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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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75年,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拥有员工1.5万人,总资产近200亿元,被国家农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评为“国家禽肉加工专业分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山东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先后获得“中国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十强企业”“中国肉类食品工业50强”“国家食品工业重点企业”“山东省肉制品行业十大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建立了诸城市第一家院士工作站。

诸城外贸围绕食品、淀粉、色素等业务板块形成了肉禽良种繁育、饲料供应、宰杀分割、熟食品加工、淀粉生产、色素提炼等支柱产业。其中,食品板块拥有20多家下属企业,形成年产父母代种鸡420万套、商品代鸡雏1亿只、商品代鸭雏1000万只、饲料60万吨、鸡肉冻品15万吨、鸡肉熟食品10万吨的生产能力,是全国最大的肉鸡出口生产基地之一;淀粉板块拥有7家下属企业,形成年消化玉米600万吨、年产玉米淀粉400万吨、变性淀粉30万吨、饲料原料90万吨、麦芽糖浆80万吨、葡萄糖酸钠30万吨、葡萄糖25万吨、麦芽糊精25万吨、精制玉米油15万吨的生产能力,是亚洲最大的玉米淀粉生产加工基地;色素板块拥有4家下属企业,形成年加工色素2亿克的能力,是全球重要的饲料级天然色素出口生产基地。2016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5亿元。

多年来,诸城外贸牢固树立“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民共兴衰”的经营指导思想,围绕创汇、高效、现代农业做文章,在实施“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确立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建立并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在带领百万户农民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增收致富的同时,不断做大做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我公司建立了从源头到终端的产业化生产体系和与之相配的从农场到餐桌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肉鸡一体化生产框架,主要包括以“五统一”管理、封闭运行、药残控制为核心的肉鸡标准化饲养体系,以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GMP(良好操作规范)及面向出口的GAP(良好农业规范)、BRC(英国零售商协会食品技术标准)、IFS(国际食品标准)等为标准的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以公司中心实验室、宰杀加工厂实验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该局指定的检测中心为主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控检测体系和以《肉鸡产品标识追踪实施方案》与“肉鸡产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和质量追溯系统”为基础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通过肉鸡一体化生产框架的高效运行,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安全,使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畅行无阻,出口份额占全国对日出口禽肉产品总量的10%、对欧出口禽肉产品总量的20%。

主要产品:尽美牌肉禽、淀粉、色素

服务电话:0536-606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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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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