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纲要》指出,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引发质量理念、机制、实践的深刻变革。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纲要》还从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共筑质量诚信 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受邀现场观摩中央电视台2023年“3•15”晚会
3月15日,以“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为主题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33届“3·15”晚会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现场直播,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和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一行受邀到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现场观摩,并在现场观摩前和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相关负责人举行座谈。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起步之年,我们相信诚信之光必然将照亮消费信心。因为信心源于来之不易的成绩,我们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迈上120万亿元新台阶,稳居世界第二。同时,信心也源于不断释放的巨大潜能,2022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883元,我国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拥有世界上最具潜力的超大规模市场。另外,信心还源于对经济大局的深刻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使社会再生产实现良性循环。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3·15”晚会聚焦“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的主题,就是要立足于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倡导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价值信念。“诚信之光”来自政府主管部门坚守责任、公正监管、严格执法,来自市场主体恪守正道、公平交易、以诚相待。只有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才能真正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恢复和扩大消费,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
图为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和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到访中央电视台
本届“3·15晚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机构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由陈伟鸿、谢颖颖、张琳、王冠主持,并在央视财经和央视频客户端、央广《经济之声》进行同步直播。
王群表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这传递出我国政府通过扩大消费推动经济重回合理增长区间的决心和信心。
图为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和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与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陈伟鸿在3·15晚会现场
王群指出,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居民消费信心是反映经济发展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消费信心越强,经济发展越有动力和后劲;反言之,经济增长强劲,也会提升民众消费意愿。两者互为因果,互相推动。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提振消费信心,加快推动消费复苏,对于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3·15”晚会“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的主题,非常切合实际,对于营造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的社会氛围具有积极的重要促进作用。
王群介绍,质检协会作为质量领域专业社团组织,多年以来都致力于助力广大企业抓好质量提升,引领社会各界共筑质量诚信,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今年再次组织2000多家各行各业优秀典范企业在“3·15”之际共同向社会作出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就是着力于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图为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和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张琳在3·15晚会现场
王群表示,让消费者敢消费,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尽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高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让消费者愿消费,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康、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托底;完善商业保险社会服务风险分担机制及个人养老金制度,破解消费者未来支出焦虑。让消费者方便消费,在企业供给方面,要能够提供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在公共供给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消费市场监管,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期,各地各部门密集出台了大量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消费开始“火”起来,经济开始“热”起来。我们相信,随着中央和地方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我国居民消费信心会不断增强,消费需求和潜力将被进一步激活,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刘辉表示,我国消费规模近年来稳步扩大,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凸显,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连续12年保持在50%以上。当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消费为主导的内需发展格局,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国内整体消费偏弱,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5年间,我国消费者信心指数(CCI)一直保持在120点左右的高点,但在2022年,CCI降至不足100点,反映出消费信心相对低迷。
图为质检协会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和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陈伟鸿在3·15晚会现场
刘辉指出,消费信心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持续走低,且就业预期有所下降,从而不敢消费;市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居民消费心理趋于保守,更偏好储蓄,从而不愿消费;市场供给与消费需求存在不适应、不匹配问题,从而不便消费。显然,提振消费信心,恢复和扩大消费,需多向发力,采取有效措施,打通影响消费的痛点、难点、堵点,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方便消费。
王剑表示,过去的一年,消费市场在风雨中笃行,我们共同见证了万众一心共同战胜疫情的奋斗轨迹,见证了政府主管部门社团组织积极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我们也正见证着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消费能力稳步提升的强劲势头。
王剑指出,新征程上,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我们信心笃定。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里,全国交通部门共发送旅客约2.26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758.43亿元;电影票房67.58亿元,位居影史春节档第二……烟火里的消费热潮,既展现出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劲的经济韧性,也浓缩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辛勤付出。相信只要凝聚信心、增强主动,我们就一定有信心实现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年度目标。
大家在座谈交流中一致认为,只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协同打好提振消费“组合拳”,一定会让更多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相关主管部门勠力创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以创新举措为恢复和扩大消费提供不竭动力,一定能够激发更大更持久消费动力。同时,只要社会各界共同用诚信之力筑牢消费之基,协同创造诚信的消费环境,我们就一定能够信心满怀地走向改善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新征程。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