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暨视频直播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人民网承办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在人民网新媒体大厦举行。活动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展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网信办、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中国饭店协会等行业组织负责人,法律专家和律师,有关企业和媒体代表等80余人参加了活动。
当天,主题活动发布了2021年中消协年主题调查报告,反映了消费者对消费安全的期待,揭示了消费领域存在的消费安全痛点、堵点;结合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和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从粮食安全、个人财产安全、个人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四个方面,梳理出餐饮浪费、预付费商家跑路、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泄露等2020年度消费安全四大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点评,展示了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消协组织、行业组织和企业在推进问题解决方面的行动和计划,同时中消协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发起守护消费安全倡议,得到参会重点民生企业代表的积极响应;发布了2019—2020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以加强普法宣传,弘扬公平正义,对不法经营者形成震慑,对消费者维权进行引导;展示了中消协2020年发起的“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大型社会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企业、行业组织、地方消协主动推进产品和服务升级、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优秀案例,倡导继续推动温暖消费,构建安全放心、温暖和谐消费环境;公布了“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对来自不同岗位、有着不同身份,却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共同目标,并为之辛勤付出、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进行重点宣传,为全社会树立榜样。
在活动现场,人民网还公布了 “315在行动2021计划”,介绍了“人民网+”客户端“一键维权”功能,并邀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活动得到国际消费者联会的支持。国际消联主席马里穆图代表国际消联发来寄语,对“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活动主题予以肯定,并对中国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前景充满期待。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在讲话中指出,去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顶住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挑战,交出了一份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2020年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广大人民群众率先步入生产生活的正常轨道。但回首2020年,消费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保障消费安全仍面临较大考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基于此,中消协把“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确定为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今年,中消协将以强化权益保护、让消费更有信心,转变维权观念、让消费更有动力,践行维权新风、让消费更可持续为着力点,组织全国消协组织立足职责,围绕年主题,聚焦消费热点,在消费教育、调查监督、投诉处理、参与立法、公益诉讼等方面开展系列维权行动。同时,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继续支持、参与这些行动,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而共同努力。
当天下午2时至5时,中消协还联合经济之声《天天315》栏目,新浪微博、快手、抖音、百度等平台,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共同开展“315你提问我回答”中消协专家、律师咨询服务视频直播活动。活动在前期进行话题征集的基础上,针对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网络购物合同、质量纠纷,网络游戏消费纠纷,教育培训服务纠纷,汽车消费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等热点问题,邀请中消协专家、律师通过直播方式现场解答,提供专业指导,并与消费者互动。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中消协不仅关注消费维权总体趋势和焦点问题,更注重倾听消费者声音,为消费者解决实际困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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