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质量提升 助推高质量发展 共筑质量诚信 维护消费者权益

上海易永光电全力打造照明节能第一品牌 助力30.60双碳目标实现

时间:2021-03-22  来源:上海易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节能政策,推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全国各地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减碳目标并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照明行业提供与每个公民休戚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当然也不例外。

LED照明节能空间究竟有多大?实现进一步节能的难点在哪里?如何更有效消除城市光污染、提高照明效率?一直是亮化、美化、净化城市光环境所无法回避的世界级难题。上海易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创新研发,在照明节能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该公司在上海迪士尼旅游度假区、上海市奉贤区南庄公路等典型案例中釆用自主创新研发的“反射式非对称二次配光”技术,经权威部门检测,节能水平较同类产品提升近一倍!从根本上杜绝了外溢光对夜间环境的侵扰。

据了解,目前市场绝大多数LED路灯产品较传统高压钠灯在相同照度前提下,平均节能约30%左右,节能量级差强人意。溢散光对周边环境仍存在不同程度光污染,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困扰。根据电子类产品使用特性,如果光效利用率过低会产生无谓功率损耗,导致芯片结温升高超出灯具散热承载力,造成初始光效过早衰减,影响使用寿命。同时,外溢光会导致空中“污染光”过多,减少“地面光”分布强度、范围,降低照明效率。

实践表明:易永光电自主创新研发的立体控光技术较好的解决了光效利用的技术难题,填补了国内外空白。从根本上实现了同等照度、同指标环境较传统高压钠灯节能60%以上的创新突破,取得了一举多得的理想节能效果,值得照明行业及管理部门借鉴、推广。

如何将功能性照明的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节能收益?如何加快高效节能产品迅速落地?上海易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是节能降耗是十四五时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承诺,国家采取的必要手段。社会呼唤更多绿色能源、“节能神器”的出现,时不我待!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势在必行!

二是照明企业应肩负起新时代责任,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出更高能效利用率节能产品,在满足功能达标前提下,努力降低能耗、实现创新驱动、低碳领跑,为照明产业全面落实“节能是第一能源”找到正确发展路径、推出最优解决方案。

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节能率做为成果评价认定唯一标准,而不应预设前置条件差别化对待。

四是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步伐。努力挖掘现有照明设施存蓄节能空间,通过技术手段、经济手段获取节能红利。

五是节能监察部门尽快完善节能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开展节能设备、节能项目筛查、核查。从源头上把好节能关。激励创新,大浪淘沙,优胜劣汰,英雄不问出处。可形象用十六个字概括:“节”尽所能、能者多劳、能上庸下、不逞多让!把“能”产论英雄作为遴选节能冠军的抓手,实行一票否决。

照明是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照明应用场景因小见大,量大面广,照明节能意义不可小觑。如果全社会都能科学合理应用节能技术,全面实行控光节能,做到精细化用光,节能潜力巨大,无疑会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产生较大积极影响。

节能环保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国家在努力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大力推动绿色能源建设,加快实现碳捕捉、碳循环综合利用的同时,在全社会开展减碳行动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作为以节能为己任,致力照明技术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上海易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政府、行业组织努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以真功夫、真本领参与既有设施节能改造,主动作为、善于作为、做好主业、尽职尽责。为社会提供过硬产品,为实现阶段性减碳目标注入源头活水,为降低CO2排放,做出照明行业应有的贡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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