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

2015年,质检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及节能减排、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了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191种。其中包括:机动车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女式内衣、童车和轮滑鞋等24种日用及纺织品;可移式通用灯具、净水器、电烤箱、储水式电热水器、移动电话和电饭锅等33种电子电器;儿童家具、定配眼镜、纸巾纸、家用燃气用具和家用洗涤剂等22种轻工产品;胶合板、溶剂型木器涂料、冷轧带肋钢筋、建筑防水卷材和坐便器等29种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药、磷肥、杀虫灯、脱粒机和植物保护机械等14种农业生产资料;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安全帽、安全带、车床和锁具等35种机械及安防产品;稀土氧化物、电动工具、三相异步电动机、器具开关和隔离开关等24种电工及材料产品;餐具洗涤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10种食品相关产品。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8大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图1不同种类抽查企业数比例图

(二)全年共抽查24505家企业生产的25345批次产品,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1.1%。从近5年的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7.5%、89.8%、88.9%、92.3%和91.1%,整体呈现波动上升态势,虽然2015年比2014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但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继去年之后再次达到90%以上。其中,2015年加强了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共抽查3891家企业生产的4338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6.8%。

图2 近5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

(三)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全年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3.1%、20.5%、66.4%,与往年抽查比例相比,加大了中小型企业的抽查力度,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5%、94.0%、89.0%,大型企业同比上升了0.7个百分点,中型企业同比持平,小型企业同比下降了2.3个百分点,占产业主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小型生产企业数量多,产品抽查合格率相对较低。

图3 2013年至2015年抽查不同生产规模企业数量对比图

图4 2013年至2015年大中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对比图

(四)从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抽查情况看,全年抽查了44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覆盖10012家企业的10574批次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5.1%。抽查了36种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覆盖2710家企业的2734批次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1.7%。生产许可证产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抽查合格率稳步上升。

(五)从不同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布情况看,2015年抽查合格率为100%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12.6%,同比2014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84.7%,同比2014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抽查的191种产品中,有8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仍有30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低于80%,其中车载卫星导航设备和电磁灶合格率最低,仅为45%和7.7%。

表1 2013年至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布情况表

抽查

时间

抽查产品总数(种)

不同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布情况

100%

90%-99.9%

80%-89.9%

70%-79.9%

60%-69.9%

60%

以下

2013年

139

7

66

48

9

2

7

2014年

159

14

74

48

11

11

1

2015年

191

24

82

55

12

10

8

二、区域质量状况分析

(一)国家监督抽查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基于抽查产品种类及其产业分布特点,各地区抽样数量有所差异。抽查产品数量较多的是华东、中南、华北等地区,华东地区抽查企业数最多,占全国抽查企业总数的41.3%,西部地区抽查企业数最少,占全国抽查企业总数的14.7%。从行政区域情况看,广东省抽查企业数量最多,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7.5%,其次是浙江(11.7%)、江苏( 9.5%)、山东(6.5%)等省市。

  表2 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各省(区、市)抽查情况表

序号

地区

抽查企业数(家)

抽查产品数(批次)

合格产品数(批次)

产品抽查合格率(%)

不合格产品检出率(%)

北京市

764

908

845

93.1

6.9

天津市

535

641

602

93.9

6.1

河北省

1125

1250

1161

92.9

7.1

山西省

193

219

205

93.6

6.4

内蒙古自治区

189

193

177

91.7

8.3

辽宁省

694

729

679

93.1

6.9

吉林省

254

264

245

92.8

7.2

黑龙江省

238

255

236

92.5

7.5

上海市

1039

1227

1113

90.7

9.3

江苏省

2182

2424

2229

92.0

8.0

浙江省

2689

2928

2645

90.3

9.7

安徽省

679

736

685

93.1

6.9

福建省

865

977

889

91.0

9.0

江西省

560

597

555

93.0

7.0

山东省

1483

1586

1467

92.5

7.5

河南省

783

860

783

91.0

9.0

湖北省

710

775

731

94.3

5.7

湖南省

754

801

749

93.5

6.5

广东省

4012

4458

3818

85.6

14.4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8

231

215

93.1

6.9

海南省

51

52

51

98.1

1.9

重庆市

463

503

459

91.3

8.7

四川省

994

1143

1078

94.3

5.7

贵州省

209

237

220

92.8

7.2

云南省

319

329

305

92.7

7.3

西藏自治区

0

0

0

0

0

陕西省

278

290

274

94.5

5.5

甘肃省

270

288

261

90.6

9.4

青海省

27

34

31

91.2

8.8

宁夏回族自治区

129

129

124

96.1

3.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73

281

250

89.0

11.0

合计

22989

25345

23082

91.1

8.9

注: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按照所在区域进行了合并。

(二)从抽查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2%,同比上年下降了1.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9%,同比上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8%,同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图5近3年东、中、西部地区抽查合格率

