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诚信促消费 协同共治形成消费维权合力
潮平海阔,鹰击长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李克强总理3月11日出席记者会谈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时也表示,“放”也不是放任,对那些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行为要坚决打击。
春风浩荡,生机盎然。在和煦春光中,我们又一次迎来了亿万消费者自己的节日“3.15”的到来,社会各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一波浪潮也奔涌而至。在这股浪潮中,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作为持续 23 年投身于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的社团组织,尤显特别。
春风浩荡又一年, 踔厉奋发谱新篇。质检协会作为我国的质量检验行 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市场监管总局组建成立之前的主管部门为原质检总局,自 2000 年开始就持续在 3.15 活动中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组织 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 消费和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权威可靠的质量消费信息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今年3.15,为助力扩大内需、提振 消费信心,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助力广大企业在新发展阶段的高质量发展, 质检协会再次全方位给力,组织 2000 多家优秀企业共绘消费维权多元共治的“同心圆”。
行远自迩,登高自卑 。“质量关乎两个生命 ,一个是消费者的生命 , 一个是企业的生命。”全国人大代表、质检协会副会长单位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接受采访时说,对企业而言,质量是基础。如果罔顾质量,不仅是对消费者不负责, 更是损害企业的发展。 早在 2014 年, 董明珠就曾 提出:“如果没有质量做支撑,营销就是行骗。”董明珠特别说:“在格力,人人都是质检员,9万名格力人都要以一种‘互相挑刺’的精神来完成我们的生产过程。”事实证明,格力以质量作为品牌的基石,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和企业的发展。这既代表着企业必须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共识,也 是社会各界协同共治形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好声音”。
人人参与,人人共享。质检协会会长陆国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 访时表示,人人都是消费者,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消费需求、消费决策、消费信心的更高要求,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消费维权的更高期望,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
陆国强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质量安全和消费维权 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促进共同富裕,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增进人民福 祉,其核心作用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陆国强阐述说,随着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和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超大规模的市场和超大规模的市场主体与超大规模的消费群体已然形成,国内国际市场紧密关联,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产业升级、业态创新和消费升级持续加快,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的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诉求也显著提升。面对党中央、国务 院对质量工作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质检协会在2022年3.15对质量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普及,组织广大优秀企业作出“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既可以进一步主动科学地适应新时代社团组织工作的需要,也能够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 氛围,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质量强国的理念,发挥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增强质 量法制观念, 倡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共治格局,大力推动消费品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
率先垂范,守护安全。陆国强强调,质检协会组织开展 3.15 活动,就 是要抓好质量提升,共筑质量诚信,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引领作用,牢固 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坚持以质取胜,当好质量安全的守护者,坚持消费引领,推动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助力消费供给,坚持市场主导,着力高质量发展,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获得感,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奋楫笃行,久久为功。质检协会副会长张明作为质检协会2000年开始举办3.15 活动的发起人和亲历者,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质量是人类社会的不懈追求,质量既表现为产品质量,也表现为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是企业应该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服务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延伸。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确保质量诚信既是承担质量主体责 任的企业应该切实履行的法律和社会责任,也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还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应该对消费者和 社会的必然承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不仅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着眼“大市场、大质量、大监 管”的市场体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消费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实利益, 同时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张明向记者表示,我国14亿多人口,人人都是消费者。质量问题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需要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努力。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企业既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也应该是质量提升的责任主体。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关键,是强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即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提升 主体的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水平的提升。企业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等法定义务。督促企业兑现对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也必须要欢迎并尊重消费者、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消费者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掌握质量和消费维权知识。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要加强服务监督,引导行业诚信自律。新闻媒体要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推广优质产品和质量,形成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
百舸争流,玉汝于成。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需要。质量工作的目标追求,就是不断满足人民需要。消费品质量事关民生福祉改善,事关消费持续增长,事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质量已经成为新常态下消费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也应该成为所有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消费环境好不好,消费者最有发言权。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际上是需要消费者权益的彰显才能实现。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要求,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加大诚信企业宣传,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组织开展 3.15 等活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 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 量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就是共筑质量诚信的合力体现。
王群告诉记者,质量既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也是政府监管出来的,更是市场竞争出来的。企业是质量的市场主体,提升质量根本上要依靠企业,切实发挥企业主体地位的积极性。中国制造的高质量发展一定是众多优秀企业如百舸争流,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定海神针。在3.15活动中组织广大质 量诚信标杆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宣传活动,宣传重质量、讲诚信的先进标杆典型,通过优秀典型企业的引领作用,对广大优 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效宣传,唱响中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诚信好声音,既能够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设计、采购、生产、检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体系,积极兑现“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也可以向广大消费者提供诚信可靠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及消费信息,培育健康理性的质量消费文化,引导消费者有质量地科学理性消费,努力让高质量发展更有“温度”,人民群 众幸福生活更有“质感”。
