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全国两会及3·15期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
2月15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国两会及3·15期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省局局长唐远游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王景峰、巡视员陶洪臻、副巡视员岳希忠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会议是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组建挂牌,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根据会议部署,全国两会及3.15期间,省局将重点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活动和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活动 重点抽查“三小门店”和玩具、家具产品
根据工作部署,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设定在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14日。省局将于2月20日举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仪式。
本次抽查,将按一定比例抽取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中的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以下简称“三小”门店)以及书包、玩具、家具等相关产品的经营店等作为检查对象。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向社会公示;“三小”门店生产销售服务行为及书包、玩具、家俱产品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于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归集”途径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程序及时处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将违法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这次抽查是省局成立后开展的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也是《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后,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针对特定领域进行的第一次重点监管,具有特殊意义。
围绕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统筹推进3·15期间系列宣传活动
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就是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部署,省局将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强化市场监管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市场监管改革进展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公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组织各种纪念宣传活动。在全省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假冒伪劣商品对比展示、识假辨假知识讲解、维权科普宣传等活动,当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召开河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主题论坛。将向全社会征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典型共性问题,聚焦物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3月中旬公布河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调查结果。将约谈相关物业管理企业,发布相关警示提示,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
召开全省ODR企业(企业在线解决消费纠纷)代表座谈会。了解ODR企业在履行主体责任,促进诚信建设,畅通消费纠纷调解绿色通道,化解消费纠纷方面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听取ODR企业意见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省消费者协会与河南日报、大河报、东方今报、网易河南等媒体紧密合作,联合行业协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以专访、专栏、专版等形式宣传“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展示消协维权成果。
强化属地重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工作。对虚假打折、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刷单炒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监测监管,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对3•15期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完善全省主要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广告监测网络,及时发现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并自动派发,实现对虚假违法广告监测预警、分析统计和电子展示,提高监管效能。
唐远游指出,全国两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社会关心、群众关切。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市场监管环境,为广大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是摆在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必须动员一切力量,调动一切资源,想尽一切办法,坚决完成好这一重大任务。
唐远游强调,全国两会及3.15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责任,突出主攻方向,严密防控风险,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决战决胜,全力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集中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系列大宣传、大服务、大监管、大执法、大维权活动,展现我省市场监管系统新作为、新气象、新形象,实现首季工作“开门红”。
会上,王景峰宣读了《河南省新利体育最新官网网址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及3.15期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市监〔2019〕37号),陶洪臻、岳希忠分别对全省“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活动和3•15期间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省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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