三、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一)日用及纺织品。全年抽查了24种2984家企业生产的306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7.0%,比2014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其中,羽绒服装、机动车儿童安全座椅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玩具、羊绒针织品、学生用品、针织内衣、运动服装、童车、絮用纤维制品、摩托车乘员头盔、床上用品、毛绒布制玩具10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旅游鞋、皮鞋、女式内衣、童鞋5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运动鞋、羊绒针织服装、休闲服装(机织)、旅行箱包、轮滑鞋、背提包、蚕丝被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图6近5年日用及纺织品抽查合格率

(二)轻工产品。全年抽查了22种3134家企业生产的3226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8.7%,比2014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其中,儿童牙刷、贵金属饰品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沙发、卫生纸、卫生巾、纸尿裤、红木制品、服饰、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弹簧软床垫9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烟花爆竹、定配眼镜、木制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办公椅、家用洗涤剂、单臂操作助行器10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儿童家具1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图7近5年轻工产品抽查合格率

(三)机械及安防产品。全年抽查了35种2941家企业生产的298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4.2%,比2014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其中,热能(量)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冷水水表、摩托车轮胎、膜式燃气表、汽车内饰材料6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汽车轮胎、机动车辆制动液、船用救生衣、加工中心、铅酸蓄电池、安全网、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消防应急灯具、汽车传动带、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安全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汽车安全带、锁具、消防水带、单相电能表、汽车用制动器衬片19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防爆电气、木工机床、车床、安全带、矿用传感器、有机热载体、人民币鉴别仪、阀门8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车用尿素水溶液、单缸柴油机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图8近5年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合格率

(四)电子电器。全年抽查了33种1817家企业生产的1863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9.3%,比2014年下降了7.3个百分点。其中,嵌入式灯具、房间空气调节器、豆浆机、微波炉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可移式通用灯具、电烤箱、电热水壶、打印机、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吸油烟机、电源适配器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电冰箱、便携式音箱、厨房机械、彩色电视机、移动电话、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饭锅、家用电动洗衣机、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安全隔离网闸1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无线路由器、电水壶、自镇流LED灯 、净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按摩器、网络机顶盒、车载卫星导航设备、电磁灶、移动电源10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图9近5年电子电器产品抽查合格率

(五)电工及材料。全年抽查了24种2829家企业生产的2845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1%,比2014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其中,墙壁开关、稀土氧化物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架空绝缘电缆、永磁直流电动机、橡套电缆、电动工具、电力电缆、镁碳砖、钢丝绳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数据缆、电池、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非金属密封板、小型断路器、动力用煤、砂轮、三相异步电动机、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10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器具开关、移动式插座、光伏并网逆变器、电力变压器5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图10近5年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合格率

(六)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全年抽查了29种5120家企业生产的5226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2%,比2014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其中,实木地板的抽查合格率为100%;水泥、胶合板、溶剂型木器涂料、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建筑用外墙涂料、建筑防水卷材、陶瓷砖、日用陶瓷、中密度纤维板、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防火门、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冷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地坪涂装材料、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16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铝合金建筑型材、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采暖散热器、淋浴用花洒、天然石材、坐便器、陶瓷片密封水嘴8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用夹层玻璃、簇绒地毯、聚氨酯防水涂料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图11近5年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抽查合格率

(七)农业生产资料。全年抽查了14种1699家企业生产的1703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3.5%,比2014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其中,饲料粉碎机、杀虫灯、缓释肥料的抽查合格率为100%;农用薄膜、磷肥、农药、农业用尿素、植物保护机械、复混肥料、脱粒机、玉米联合收割机8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潜水电泵、铡草机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滴灌带1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图12 近5年农业生产资料抽查合格率

(八)食品相关产品。全年抽查了10种3891家企业生产的4338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6.8%,比2014年降低了1.7个百分点。其中,一次性竹木筷子、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食品用橡胶制品、铝易开盖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铝塑复合膜袋、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5%;餐具洗涤剂、酒瓶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介于90%和95%之间;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的抽查合格率不到90%。

图13 近5年食品相关产品抽查合格率

四、跟踪抽查结果分析

(一)产品跟踪抽查情况。从跟踪抽查情况看,2015年抽查产品中,近5年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102种,占全年抽查产品总数的53.4%。其中,机动车制动液、水泥、安全网、车用汽油、房间空气调节器、卫生巾、纸尿裤、床上用品、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膜式燃气表、车用柴油等产品连续3年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2014年和2015年连续跟踪抽查的产品有114种,其中79种产品抽查合格率有所提高,平均提高6.6个百分点。与2014年相比,抽查合格率提高幅度最大的是毛绒布制玩具,提高了36.3个百分点;2015年电磁灶产品新增了电磁兼容检验项目,致使抽查合格率大幅度下降,同比2014年降低了72.3个百分点。

(二)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情况。在跟踪抽查的1419家前一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中,发现350家企业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占跟踪抽查总数的24.7%;在实际抽样检验的1069家企业中,有886家企业产品跟踪抽查合格,占跟踪抽查总数的62.4%;有183家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占跟踪抽查总数的12.9%。跟踪抽查结果表明,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格后处理,督促生产企业整改复查,发挥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与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

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已通过质检总局网站分批向社会公布,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质检总局将不断强化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导各地继续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依法处理,督促抽查不合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质检总局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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