质量提升,凝心聚力。质检协会秘书长于丽君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既需要有关部门的科学有效监管,也需要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努力。 新的消费领域、 新的消费模式、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既是经济发展中的亮点,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福音,也对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新要求新挑战。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既要把握消费趋势,创新维权模式,完善维权机制,也要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百姓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并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提升。
于丽君表示,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确保质量诚信是 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应该履行的企业公民社会责任。当前,我国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还远远不能满足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带来新型消费安全风险,城乡结合部、农村欠发达地区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亟待提升,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还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强调质量提升对消费的作用,就是要改善消费环境。只有做到质量提升,才能激发人民群众的消费热情;只有做到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安全与诚信保障, 才能打消人民群众的消费顾虑。
于丽君告诉记者,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兴则经济兴。质检协会组织开展 3.15 活动,主要目的就是要督促企业强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 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引领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公开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助力健全消费维权长效机制的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当好市场公开竞争的维护者,做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力水平稳步提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质检协会网络部主任刘丽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梳理近五年发布的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来看,消费者满 意度总体处于良好水平,这表明在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消费环境建设已经取得长足进步,消费者感知反馈良好;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地高度关注民生诉求,强化“六稳”“六 保”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保民生、因地制宜促消费,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对于提升整体满意度起到关键作用。
刘丽还向记者表示, 针对国际国内消费环境的不确定性和疫情的冲击 对消费者诉求和消费环境所导致的短板需要社会各界由多方面去着力。首先,要持续优化消费供给,深入激发消费潜力,充分激发供给侧活力、着力提升供给创新性;同时,要全面改善消费环境,大力提升消费信心,构建更加真实可信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安全,提高消费者消费能力与消费信心;另外,也需要加速完善维权体系,切实强化权益保护,让广大 消费者从日常生活中培养起对社会维权体系的信心、有效应对新业态新模 式给维权体系带来的冲击、不断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效率;还有,主管部门也要着力强化消费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速完善监管执法 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效力,注重发挥技术优势助力智慧监 管、信用监管;当然,也要注重加强区域互通,充分畅通市场循环,建立一体化政策体系,加强消费供给的区域间循环,同时强化消费者满意度的经验互通,充分发挥社会共治共享的作用。
刘丽指出,产品和服务质量既关系企业高质量发展,也关系百姓高品质生活。人人都是消费者,人人也是监督者。3.15既是集中彰显消费者权利的日子,也是企业展示品牌形象、取信于消费者的大好机会。在消费不断提质升级的新时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一个也不能少,只有这样,才能推进消费维权提档升级,不断提高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质检协会组织开展3.15活动,就是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朝着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努力,大力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下最大气力抓好质量提升,大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着力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引导动员全社会切实维护消费 者合法权益,共建共享质量诚信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再接再厉,引导消费。质检协会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特别向记者表示,一个重视质量的企业才是有前途有希望的企业,一个重视消费者的企业也才是有魅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民。 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让质量提升、质量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消费者,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题中之义。质检协会通过在 2022年3.15活动中对广大优秀企业“产 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的广泛宣传,可以切实助力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 型发展之路,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诚信意识,坚持质量第一, 激发质量创新活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服务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作出客观、科学、规范的诚信承诺,为消费者维权、社会监督提供依据,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获得感、幸 福感、安全感。
重视创新力量,共促消费公平。质检协会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告诉记者,创新服务内容,一直都是质检协会的坚守。在今年的服务工作中,3.15 活动等专用标识不仅可以对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技能进行科普,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同时能够有效传播企业资讯,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而且可以协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切实赢得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更多的信任,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打消消费者的消费顾虑,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的信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高优质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质量优质安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去倒逼供给质量提升,让广大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砥砺前行,传递信任。质检协会副秘书长张炯向记者表示,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和平、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促进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以及维护民生的重要支撑。质量检验作为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贯穿于现代经济活动从研发到生产直至消费的全过程,检验检测报告被形象地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检验检测本身属于信任型产品和服务,质检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在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之间传递信任也是独有的“传递信任,服务发 展”职能特点。
张炯表示,为切实对2022 年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协助企业通过“质量 检验独有的比较优势”去形成企业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而进一步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任,拓展市场空间,质检协会按照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检验稳 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工作的相关要求,向参加 2022年3.15 活动的企业提供“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的免费调查汇总增值服务,提供“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免费调查汇总和承诺展示公告证明及“全国质检稳定合格产品”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专用标识应用的相关服务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树立质量标杆,切实解决现代大规模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 高质量产品,全力营造质量诚信社会共治的社会环境。
笃行不怠勤履职,再接再厉续华章。陆国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最后特别向记者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永无止境。随着时代的变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和手段可能会不断迭代,但质量领域社团组织对消费维权的作用将伴随品质生活追求的逐步升级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而愈加凸显。”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 费环境,既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往后的工作中,质检协会必将着力“传递质量检验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意识,督促企业诚信自律,营造质量提升氛围”的工作方向,全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抓好质量提升,助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需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春阳抚照,万物滋荣,在这播撒希望的季节里,让我们踏着春天的步伐一起向前进,昂首奋进新征程,共谱质量新篇章。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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