243万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各类隐患8162件。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36万批次,查处不合格产品1151批次。

推进品牌建设

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2022年,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标准化发展、计量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45个,组织开展“第一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标准达1796项,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量达139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在市场监管总局考核中位列全国第4名。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检验检测28万台(件),服务经营主体1.7万户,减免各项费用1873万元。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山西省高规格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暨共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出台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等系列文件,新授权发明专利5026件,新增注册商标5.72万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件,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优势企业32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6.01亿元,增长46%。在第23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全省6项专利获奖并有专利首次获得银奖。全省获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4个市、县、园区获批首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山西农业大学被确定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大同黄花”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验收获得优秀等次,“平遥牛肉”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项考核指标排名全国一、二、三名,得到山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和市场监管总局主要领导的现场肯定。

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山西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忠诚导向、系统导向、问题导向、斗争导向、算账导向、民生导向”,坚持“五全为基、六有为要”总体思路,即:全领域改革、全体系创新、全系统法治、全维度监管、全周期服务,有“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有量质齐升的主体、有活力公平的秩序、有标准质量的引领、有创新创造的沃土、有安全美好的生活,以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质量强省、提升质量供给,提振人民群众消费信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守牢安全底线、保护消费者权益,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奋力谱写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新篇章。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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