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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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泰电器(601877.SH),是中国产销量最大的低压电器生产企业,历经30余年经营沉淀,已研发、生产和销售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电力电子、量测仪表、智能家居、信息化自动化等100多个系列、10000多种规格的低压电器产品。201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以低压电器为主业的A股上市公司。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研发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低压电器产品。先后承担了国家“八五”、“九五”、“十五”等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拥有数百项国内外专利。公司已开发100多个系列、200多个基型的具有正泰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三大系列产品——可通信智能型万能式断路器、电子式过载继电器、智能型模块式塑壳断路器均列入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公司产品畅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电力与基础能源、机械与装备制造、建筑与房地产、交通与运输、新能源与环保、信息与通信等行业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器产品与技术服务。

正泰电器自1984年成立以来,始终不忘初心,实现营业收入持续递增的良好势头。2004年公司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奖”,2010年荣获首届“浙江省政府质量奖”,2013年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014年荣获“中国工业大奖”;此外,公司还先后获得“全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活动杰出企业”、“全国质量诚信优秀典型企业”、“中国机械工业质量品牌标杆”等荣誉,为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全球化时代,正泰电器坚持“国际化、科技化、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市场由国内向全球扩展,价值链由提供单体产品向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扩展,经营由内生型发展为主向现代企业运营扩展,力争使正泰电器从单一的装备制造企业升级为集运营、管理、制造为一体的综合型电力企业,致力于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能源开发与运营商。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产销量领先的低压电器生产企业,专业从事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电力电子、量测仪表、智能家居、信息化自动化等100多个系列、10000多种规格的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质量承诺: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2.低压电器产品质保期为生产之日起24个月。3.我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产品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负责。4.我公司产品均已投保产品责任险。

服务承诺:1.产品与服务相关的任何疑问,敬请垂询客户服务热线,我公司由专人在线答疑,并根据实际需要在24小时或双方商定时间内提供现场服务。2.产品服务:质量问题产品,产品质保期内由我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或退换;产品质保期届满至三年以内,由我公司负责维修并收取工本费。3.工程配套的产品,我公司根据需要安排专人提供现场技术支持。4.常规产品三日内交付;特殊产品按约定时间交付;如订单调整另行约定。5.我公司根据顾客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主要产品:CHINT正泰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电力电子、量测仪表、智能家居、信息化自动化

服务电话:400817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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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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